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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学(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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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学(第二版)

  • 作者:金瑞林
  •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 ISBN:9787301040607
  • 出版日期:2007年08月01日
  • 页数:383
  • 定价:¥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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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本书是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中的《环境法学》分册,全书共分四篇,其内容包括环境法学总论、环境污染**法、自然资源保护法、国际环境法,系统地讲解了“环境法学”的基本理论。 本书内容全面,条理清晰,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系统性、理论性,不仅可作为教材使用,同时亦可供相关人士参阅。
    《环境法学》具有如下特点:
    **,它是一门在理论上具有综合性和探索性的课程。学习本课程,既要具备充实的法学基本理论知识,又要具备一定的自然科学知识。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应当全面掌握环境法的基本内容、环境法的基本法学体系,从而为继续学习各部门环境法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二,它也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课程。随着环境问题的不断加剧和对人类行为的不断反思,传统的思维方式和经济发展模式正在悄然地发生改变。因此,环境法学与可以直接服务于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并对我国环境与资源方针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对我国参与国际环境合作以及对有关环境与资源纠纷的处理等具有直接的运用价值。所以,在学习过程中应当注意培养将所学的环境法知识运用于实践能力;同时也就当通过实施,进一步加深对所学环境知识的理解。
    文章节选
    **编 环境法学总论
    第二章 环境法的概念和���点
    **节 环境法的概念
    一、关于环境法的名称
    关于环境法的名称,各个**很不统一,欧洲**多称“污染控制法”,日本称“公害法”,俄罗斯称“生态法”,一些东欧**称“自然保护法”。我国在立法上称“环境保护法”,美国一般称“环境法”。名称不同,反映了各个**环境问题的阶段性和环境立法的侧**有所不同,但在本质上并没有很大区别。
    “公害法”和“污染控制法”,容易被人理解为只限于对环境污染的**,不能概括环境法的全部内容。日本已于1993年把1967年制定的《公害对策基本法》修改为《环境基本法》。
    俄罗斯和一些东欧**的“生态法”、“自然保护法”,实际含义是广义的,包括了环境保护、名胜古迹保护和自然资源保护。但自然保护一词中的“自然”的含义,不很明确,“生态法”也容易被理解为保护生态系统的法律。
    “环境保护法”包括了污染**法和自然环境法两方面。但环境法的任务并不只限于对环境的保护,还包括提高环境质量,即建设优美、舒适的环境。因此,现在趋向于使用“环境法”这一名称。
    二、环境法的定义
    作为一个创建时期的新学科,在学术上给环境法下一个**的公认的定义相当困难,因为对立法的目的和调整的社会关系的范围在认识上有歧义。
    国内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一致公认的环境法的定义。在各种著述中,对环境法定义的不同表述至少有六、七种。当然有的大同小异。
    我们认为,环境法是由**制定或认可,并由**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与改善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这个定义包含三点主要含义:
    1.表明环境法是由**制定或认可并由**强制力保证执行的法律规范。由**制定或认可,具有**强制力和具有规范性,这是构成法律属性的基本特征之一,这一特征使它同非**机关,如社团、组织、企业等的规章区别开来;也同虽由**机关制定但不具有规范性,或不具有**强制力的非法律文件区别开来。
    ……
    目录
    **编 环境法学总论
    **章 绪论
    第二章 环境法的概念和特点
    第三章 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四章 环境法的体系
    第五章 环境立法
    第六章 **对环境的管理
    第七章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第八章 环境保护基本法制度
    第九章 自然资源保护基本法律制度
    第十章 环境标准
    第十一章 环境法的法律责任
    第二编 环境污染**法
    第十二章 环境污染**法概述
    第十三章 大气污染**法
    第十四章 海洋环境污染**法
    第十五章 水污染**法
    第十六章 环境噪 声污染**法
    第十七章 固体改物污染环境**法
    第十八章 对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管理的规定
    第三编 自然资源保护法
    第十九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概述
    第二十章 土地资源保护法
    第二十一章 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法
    第二十二章 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法
    第二十三章 森林资源保护法
    第二十四章 草原资源保护法
    第二十五章 矿产资源保护法
    第二十六章 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法
    第二十七章 特殊区域环境保护法
    第四编 国际环境法
    第二十八章 国际环境法概述
    第二十九章 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十章 国际环境与资源的法律保护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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