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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卷五婚姻家庭继承法)(新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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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卷五婚姻家庭继承法)(新纪元)

  • 作者:夏吟兰
  •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ISBN:9787562026211
  • 出版日期:2004年09月01日
  • 页数:285
  • 定价:¥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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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本套教材是本着以下理念编写而成。
    立体式教材。教材是学生开展学习的资料,是教师从事服务的工具。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和教师是平等主体,二者的积极性不可或缺。一部好的教科书,应该是一个包括理论陈述、专题研讨、案例分析、要点归纳、思考与练习等多种要素的知识平台。
    完整性与开放性。民法有相对稳定的概念体系和逻辑构造。但是,这种体系构造没有惟一的模式,也没有凝固不变的标准。民法教材既要反映历史积累的成果,又要反映时代发展的新知。在教材编写中,一方面要照顾民法已有体系完整性,另一方面要面对现实,面向未来,有所创造,有所前进。编写中要精心梳理,合理裁剪,突出**,详略得当,使学生在领会关键知识和探究疑难问题的基础上,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地把握体系和原理。
    理论性与实践性。教材要反映现代民法的价值观念和文化内涵,尤其是民权**、权利本位的精神,以及个人自由与社会利益平衡、效益追求与人文关怀兼顾的思想。
    一般性与个性。教材必须反映学界普遍公认的知识。但这并不妨碍它蕴含或表现作者的某些学术个性。这不仅表现为编排体例上的独特风格,也表现为知识表述中的学术思想和独到见解。
    在探索中前进。一部新
    文章节选
    **章 婚姻家庭学说的理念与发展
    婚姻家庭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形成起来用以确认和规范婚姻家庭关系的上层建筑。因而,它不是从来就有,也不是永恒不变的。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自然属性是其赖以形成的前提条件,社会属性则是决定其发展演变的根本动因。
    **节 婚姻家庭的理念及属性
    一、婚姻、家庭理念
    (一)婚姻概念
    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此结合所形成的特定的两性关系即为夫妻关系,又称为婚姻关系或配偶关系。由此概念可推知:
    1.婚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男女两性的结合是婚姻成立的前提条件,此乃婚姻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的重要区别之一,是婚姻之自然层面的要求。两性结合是人伦之本,男女两性的性差别、性吸引和性本能是产生婚姻的原始动力,是婚姻成立的自然条件,无此,便无人类的繁衍、社会的发展。目前,在世界范围内特别是西方**同性恋的存在是无可置疑的事实,但在是否赋予其法律地位的问题上,尽管已有丹麦等一些**通过立法允许同性结合享有与异性夫妻相同的法律地位,但绝大多数**仍不承认同性结合具有婚姻的效力。
    2.男女两性的结合须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婚姻关系作为特殊的社会关系必须符合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婚姻规范,此乃婚姻之社会层面的要求。两性结合是人与动物的共同自然属性,但用社会的手段对两性关系予以规范,形成统一的制度化的婚姻形态则是人类婚姻的特质。因而只有符合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才是法律上所规范的婚姻。原始社会群婚时代的两性结合由当时的社会习惯所确认,自一夫一妻制产生后的**社会则主要由法律制度所确认。
    ……
    目录
    **章 婚姻家庭学说的理念与发展
    **节 婚姻家庭的理念及属性
    第二节 婚姻家庭制度及其历史类型
    第二章 婚姻家庭法的性质与变革
    **节 婚姻家庭法概述
    第二节 我国婚姻家庭立法沿革
    第三章 亲属制度
    **节 亲属的概念和种类
    第二节 亲属关系远近计算法
    第三节 亲属关系的发生、终止和法律效力
    第四章 婚姻法基本原则
    **节 婚姻自由
    第二节 一夫一妻
    第三节 男女平等
    第四节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节 计划生育
    第六节 对夫妻关系和家庭成员关系的倡导性规定
    第五章 婚姻的成立
    **节 结婚制度概述
    第二节 结婚要件
    第三节 结婚程序
    第四节 无效婚姻
    第五节 与结婚制度相关的规定
    第六章 婚姻的效力
    **节 婚姻效力概述
    第二节 夫妻人身关系
    第三节 夫妻财产关系
    第七章 婚姻终止
    **节 婚姻终止概述
    第二节 行政离婚
    第三节 诉讼离婚
    第八章 离婚效力
    **节 离婚对当事人身份上的效力
    第二节 离婚对当事人财产上的效力
    第三节 离婚对子女的效力
    第四节 离婚时的救济方式
    第九章 父母子女关系
    **节 父母子女关系概述
    第二节 监护
    第三节 亲权
    第四节 婚生子女
    第五节 非婚生子女
    第六节 继子女
    第七节 养子女
    第十章 收养关系
    **节 收养制度概述
    第二节 收养制度的基本原则及意义
    第三节 收养的成立一
    第四节 收养的终止
    第十一章 其他家庭成员关系
    **节 祖孙关系
    第二节 兄弟姐妹关系
    第十二章 婚姻法附论
    **节 民族婚姻
    第二节 涉外与涉及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婚姻
    第三节 涉外与涉及华侨、港澳台同胞的收养
    第四节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继承法概述
    **节 继承概述
    第二节 继承制度的沿革
    第三节 我国继承法基本原则
    第四节 继承权
    第五节 遗产的概念、特征及其范围
    第六节 继承权的诉讼时效
    第十四章 法定继承
    **节 法定继承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第二节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
    第三节 继承人之外的遗产取得人
    第四节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第五节 法定继承人之间的遗产分配
    第十五章 遗嘱继承
    **节 遗嘱继承概述
    第二节 遗嘱
    第三节 遗嘱的变更、撤销和执行
    第十六章 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节 遗赠
    第二节 遗赠扶养协议
    第十七章 遗产的处理
    **节 继承的开始
    第二节 遗产的分割与债务清偿
    第三节 无人继承遗产的处理
    第十八章 继承法附论
    **节 涉外继承
    第二节 涉侨、港澳台同胞继承

    与描述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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