**章 随机事件与概率
17世纪中叶,在误差计算、人口统计、人寿保险等领域中,经常需要整理和研究大量的随机性数据资料,实际问题的需要,产生了一门研究随机现象规律性的数学分支——概率论。近几十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蓬勃发展,概率论大量应用到国民经济、工农业生产及其他各学科领域。例如,天气预报、地震预报、产品的抽样调查;在通讯工程中可用以分析如何提高信号的抗干扰性、分辨率;等等。另外,许多新兴的应用数学分支,如信息论、对策论、排队论、控制论等,也都是以概率论作为基础的。
一、确定性现象与随机现象
在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生活中,存在着两类截然不同的现象,一类是确定性现象,例如,早晨太阳必然从东方升起;在标准大气压下,纯水加热到100℃必然沸腾;带同种电荷的两个小球相互排斥,而带异种电荷的两个小球必相互吸引;等等。对于这类现象,其特点是:在试验之前就能断定它有一个确定的结果,即在一定条件下进行试验,必然发生某一个确定的结果。另一类是随机现象,例如,打靶射击时,各次弹着点离靶心的距离不尽相同,并且每颗子弹弹着点的准确位置都是无法事先预测的;投掷一枚均匀的硬币,可能出现“正面”,也可能出现“反面”,事先不能作出确定的判断;再如,某地区的年降雨量事先也不能作出断言;等等。对于这类现象,其特点是可能的结果不止一个,即在相同条件下进行重复试验,试验的结果事先不能**确定。就一次试验而言,可能出现这个结果,也可能出现那个结果,呈现出一种偶然性。这一类现象我们称之为偶然性现象或随机现象。
以前,由于人们事先无法判定随机现象将会出现哪种结果,就以为随机现象是不可捉摸的,但是后来人们通过大量的实践发现,在相同条件下,虽然个别试验结果在某次试验或观察中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但在大量试验中却呈现出某种规律性,这种规律性称之为统计规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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