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理学中的行为研究
心理学中比较有代表性的行为研究是以刺激~反应学说为基础的行为主义理论,以可以被观察和直接测量的行为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常常采用实验方法,主张行为的环境决定论,认为行为取决于环境的影响,而这种影响是通过条件反射实现的。
1913~1930年是早期行为主义时期,行为主义者认为行为就是有机体用以适应环境变化的各种身体反应的组合,即条件反射,这些反应不外是肌肉收缩和腺体分泌,它们有的表现在身体外部,有的隐藏在身体内部,强度有大有小。研究行为的任务就在于查明刺激与反应之间的规律性关系,以便根据刺激推知反应,根据反应推知刺激,以达到预测和控制行为的目的。
1930年起出现了新行为主义理论修正了前者的观点,认为在刺激与行为反应之间存在着中间变量,这个中间变量是指个体当时的生理和心理状态,包括需求变量和认知变量。在新行为主义内部,研究内容和主要观点也有一定的差异。
斯金纳(Burrhus Frederick Skinner)的新行为主义理论,在经典条件反射的基础上提出了操作性条件反射的概念,认为人类行为主要是由操作性反射构成的操作性行为,它是作用于环境而产生结果的行为。斯金纳提出了行为的强化理论,即:辨别刺激一行为一强化刺激。辨别刺激发生在被强化的反应之前,它使某种行为得到建立,该行为发生之后,如果行为结果再形成一个强化刺激,则该行为再发生的概率就会增加。
德国格式塔学派心理学家库特·勒温(Kurt Lewin)认为,个体的仃为取决于人格与环境问的交互作用,行为是受人的心理支配的外部活动。他提出**的行为公式,即个体行为是人和环境的函数,其公式表现为B=f(P,E)。其中,B代表行为,P是指具体的一个人(这里的P实际上主要是指作为行为主体的人的心理状态,比如需要、个性、价值观等),E是指全部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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