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行政机关法定公文
**节 命令(令)
一、命令(令)的概念
命令,有时称令,是**行政机关或领导人对下级机关发布的一种具有强制性、领导性、指挥性的公文。用于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等。命令(令)属于典型的下行文,一经发出,下级机关必须坚决服从和执行。
二、命令(令)的适用范围
根据《**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三、命令(令)的种类
命令(令)包括公布令、行政令、任免令、嘉奖令、惩处令、通缉令、撤销令、指令、通令、戒严令、动员令等。
四、命令(令)的制发机关
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委员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国务院总理,国务院各部委及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军队和公、检、法等领导机关可以发布命令(令),其他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部门均无权制发。党的领导机关也不能单独使用这一文种,除非和**领导机关联合发文。
五、命令(令)的格式、内容、写法
命令(令)的格式一般由标题、发文字号、正文、落款等构成。有的命令(令)还带有附件。
(一)标题
形式一:制发机关+事由+文种
写明发布命令(令)的机关、事由和文种三部分,这三部分称为公文标题的“三要素”。例如《国务院关于进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的命令》这个标题中,发布命令的机关是“国务院”;发布命令的事由是“进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文种是“命令”。
形式二:制发机关名称/发令人身份+文种
写明发布命令(令)的机关名称或领导人的职务,省略发文事由。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形式三:事由+文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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