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桑德尔:自由主义局限
似乎很明显的是,任何理解全部对于自由主义的社群主义批评的尝试,都必须从对迈克尔·桑德尔的著作的评估开始。首先,正是他的《自由主义与正义的局限在1982年的出版开启了我们所关注的这场争论:尽管阿利斯尔·麦金太尔的《追寻美德》出版于前一年,但还是桑德尔的这本书*先获得了“社群主义者”的标签并且引发了其他作家对于罗尔斯著作的批评:我们所以决定把罗尔斯当做自由主义的代表,也不过是反映了原初的社群主义思想家的这一选择。由于桑德尔相应地提供了一个有关《正义论》本文的详尽解读,对于桑德尔观点的概述也将同时使桑德尔自认为是罗尔斯自由主义的批评家的诸方面变得十分清楚;从对前者的理解到对后者的理解,都不需要跳跃式的推论和纯理论的归纳。因此,我们可以把我们三个关键问题中的两个同时部署在一个人身上。有关第三个问题的答案可能还不很明显——有关桑德尔是一个社群主义批评家的感觉;不过,如果我们从一个有关桑德尔的观点与我们的议程相关的诸方面的简要概述开始,这也许会变得十分清晰。
桑德尔对罗尔斯的批评明显涉及到某些版本或者有关我们议程的大部分主是。首先,他论证说,罗尔斯承诺了一种人的观念,这种观念在形而上学的意义上而不是实质意义上是有缺陷的。也就是说,他认为罗尔斯实质的政治理论假定了一个人类基本本质的特殊概念,这一概念排除了人在构成意义上附属于其目的可能性;他也认为,这一概念是无效的和不一致的,而不是令人不快的——一种对于道德经验的本质的误解,而不是倡导一种令人讨厌的道德生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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