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 总论
**章 农业企业的类型与经营形式
作为农业经济的经营实体,农业企业不仅具有一般企业的共同特点,而且有其特定的功能和经营方式。本章主要分析农业企业的职能、类型和主要经营形式。
**节 农业企业、的职能
一、农业企业的界定
(一)农业的内涵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农业的内涵不断扩展和深化。世界农业在经历了原始农业发展阶段后,逐步形成了西方单一种植休闲耕作和东方精耕细��两大各具特色的耕作体系。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西方**工业化的进程,传统农业开始向现代农业转变;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占世界耕地总面积46%、总人口24%的工业化**先后实现了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历史性转变。传统农业,是指利用动植物的生理机能,通过人工培育以取得产品的社会生产部门,即指农林牧副渔业。现代农业则在先进技术的支持和市场意识的驱动下,突破了单纯地以动植物产品、初级加工产品为主的产业形式,向动植物产品生产与微生物产品生产,初级生物产品与精细食品、生化、医药、能源等加工产品多元化生产领域发展,使农业和工业界限渐趋模糊。
近二十年,在我国,人们对农业的理解也有了进一步深化和发展。1982年我国经济学家于光远提出的“十字形大农业”概念,把农林牧副渔称为“一字形农业”,即农业的“产中”;把为农业提供生产资料等的服务性行业,称为农业的“产前”;把农产品的运输、储藏、保鲜、加工、销售称作农业的“产后”;由农业的产前、产后组成纵向的“1字形农业”,两者结合起来便形成了“十字形大农业”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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