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的外号
难怪有点历史的民族都瞧不起美国。就以大城市的外号来说,法国有“花都”巴黎,意大利有“水都”威尼斯,英国有“雾都”伦敦。美国呢?纽约*近几年*流行的外号是“大苹果”。
其实,我觉得“大苹果”这个外号就外号来说并不差。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它是纽约市政府几年前为了发起“我爱纽约”运动而请广告公司设想出来的一个外号,很上口,意义人人即知(**流),很吸引人,人人都喜爱,就像所代表的纽约市一样。可是纽约市还有一个外号,比“大苹果”悠久得多,至少老上一百七十年,而且更受*难讨好的纽约人自己喜爱的外号一“哥谭”。
来过纽约的人,留心的话,大概已经从曼哈顿许多以此命名的商店招牌上看过这个名字了。没有来过纽约的人,如果看过美国关于“蝙蝠怪人”(Batman)的连环图画、电影和电视连续剧,就应该记得“蝙蝠怪人”和他的副手罗宾行侠仗义、替天行道的城市就叫做“哥谭”,其实是沿用一个老外号来称呼纽约。但这个外号到底怎么来的?
“哥谭”((~otham)照《牛津大字典》的解释:
一、村名,以其居民愚蠢闻名。适用于……纽约。
二、“哥谭人”是指“笨蛋”。
三、……傻、呆、笨。哥谭大学:一座假想的学府,专门训练(人如何做)笨蛋。
好,你会问,堂堂一个纽约,世界金融、贸易、广告、出版、娱乐、影视(对,东岸的好莱坞,而且是美国电影的发源地)、歌舞、戏剧、饮食、、时装、装饰、艺术等等,还有我不知道的领域的**,美国**大城,世界知名的大都会,怎么得了这么一个外号?而且还是美国人自己取的,而且这个美国人还是十九世纪大文豪,又写散文、又写小说、又写历史的华盛顿·艾文(Washington Irving)?
在一八。七到一八。八年,艾文出版了一份刊物,叫做《大杂烩》(Salmagundi,这个词原义是一种由碎肉、咸鱼、蛋、油、胡椒、葱制成的意大利色拉)。艾文在这份刊物上定期评论当时纽约人那种异常时髦、无所不知的行为举止。在这些文章里,他用“哥谭”来指纽约,“哥谭人”来指纽约人,用以讽刺与他同时代的纽约人那种混得开、吃得开、自以为是、谁也瞧不起的态度。就人们所知,他大概是**个给纽约取外号的,而且还无意之中又为住在纽约的人加了另一个形容词,即“尼克巴克”。这是因为艾文在写一篇讽刺性文章的同时,还同时完成了一部《纽约史》,但他是用一个荷兰名字,迪得里克.尼克巴克(DiechJch Knickerbocker)的笔名来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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