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对当关系推理
**节 主要内容
逻辑学主要是研究推理的,是从形式、结构上来研究推理的正确性、有效性的科学。所谓推理是指由已知的知识作为前提推出新的未知的知识作为结论的思维过程。逻辑考试的每一个试题基本上都可以看作是一个具体的推理或论证(论证是推理的运用),都是紧紧围绕推理或论证的具体要求来提问的。
推理是由命题组成的,命题又是由概念构成的。也就是说逻辑学是研究概念、命题、推理以及论证等思维形式的科学。思维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间接的概括的反映,这种反映是借助语言来实现的。思维具有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思维的内容是指所反映的特定对象及其属性或关系;思维的形式是思维对特定对象及其属性或关系的反映方式。逻辑学不研究思维的具体内容,思维的具体内容的真假属于具体科学的研究范围。逻辑学撇开思维的具体内容,从抽象的角度来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及其规律,即概念、命题和推理等。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在语言上它是由词或词组表达的;命题是断定事物情况的思维形式,由概念组成,在语言上它是由句子表达的;推理是根据一个或一些命题得出另一个命题的思维形式,也就是说推理是由命题组成的,在语言上它是由复合句、句群表达的。
即便是非常复杂的思维内容,我们也可以从中抽象出其逻辑形式。从具体的思维中抽象出思维形式,是逻辑学的基本方法。只要从具体的思维中抽象出其思维形式,我们就可以撇开具体的思维内容,仅仅从形式上研究和把握其结构,作出逻辑上的判定,并且进行逻辑上的推理。
例如:(1)8是偶数。
(2)中国不是发达**。
(1)和(2)都是简单命题,虽然它们所表达的具体内容不同,但却有同样的逻辑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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