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商务谈判的类型与内容
第二节 商务谈判的形式
商务谈判的形式,是指为交换谈判内容所采取的方式。谈判的形式一般分为口头谈判、书面谈判和网络谈判。
一、口头谈判
口头谈判,是指交易双方面对面地用语言谈判,或者通过电话进行商谈。这种形式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为派出推销员或采购员主动登门谈判。邀请客户到本企业谈判或者在第三地谈判等。
口头谈判的优势表现在:在口头谈判中,双方面对面地洽谈交易,有利于谈判各方当面提出条件和意见,也便于谈判者察言观色,掌握心理,施展谈判技巧。同时,无论是谈判者在推销滞销商品,还是采购紧俏商品,双方都有说服对方的余地。
口头谈判的劣势表现在:时效性强,决策风险大。口头谈判一般要在谈判期限内做出成交与否的决定,没有充分的考虑时间,因而要求谈判人员具有较高的决策水平,一旦决策失误,就可能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失去成交的良机。口头谈判一般要支付往返差旅费和礼节性招待费.费用开支较大。因此,它适用于**交易谈判、同城或相近地区的商务谈判、长期谈判、大宗交易谈判或者贵重商品的谈判。
近几年来,随着商品经济发展,市场日益活跃,出现了各种形式、不同内容的交易会。这种形式一般规模较大、隆重、轰轰烈烈,同时,由于参加交易会的单位很多,便于沟通情况,有利于企业选择。因此,谈判成交额较大。正因为这种形式有其优势,所以交易会谈判被广大企业认为是一种较好的口头谈判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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