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绪论
**节 研究界定
一、城市化与土地城市化
城市化,又称城镇化,是urbanization的不同译法。对于城市化的含义,从不同的学科角度出发会有不同的解释。例如,人口学认为城市化是农村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的过程;地理学认为城市化是农村地区转变为城市地区的过程;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城市化是由农村生活方式转变为城市生活方式的过程;从经济学角度看,城市化则是由农村自然经济转化为城市社会化大生产的过程。因此,传统观点认为,“城市化是社会经济生产力的变革所引起的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改变的过程”。“这个过程具体体现在人口向城市地区的集中和农村地区转变为城市地区”。
就我国的实践而言,由于不完全具备人口向城市集中的客观条件,决定了我国城市化过程注定要走多样化的途径。而仅把城市化定义为农村人口向城市集中,就很难理解和解释这种多样化的现象和本质,同时也无法体现我国的实际情况,更不利于指导我国城市化的实践。鉴于此种情况,一部分研究城市化的学者提出,“城市化的过程就是乡村城市化的过程,这一过程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农村人口向现代化城市区域的集中过程,另一方面是农村地区自身的现代化过程”。这就是说,居住在多大的居民点并不重要,居民生产和生活方式的现代化才是*重要的。这就为城市化这个范畴增添了新的内容,表述上也就有了一定的变化,同时也为我们对城乡结合部地区土地城市化的研究提供了理论依据。
单纯以城市人口比重作为衡量城市化水平的标准,存在着明显缺陷。**,城市人口这个标准的确立,往往会受到社会政治因素的影响。因此这种方法计算出来的结果,在很多情况下,无法真实反映当地的城市化水平。比如在我国,政府对农民转变为城镇居民的门槛设置得很高,使得绝大多数农民无法自由地向城市实现转移,造成了我国的城市化落后于工业化进程。工业向乡村扩散、农村人口只好就地非农化,从而城市化水平不能真实反映经济发展的水平。第二,人口城市化表现的是人口在城乡之间的空间分布,人口城市化能够衡量的,往往是一个较大区域(一般是市或市以上的地区单元)的城市化水平,显然,要把这种方法应用到区域(如乡、、镇、村等)的城市化研究中,就会遇到较大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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