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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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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

  • 作者:王利明
  •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 ISBN:9787802260849
  • 出版日期:2006年02月01日
  • 页数:326
  • 定价:¥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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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本书是对民法总则研习的一种尝试,通过对民法基本理论、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法律行为制度、代理制度以及时效和期间进行较为系统的研究和详细的讲解,以使读者对民法的概念、理论、体系有一个较为完整的把握和理解。本书也对民法总则中一系列重大疑难问题,如民法的性质、基本原则、民事主体的体系、法律行为的建构、代理权的性质、诉讼时效届满的效果等问题提出了个人的看法。同时本书对司法实践中的争议问题和疑难案例进行了探讨,力求使理论与实务相结合。书中专门以民法体系化为框架讨论了法律关系分析法、请求权基础分析法等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以求培养学生良好的法律思维。
    文章节选
    专题二 民法的渊源与适用:
    二、民法的适用范围:
    (一)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民事法律规范在时间上所具有的法律效力。一般来说,民法的效力自初次之日发生,至废止之日停止。法律规范何时开始实施,可以由法律规范本身规定,也可以由制定法律的机关以命令或决议予以规定。如果立法对法律规范效力的停止时期不加规定,在这种情况下,直至法律明文废止或修改时才停止生效。也有少数法律规范在公布之时即规定了停止生效的日期。
    民事法律规范对其实施前发生的民事关系有无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民法在时间上效力的一个重要问题。法律是否溯及既往,是指新的法律颁布实施后,对它生效之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即县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即不具有溯及力。一般的原则是新法没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即在通常情况下,新公布实施的民事法规只适用于该法规生效后所发生的民事关系。当然,法律不溯及既往不是**的,在某些情况下,民事法规也可以作出有溯及力的规定,但是,需以有明文规定为限。
    (二)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民事法律规范在地域上所具有的效力。空间效力一般可以分为域内效力和域外效力。所谓域内效力就是指一国的法律效力可以及于该国管辖的全部领域,而在该国管辖领域以外无效。域内效力的一般原则是,民事法律规范的效力及于制定该民事法规的机关所管辖的领域。由于制定、颁布民事法规的机关不同,民事法规适用的空间范围也不相同,这大体上有两种情况:(1)凡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及其所属各委、部、局、署、办等**机关制定并颁布的民事法规,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
    国的领土、领空、领海以及根据国际法、国际惯例应当视为我国领域的一切领域,例如我国驻外**,我国航行或停泊于国境外的船舶、飞机等。(2)凡属地方各级政权机关根据各自的权限所颁布的民事法规,只在各该政权机关管辖区域内发生效力,在其他区域不发生效力。所谓域外效力,是指法律在其制定管辖领域以外的效力。在现代社会,法律一般不能当然产生域外效力,但是随着国际交往的发展,为保护**和公民、法人的利益,也可以在例外情况下规定域外效力。
    ……
    目录
    专题一 民法导论
    本章提示
    [正文]
    一、民法的概念
    二、民法的调整对象
    三、民法的性质
    四、我国民法的历史沿革
    五、民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区别
    [疑案说法]
    一、案情简介
    二、分析点评
    三、本案启示
    [关联法规]
    专题二 民法的渊源与适用
    本章提示
    [正文]
    一、民法的渊源
    二、民法的适用范围
    三、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
    四、民法的解释
    五、民法案例分析的方法
    [疑案说法]
    一、案情简介
    二、分析点评
    三、本案启示
    [关联法规]
    专题三 民法的基本原则
    本章提示
    [正文]
    一、平等原則
    二、意思自治原则
    三、公平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則
    五、公序良俗原则
    [疑案说法]
    一、案情简介
    二、分析点评
    三、本案启示
    [关联法规]
    专题四 民事法律关系与民事权利
    本章提示
    [正文]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意义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三、民事法律事实
    四、民事权利的概念和分类
    五、民事权利的行使
    六、民事权利的保护
    [疑案说法]
    一、案情简介
    二、分析点评
    三、本案启示
    [关联法规]
    专题五 权利主体:自然人
    本章提示
    [正文]
    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四、监护
    五、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和自然人的住所
    [关联法规]
    专题六 权利主体:法人
    本章提示
    [正文]
    一、法人制度概述
    二、法人的能力
    三、法人的设立
    四、法人的机关
    五、法人的终止
    [疑案说法]
    一、案情筒介
    二、分析点评
    三、本案启示
    [关联法规]
    专题七 权利主体:合伙
    本章提示
    [正文]
    一、合伙概述
    二、合伙人的由资和合伙财产
    三、合伙的内部关系
    四、合伙的债务承担
    五、入伙和退伙
    六、合伙的终止
    [关联法规]
    专题八 权利客体
    本章提示
    [正文]
    一、权利客体的概念和范围
    二、物的概念
    三、物的分类
    [疑案说法]
    一、案情简介
    二、分析点评
    三、本案启示
    [关联法规]
    专题九 法律行为概述
    本章提示
    [正文]
    一、法律行为的概念
    二、法律行为的意义
    三、法律行为的分类
    [疑案说法]
    一、案情简介
    二、分析点评
    三、本案启示
    [关联法规]
    专题十 意思表示
    本章提示
    [正文]
    一、意思表示的概念
    二、意思表示的阶段
    三、意思表示的发出和到达
    四、意思表示的解释
    [疑案说法]
    一、案情简介
    二、分析点评
    三、本案启示
    [关联法规]
    专题十一 法律行为的效力
    本章提示
    [正文]
    一、法律行为的生效
    二、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三、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
    四、无效的民事行为
    五、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疑案说法]
    一、案情简介
    二、分析点评
    三、本案启示
    [关联法规]
    专题十二 条件与期限
    本章提示
    [正文]
    一、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疑案说法]
    一、案情简介
    二、分析点评
    三、本案启示
    [关联法规]
    专题十三 代理制度概述
    本章提示
    [正文]
    一、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二、代理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三、代理的分类
    [疑案说法]
    一、案情简介
    二、分析点评
    三、本案启示
    [关联法规]
    专题十四 代理权
    本章提示
    [正文]
    一、代理权的概念
    二、代理权的授予
    三、代理权的行使
    四、代理权的终止
    [关联法规]
    专题十五 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本章提示
    [正文]
    一、无权代理的概念
    二、无权代理的效力
    三、表见代理
    四、狭义的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疑案说法]
    一、案情简介
    二、分析点评
    三、本案启示
    [关联法规]
    专题十六 时效与期限
    本章提示
    [正文]
    一、诉讼时效概述
    二、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三、诉讼时效期间的分类
    四、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五、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六、诉讼时效的效力
    七、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
    八、期限的计算
    [疑案说法]
    一、案情简介
    二、分析点评
    三、本案启示
    [关联法规]
    专题十七 民事责任
    本章提示
    [正文]
    一、民事责任概述
    二、民事责任的形式
    三、民事责任的竞合和聚合
    [疑案说法]
    一、案情简介
    二、分析点评
    三、本案启示
    [关联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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