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绪 论
学习目的和要求
学习本章应当了解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质及其历史类型;掌握婚姻法的概念、特征及其在不同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明确婚姻法的调整对象,掌握婚姻家庭关系的性质及特点;了解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改革进程和婚姻立法的发展状况。
**节 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质及其历史类型
一、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质
婚姻家庭制度是于一定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婚姻家庭形态在上层建筑领域的集中反映,并以行为规范的形式对其予以确认和保护。从广义上说,婚姻家庭制度是有关婚姻家庭的规范的总和。在无**的原始社会,它由有关婚姻家庭的道德、习惯构成;在**社会,它则表现为一定的法律形式,并由道德、习惯等加以补充。
婚姻家庭制度不同于婚姻家庭关系。在特定的社会制度下,婚姻家庭制度是由各种既定的行为规范构成的,具有统一性;而婚姻家庭关系是就该社会具体的婚姻家庭形态而言的,具有多样性,除占统治地位的婚姻家庭形态外,还存在着其他多种婚姻家庭形态。
婚姻家庭制度首先以婚姻家庭的自然性为基础,因而其制度的构建必然要遵循婚姻家庭发展变化的自然规律。但就其本质而言,婚姻家庭制度还决定于当时社会的经济基础,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有什么样的社会生产关系,就有什么样的社会制度,也就有什么样的婚姻家庭制度,即有什么样的规范人们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