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导论
学习目的和要求
本章讲述仲裁的基本理论。通过本章的学习,应**理解仲裁的含义,了解仲裁的分类、特性及其优势与局限性,对仲裁的性质和仲裁的历史发展有初步理解。其中,仲裁的性质是本章的难点。
**节 仲裁的概念
一、仲裁的定义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都有不同程度的社会交往存在。有交往就有可能产生纠纷。为了顺利进行交往,人们必须解决彼此之间的纠纷。随着人们相互间的交往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纠纷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纠纷的解决及其方式因而日益受到重视。从法律的角度看,解决纠纷的方式主要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其中,仲裁是一种非常重要和有效的纠纷解决方式,在民商事领域,其作用尤为显著。
在汉语里,“仲”就是居中的意思,“裁”就是衡量、裁判的意思。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仲裁”就是“争执双方同意的第三者对争执事项作出决定”。因此,仲裁在中国也曾被称为公断。但现在则通用“仲裁”一词。在英语里,与之相对应的词是arbitration,基本含义也是居中裁决。作为一个法律概念,“仲裁”一词在学术界有不同的界定,但基本意思是相似的。一般认为,仲裁就是指纠纷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第三者就纠纷居中评判是非,并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拘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方法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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