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1 信用证
1.1 实训目的
通过实训,要求能够了解信用证各当事人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掌握信用证各条款的内容,并能结合合同等文件对信用证进行分析和审核,从而了解在一笔贸易中买方对卖方在单证方面的制作要求,以便作好制单工作的各种前期准备工作。
1.2 信用证简介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是指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无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承付的确定承诺。《UCP 600》明确规定:“信用证方式下,各有关当事人处理的只是单据,而不是单据所涉及的货物、服务或其他行为���”明确了信用证交易的标的是单据。
从开立方式来看,信用证有信开本和电开本两种。信开本信用证因传递速度较慢且要使用印鉴,极易被国际诈骗团伙伪造,目前使用较少;电开本信用证主要采用电报(CABLE)、电传(TELEX)或SWIFT等电讯方式开立,有简电开信用证、全电开信用证和SwIFT信用证之分。简电开信用证必须附上简电证实书才能是有效的,而采用SWIFT信用证,传递速度快且成本较低,并且不会被伪造,故被银行广泛使用。
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货款结算中使用*广泛的支付方式之一,将结算与融资融为一体,解决了买卖双方互不信任的矛盾,有着其他结算方式无法替代的功能,所以尽管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不断有新品涌现,但信用证结算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仍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而且由于信用证业务遵循严格的“单单一致、单证相符”原则,卖方为了得到货款,就需要向银行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各种单据,这使信用证对单据的要求相对托收和汇付来讲要严格得多,因此掌握信用证制单是国际商务单证工作人员的一种*基本的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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