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绪论
**节 应用文的性质和概念
一、应用文的性质
写作属于“精神生产”的范畴。写作是一种特殊的“话语生产”,它是一个借助书面语言完成的复杂精神产品的制作过程;写作是一种能力的体现,是运用文字表达思想,撰制文章的技能和技巧;写作还是一种工具和手段,是现代社会成员之间的一种交流感情,传播经验,认识并改造世界的重要武器。写作——这种“精神生产”的“产品”是文章。
我们进行的写作,从性质和功能上分,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作者把人的生活及命运作为描写和表现的主要对象,从整体上把握和表现人的社会生活,抒发人的思想感情,反映社会生活,进行艺术创作而“生产”的文学作品,如诗歌、小说、散文、戏剧等;另一类是为解决现实生活、公务活动和工作、事务等方面的问题即处理公务和个人事务而制发的应用文。处理公务的应用文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用于公务活动的文书,如通知、请示、报告、计划、总结、调查报告、经济合同、广告等;个人事务的应用文是个人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使用的文书,如请假条、申请书、求职信、个人简历、起诉状、答辩状等。
文学作品和应用文两类写作在性质上有很大的区别,我们必须认真辨析,准确把握。只有转变写作“观念”和思维方式,才能提高应用文写作的学习效率。下面,我们从性质方面将两类写作进行比较。
(一)文学作品写“虚”
文学作品运用形象思维的方法,塑造人物形象,创造特殊的生活意境;是有感而发,以意感人,以情动人,可以用虚构、想象、夸张等手法,创作现实社会生活中韵典型人物或事件,追求形象实感和艺术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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