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适用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章 总则
**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应当编制规划的区域
第四条 制定、实施规划的总体要求
第五条 城市规划与其他规划的关系
第六条 城乡规划制定经费
第七条 城乡规划的效力
第八条 城乡规划的公开
第九条 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
第十条 鼓励科学规划
第十一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修改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附录
中国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节录)
中国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节录)
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国人民共和国**赔偿法(节录)
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
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