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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检查证据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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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检查证据运用

  • 作者:李萍
  • 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
  • ISBN:9787802163645
  • 出版日期:2008年01月01日
  • 页数:214
  • 定价:¥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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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版社
    • ISBN
      9787802163645
    • 作者
    • 页数
      214
    • 出版时间
      2008年01月01日
    • 定价
      ¥16.00
    • 所属分类
    内容提要
    证据对于纪检监察人员的案件检查工作来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众所周知,案件事实一般都是发生在过去的事件,纪检监察人员不可能直接去感知那些案件事实,而只能间接地通过各种证据来认识。如果我们把纪检监察人员对案件事实的认识活动比喻为过河,即由认识的此岸抵达认识的彼岸,那么证据就是他们过河的“桥和船”。
    文章节选
    2.现有的廉洁自律规定存在的问题
    现有的廉洁自律规定不可不谓之多,但是实际收到的效果不是很理想。其原因在于:
    一是现有的廉洁自律规定不够全面系统。关于廉洁自律,比较全面的规定是1997年3月中共**公布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主要内容是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私自从事营利活动,假公济私、化公为私,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还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这些规定对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这六条规定并不能涵盖廉洁自律问题的方方面面。《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专门规定了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共11条,前十条列举一些违纪行为。主要有:非法占有,占用公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不登记交公,为他人谋取利益家庭成员收受财物,党员领导干部拒不纠正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业且不辞去现职或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违规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人股,利用职权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规兼职或者兼职取酬,用公款旅游,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参与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购买、更换超标小轿车或者对所乘坐的小轿车进行豪华装修,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集体利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应当说,这些规定基本上涵盖了这些年来对**在廉洁自律方面提出的主要纪律要求。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形式表现为多种多样,纪律处分条例不可能经常修订,因此,在这种意义上说,现有的廉洁自律规定用列举的方式不可能完全涵盖廉洁自律问题的全部。 证据对于纪检监察人员的案件检查工作来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众所周知,案件事实一般都是发生在过去的事件,纪检监察人员不可能直接去感知那些案件事实,而只能间接地通过各种证据来认识。如果我们把纪检监察人员对案件事实的认识活动比喻为过河,即由认识的此岸抵达认识的彼岸,那么证据就是他们过河的“桥和船”。没有这“桥和船”,他们就不可能到达认识的“彼岸”。他们在案件检查过程中的主要工作就是围绕这“桥和船”展开的。他们首先要找到合适的“桥和船”,然后再采取恰当的方式“过桥”或“渡船”。由此可见,关于“桥和船”的知识和技能应该是纪检监察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关于证据的学问也是非常重要的。有人认为,证据学是一门理论性很强的学科,因为其中包含着大量的哲理与思辨,是法学领域中**可以和法哲学相提并论的理论学科。也有人认为,证据学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学科,因为它的着眼点在于实际运用,而且其运用必须以实践经验为基础,是彻头彻尾的应用法学。笔者认为,这两种观点都有一定道理。证据学的内容体系中既包含有深奥的理论知识,也包含有大量的专业技能。对于证据学家来说,他们必须深入研究那些深奥的理论知识,如证明的原理和规律等。但是对于纪检监察人员来说,他们更应该注重专业技能的养成。换言之,一个人要想成为运用证据的行家里手,不能仅知道“什么是”,还要知道“怎么做”;而要知道“怎么做”,就离不开实践中的操练。
    目录
    **章 证据概论
    **节 证据的概念及特征
    一、证据的概念
    二、证据的特征
    第二节 证据的分类
    一、根据证据外在表现形式分类
    二、根据证据内容与案件事实或信息来源之间的关系分类
    三、根据证据内容与案件主要事实之间的关联方式分类
    四、根据证据内容对事实主张的证明功能和作用分类

    第二章 证明责任
    **节 证明责任概述
    一、证明责任的概念
    二、我国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证明责任
    三、案件检查的证明责任
    第二节 证明责任的例外--转移与倒置
    一、事实推定与证明责任的转移
    二、法律、党的纪律规定的推定与证明责任的倒置
    三、两者的区别
    第三节 免予举证
    一、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中免予举证的规定
    二、案件检查中免予举证的情形
    第四节 无罪推定与无错推定
    一、无罪推定原则
    二、在案件检查中确立无错推定原则的必要性
    三、无错推定原则的含义
    四、贯彻无错推定原则的具体措施
    第五节 沉默权制度
    一、西方沉默权制度发展过程
    二、沉默权制度的分类
    三、采用明示的审讯沉默权制度的利弊
    四、案件检查中被调查人的沉默权问题
    第六节 告知义务
    一、外国关于告知义务的规定
    二、我国刑事诉讼告知义务的相关规定
    三、案件检查告知义务的概念及性质

    第三章 证明对象
    **节 证明对象概述
    一、证明对象的概念
    二、证明对象的特点
    第二节 证明对象的范围
    一、违纪行为构成要件所规定的事实
    二、影响纪律处分轻重的各种情节
    三、其他程序方面的事实
    第三节 贪污行为的证明对象
    一、主体方面
    二、客体方面
    三、主观方面
    四、客观方面
    第四节 受贿行为的证明对象
    一、主体方面
    二、客体方面
    三、主观方面
    四、客观方面
    第五节 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的证明对象
    一、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的现状
    二、美国《联邦政府雇员廉政行为准则》给我们的启示
    三、对廉洁自律规定进行整理的设想

    第四章 证明标准
    **节 证明标准概述
    一、证据基本相同、证明标准不同导致结论迥然不同的典型案例
    二、证明标准的概念
    第二节 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证明标准
    一、英美法系证明标准
    二、大陆法系证明标准
    第三节 我国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证明标准
    一、刑事诉讼证明标准
    二、民事诉讼证明标准
    三、行政诉讼证明标准
    第四节 案件检查证明标准
    一、现有的案件检查证明标准
    二、以“排除合理怀疑”为案件检查证明标准的设想
    三、初核、立案、移送审理、审理不同阶段的证明标准
    第五节 疑罪从无与疑错从无
    一、疑罪从无的司法理念
    二、疑错从无原则
    第六节 辩诉交易与认错从宽制度
    一、辩诉交易制度介绍
    二、辩诉交易对实现宽严相济政策的启示
    三、认错从宽制度的设想及意义
    四、在查处贪污贿赂案件中运用认错从宽制度的特殊性

    第五章 证据运用总论
    **节 证据收集
    一、证据收集的概念及特征
    二、证据收集应当注意的问题
    第二节 证据的鉴别、使用
    一、证据鉴别、使用的任务
    二、证据鉴别、使用的内容
    三、证据鉴别、使用的方法
    第三节 证据运用规则
    一、非法证据规则
    二、传闻证据规则
    三、*佳证据规则
    四、补强证据规则

    第六章 证据运用分论
    **节 书证
    一、书证的概念
    二、书证的收集及保存
    三、对书证的审查及瑕疵书证的证明力
    四、对手机短信的运用
    第二节 物证
    一、物证的概念及特点
    二、物证的收集
    三、物证的保全
    四、物证的运用
    第三节 证人证言
    一、证人证言及证人特点
    二、关于证人证言产生误差的原因分析
    三、证人证言的收集
    四、证人证言的运用
    第四节 受侵害人员的陈述
    一、受侵害人员及其陈述的特点
    二、受侵害人员陈述的运用
    第五节 受审查党员的陈述
    一、受审查党员的陈述的概念及特征
    二、对受审查党员的陈述的审查
    三、对受审查党员的交代的补强
    第六节 视听资料
    一、视听资料的概念及特征
    二、视听资料证据的种类
    三、视听资料证据的制作主体
    四、视听资料的收集
    五、私采视听资料的证明力
    六、对视听资料的审查判断
    第七节 鉴定结论
    一、鉴定结论的概念和特点
    二、鉴定的开展
    三、对鉴定结论的审查
    第八节 现场笔录
    一、现场笔录的概念及制作
    二、对现场笔录的审查
    后记
    ……

    与描述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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