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美术教学的前提
1 三个命题
1.1.2艺术(art或arts)
何谓“艺术”?
《辞海》(1989)中有关“艺术”的定义是:人类以情感和想像为特性的把握和反映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即通过审美创造活动再现现象和表现情感理想,想像中实现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的互相对象化。具体说,它是人们现实生活和精神世界的形象反映,也是艺术家知识、情感、理想、意念综合心理活动的有机产物。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艺术主要是满足人们多方面的审美需要,从而在社会生活尤其是人们的精神领域内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现代汉语词典》(1995)中“艺术”被定义为:①技能、技术;②艺术。用形象来反映现实,但比现实更有典型性的社会意识形态。包括文学、绘画、雕塑、建筑、音乐、舞蹈、戏剧、电影、曲艺等。
《日本语大词典》(1989)中“艺术”被定义为:①学艺与技术;②与作家美的理念相对应的感觉形象的表现活动或作品。
我国台湾学者陈朝平(2000)将“艺术”界定为:“艺术是表现艺术家的感情和思想的活动或产品,藉事物的具体形象或意念的形象来传达内容,含有美的价值或吻合美的原则,并反映地域与时代文化环境的现象,能引起观赏者的知觉活动,并产生审美的反应,获得美感情趣或了解的喜悦。”
上述“艺术”的含义是从各个角度来界定的。《辞海》的定义侧重于艺术的本质和功能;《现代汉语词典》的定义论述了艺术的门类;《日本语大词典》中②的解释与陈朝平的论述则侧重于对艺术活动与艺术品的界定。
综上论述,可对“艺术”作如下界定:
·艺术是与创造主体的审美理念相对应的、创造感性形象的表现活动或作品。
·艺术是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是人类以情感和想像为特性的把握和反映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
·艺术包括:文学、美术、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电影、电视等门类。
·艺术是一个开放的概念。随着艺术的发展,其��涵与外延将不断发生演变。
1.1.3美术(Fine 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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