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货币、信用与经济
**章 货币与经济
货币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货币一旦从商品中分离出来、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时,它就不仅克服了商品交易中大量存在的时空分离而无法成交的矛盾,而且使经济���展与货币密切联系在一起。人类社会在自身经济活动中,不断扩展和深化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易过程,其形态经历了从商品经济到货币经济,再到信用经济,直至目前金融经济的过程。货币形式不断演进,信用工具层出不穷,极大地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步。本章**分析货币和信用与经济的内在联系,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
**节 货币的职能与本质
货币作为现代商品经济时代一种*普遍且历史悠久的现象,在生活中司空见惯,几乎所有的经济行为以及经济运行的背后,实质上都是货币的运行。从家庭日常支出,到厂商生产周转,乃至**宏观经济的运行,各经济主体都用货币衡量其劳动所得和交易价值,用货币计量经济活动中的成本与收益,用货币象征其对社会财富的拥有,用货币预测未来经济的增长。货币在现实生活中的巨大作用,客观上使任何学习经济学和管理学的人,都必须了解货币的基本功能和内涵。
尽管我们每天都在和货币打交道,但如何给货币一个准确的定义却并非易事,它涉及对货币的职能和本质的认识。为了在学习中理解的方便,我们先从社会生活中比较直观的货币基本职能开始了解货币。
一、货币的职能
货币的出现是为了改进物物交换的低效率。货币的产生以及带给经济系统*大的改变,主要就是降低交易成本和提高全社会经济运行的效率。货币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是通过货币的职能表现出来的。在货币金融学界,学者们普遍认同货币的基本功能有四个,即交易媒介、价值尺度、价值贮藏和支付手段。
(一)交易媒介
交易媒介(Medium of Exchange)职能,是指货币以普遍接受物的形态(通货、支票等)在商品买卖者之间进行交易或劳务支付时发挥媒介作用。
货币作为良好的交易媒介应满足三个基本要求:**,在交易中具有普遍接受性。第二,购买力(或价值)相对稳定。当然,商品货币价值的稳定性也是相对的概念。第三,供给应富有弹性。一种优良的货币,其数量供应必须富有弹性(即有伸缩的余地)。流通手段的过多或过少会引起经济波动,因此,对货币流通量,应该有一种调节机制,以保障货币总量与经济增长的协调。
货币作为被人们普遍接受的交易媒介,实际上已取得了作为一般购买力即能够交换任何商品的权力。货币发挥交易媒介职能的效应表现为,一方面,使直接的物物交换变成以货币为媒介的间接交换(即商品流通),从而解决了不发达商品经济社会“以物易物”交换时所经常面临的需要交易对象在供求和时空上“双重巧合”的难题,从而促进了交换和专业分工的发展;另一方面,它又使直接物物交换的统一过程,被分割为先卖后买两个独立的过程。
(二)价值标准
价值标准(Standard of Value)是指货币在计算、表现、比较各种商品与劳务的价值量时,充当计值单位的职能。货币的价值标准的职能,使之成为经济生活中大量交易的“度量衡”,也就是说,所有商品和劳务的价值都可以用货币来计算,就如同人们用公斤称重,用公里测距一样。
商品经济越发达,交易就越复杂。如果纷繁复杂的商品价值间的比较都要通过各自实物的交易来证实、完成的话,那么,为计算每一种商品与劳务的价值量的交易链将随着商品与劳务量的增加而不断延长,使不同商品劳务间的价值比较极其困难。货币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大大简化了商品、劳务定价中的交易次数和价格体系,提高了社会经济运行的效率。
货币作为商品的价值标准后,商品交换只需要观念上的货币就可以了,即在商品上贴上价格的标签,把商品的价值表现为一定数量的货币(价格)就可为交换的实现做好价值度量的准备。单位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就是商品的价格,它是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单位货币代表的价值量之比。如1单位A商品等于5元,5元便是A商品的价格。商品的价格与商品的价值量成正比例变化,与单位货币代表的价值量成反比例变化。要正确反映商品的价值,就要求单位货币的价值量保持稳定。因此,一旦货币形式确立,币值稳定是货币顺利执行价值标准职能的前提条件。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各商品的供求条件会有变化,价格反映商品价值量的准确性是相对的,或者说,价格的变动只是从趋势上反映了商品价值量的变化。
(三)价值贮藏
货币价值贮藏(Store of Value)的职能,是指货币暂时退出流通领域,充当社会财富的一般代表,即“购买力的暂栖所”。如前所述,交易媒介的职能使得物物交易中的统一的行为分为买和卖两个相互独立的行为。在人们卖出商品到买入商品的时间间隔中,由于各种原因,货币可能会暂时退出流通领域,从而执行价值贮藏
的职能。货币作为贮藏手段具有完全流动性的特征,但货币并不是**贮存价值的手段,任何有价值的资产都可以成为贮藏手段,执行这一职能。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价值贮藏的目的和所采取的形式是不同的。
(四)支付手段
支付手段职能(Means of Payment)是指货币在清偿债务时充当延期支付的工具。它是货币的交易职能在延期执行时派生出来的。
货币作为支付手段,起初只在流通领域内出现,它起源于商品的信用交易。在商品赊销和预付货款时,商品的让渡与货币支付在时间上分离,货币便充当支付的手段。随着信用经济的发展,货币不仅在偿付以信用方式购买商品的贷款时发挥支付手段的职能,而且在偿还货币贷款、缴纳税金、支付利息、支付工资等方面,也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
货币作为交易媒介职能和支付手段职能的主要区别是,商品和劳务交易行为的发生与货币支付在时间上有无间隔。若两者同时发生,货币便是作为交易媒介出现的;若两者间隔,出现延期支付,货币便是作为支付手段出现的。
货币支付手段对经济生活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有利于减少流通中的现金需求量。在发达的市场经济**,经济往来中形成了错综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延期支付日益成为普遍的交易方式,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重要性已超过了交易手段。(2)推动了信用关系的发展。货币支付手段的职能使信用的形式由商品信用发展为货币信用。它克服了现货交易对商品生产的限制,使企业可以突破自身积累的范围进行扩大再生产,促进了经济的发展。(3)造成了买卖脱节,加大了经济危机爆发的可能性。在错综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链中,一旦其中某个环节断裂,就会引起连锁反应,引发支付系统的危机。
二、有关货币职能问题的争论
学术界围绕货币职能展开的争论主要集中在两个问题上:一是在货币的这些职能中,哪一个职能是*重要、*基本的;二是可以作为货币的资产在逻辑上是否需要同时具备货币的所有职能,也就是说,货币的不同职能可否分属于不同的资产。
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围绕这个问题的争论大致可分为三类:
1.以经济学家佩塞克、萨文、纽纶、布特尔为代表的一派,认为交易媒介是货币*重要、*基本的职能。佩塞克和萨文主张用净财富的标准来划分货币资产与非货币资产。他们认为,货币首先是一种支付手段,这种支付手段必须具备社会财富的性质,只有同时具有交易媒介职能和社会净财富性质的资产才能充当货币。纽纶和布特尔在他们合著的《货币理论》中指出,货币*基本的功能就是作为支付手段为人们普遍地接受,任何起一般交易媒介作用的东西都是货币。因此,他们认为,货币应包括通货和银行存款,除此之外的任何资产都不能作为货币。这种交易媒介是货币的主要职能的观点被绝大多数的经济学家所接受。将交易媒介职能视为货币*主要的职能,意味着货币作为价值尺度(记账单位)用于标示价格及记录账簿时,其单位应该等价于实际的交易中介单位。
2.阿罗一德布鲁范式中“金融中介无用论”。20世纪后半期,由于主流经济理论是建立在瓦尔拉一般均衡框架上的,而在此框架中,各种假设性的模型提供了在市场经济中不需任何中介进行交易和协作的方式。在这些模型中,信息与合作等问题都可以轻易得到解决,货币的作用被忽视,这就使得在相关分析中把货币当作一种促进交易活动协作化的观点很难得到明确,结果带来一个分析中的难题,即当其他(非货币)资产的回报率高于某种货币性资产时,持有货币性资产的理由是什么?换句话说,也就是在市场经济中货币存在的微观基础是什么?对于此问题的讨论,引出了另一种不同的看法,以希克斯(1935,1937)、莫迪格利安尼(1944)、弗里德曼(1956)、帕庭金(1965)及托宾(1958)等人为代表的主流货币理论,他们更强调货币在资产组合决策中的地位,因此,他们更重视货币作为价值贮藏的职能。
3.中国经济学界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所进行的“黄金是否已经非货币化”的讨论中引发出的“世界货币”是否为货币独立职能的讨论。国际经济学界对货币核心功能的讨论基本上已经达成共识,认为货币有四个主要的职能,即交易媒介、价值尺度(或记账单位)、价值贮藏和支付手段。然而在中国,长期以来在政治经济学和货币银行学的教科书中,货币还有一个“世界货币”的职能。货币的“世界货币”职能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的。在19世纪中叶的典型金本位时代,黄金起到了世界通用货币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但世界货币是否就是货币的一个独立职能却值得商榷。我们认为,在当今世界经济中,有些**和地区的货币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充当一般等价物(确定汇率)、一般购买手段(在任何情况下都具有普遍接受性)、一般支付手段(平衡国际收支差额)以及一般价值贮藏手段(国际储备资产),从而起着世界货币的作用。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世界货币就是货币的一个单独职能,它只是商品生产和交换超出国界,导致货币四项职能在世界范围内延伸的结果,货币的职能并没有增加。在金本位制彻底崩溃以后,黄金作为货币形式已被信用货币所取代,而且并非各国的货币都有世界货币的作用,目前的世界货币主要有美元、欧元、英镑、日元和特别提款权(SDRs)等,所以,“世界货币”并不构成货币一个独立的基本职能。
三、货币的本质
在介绍了货币的基本职能之后,我们再来讨论货币的本质,这有助于读者理解比较抽象的货币的内涵,加深对货币本质的理解。本节从历史和逻辑的一致性来介绍具有代表性的几种货币本质论。
(一)货币金属论
“货币金属论”认为,货币本质上是一种商品,自身必须有价值,其实际价值是由货币金属的价值所决定的,因此,只有金银才是货币。提出这种观点的主要是早期的重商主义者,*后的形成与完善者则是古典政治经济学派的威廉·配第、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等。重商主义代表欧洲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的商业资产**的利益。基于当时的财富观,货币被认为是资本的表现形态,是**的财富,所以货币越多越好,但货币必须足值,所以只有金银才是货币。从学术的角度概括,古典学派对货币本质的解释是:(1)货币是从普通商品中分离出来的,起货币作用的商品,它的价值决定于生产金银所耗费的劳动。(2)货币是交易的媒介或交换的工具,一切商品都是以这个工具为媒介进行交换的。(3)普通商品如谷物、衣服、首饰等虽是财富,但它们是一时一地的具体财富,金银货币则是一般财富的代表,为每一个人所接受,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
(二)货币名目论
“货币名目论”认为,货币是一个观念的计量单位,是计算商品价值的比例名称。比如说,乙商品价值是甲商品价值的10倍,丙商品价值是甲商品价值的100倍,如果货币单位是元,那么,它们的价格就是甲商品值1元,乙商品值10元,丙商品值100元。如果“元”代表的价值单位比较小,这三种商品的价格也可能是甲商品值10元,乙商品值100元,丙商品值1000元……该观点的关键在于,它认为货币是用来衡量各种商品彼此间交换比例关系的东西。可见,“货币名目论”否定了重商主义者的货币财富观。17~18世纪英国的巴本、贝克莱、斯图亚特、克拉普(Knapp)等都是**的“货币名目论”者,他们从不同的方面进行了论述。如,巴本的“货币国定论”认为,货币是由**创造的,其价值由**规定。由于**的权威,铸币才取得价值。因此,不必要以金银贵金属作货币,只要有了君主的印鉴,任何金属都可以作为货币。贝克莱的“货币计算比价论”认为,货币不过是比例名称,是用来计算商品之间比价及财富转移的符号或工具。既然货币只不过是一种符号,因此,用什么材料作符号是无关紧要的,而纸币制度则是较金属货币流通制度更好的制度,是人类社会货币制度发展的**阶段。斯图亚特的“劳动价值论”对货币名目论作了*为充分和系统的阐述。他认为:一切商品都包含社会劳动,因而才有价值,因此,它们可以按自己的价值相互比较。货币不过是社会采用的一种计算工具,是为了衡量商品之间的比价而发明的任意等分标准。因此,作为计算货币,完全不需要有内在价值。即使在没有任何内在价值的货币商品,例如黄金、白银充当商品等价物的条件下,一种没有内在价值的计算货币也能存在。斯图亚特与巴本、贝克莱对货币本质认识的主要区别在于,贝克莱认为商品和货币本身没有内在价值,而斯图亚特则认为商品有内在价值。克拉普的货币支付手段论也可以被看作是“货币名目论”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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