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法律文书》是由全体作者在2002年版的基础上精心、全面地修订而成的。本书在继续坚持“针对教学对象的特点,突出实用性,注意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这一原则的同时,充分吸纳了法律文书研究和改革的新成果,用全新的司法理念和法律文书理论指导法律文书的制作和运用,并按公、检、法、司等领导机关*新颁行的文书格式及其要求进行编写,因此具有理念和内容的新颖性。本教材主体由上编、中编和下编三大部分构成。上编共三章,主要阐明法律文书以及法律文书学科,并全方位地探讨了法律文书的各构成要素,归纳了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和技艺。中编司法机关的主要法律文书和下编其他法律文书涵盖了11大类文书,共有83个具体文种,除了传统的公、检、法、狱政、律师、公证和仲裁等类文书外,我们还顺应客观形势的要求,增写了“行政机关的法律文书”这一章。在拓展研究领域,增强实用性的同时,仍然坚持简要性,用83个文种统领数以千计的法律文书,力求做到以简驭繁。司法部已把法律文书学科确定为**司法考试的必考科目之一,因此本教材除了紧密联系司法实践、法律职业之外,还特别注意与司法考试的衔接。
再版前,我们对附在教材主体之后的《主要法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