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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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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称呼:满6元起包邮   联系方式:购买咨询请联系我  13061253263    地址:山东省 滨州市 滨城区 尽量12小时发货,48小时未发货的请申请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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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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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地区6元包邮,部分偏远满10元包邮,新疆,西藏不包邮。
店铺介绍
主要经营大学二手教材、小说、杂志,100000余种,100万本。
本店网上只卖7成新以上图书,或多或少都有些笔记,绝不影响使用。
本店所有图书均为正版二手。网上不卖盗版书和打印的。
一律不含光盘销售。如果必须光盘资源,请联系客服确认后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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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译者:江涛 出版社:中国旅游出版社
旅游政策与法规
出版日期:2013年08月
ISBN:9787503247422 [十位:7503247428]
页数:352      
定价:¥39.80
店铺售价:¥7.00 (为您节省:¥3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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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政策与法规》内容提要:
《旅游政策与法规/“中国旅游院校五星联盟”中国骨干旅游高职院校教材编写出版项目》的内容涉及我国当前有关旅游行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并结合旅游市场的法律纠纷案例予以阐述。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学生能对我国旅游政策与法规有较为全面、准确的把握,能够对旅游活动中产生的各类问题从法律的视角去认识和把握,更快更好地适应旅游业发展的要求。
《旅游政策与法规/“中国旅游院校五星联盟”中国骨干旅游高职院校教材编写出版项目》采用“学习目标-导入案例-基本内容-复习与思考-**阅读”的结构,并在正文中穿插案例、相关链接、课堂思考等模块。每章都以篇首案例导入教堂内容,从问题人手,让学生掌握旅游法规知识。每章课后的复习与思考包括的案例分析、实践与训练等题型,有助于学生进行拓展学习,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旅游政策与法规/“中国旅游院校五星联盟”中国骨干旅游高职院校教材编写出版项目》既可作为高职高专旅游类相关专业的教材,也可作为旅游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用书和自学用书。 旅游政策与法规_江涛 主编_中国旅游出版社_
《旅游政策与法规》图书目录:
前言
**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节 邓小平理论
第二节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第三节 科学发展观
复习与思考
第二章 我国的基本国策
**节 对外开放
第二节 “一国两制”与祖国统
第三节 环境保护
第四节 计划生育
复习与思考
第三章 外交政策与旅游文明公约
**节 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第二节 旅游文明公约
复习与思考
第四章 宪法法律制度
**节 《宪法》概述
第二节 《宪法》的基本内容
第三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
复习与思考
第五章 民事法律制度
**节 民法概述
第二节 民事权利
复习与思考
第六章 合同法
**节 合同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解除和终止
第五节 违约责任和合同纠纷的解决
复习与思考
第七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
第三节 经营者的义务
第四节 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途径
第五节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
第六节 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律责任
复习与思考
第八章 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
**节 旅行社管理法规概述
第二节 《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
第九章 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
第十章 旅游饭店管理法规制度
第十一章 旅游**管理法规制度
第十二章 旅游者入境、出境管理法律制度
第十三章 旅游资源管理法律制度
第十四章 旅游交通法律制度
第十五章 旅游投诉法律制度
《旅游政策与法规》文章节选:
(4)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个人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5)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在景物、设施上刻画、涂污或者在风景名胜区内乱扔垃圾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50元的罚款;刻画、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下列活动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①设置、张贴商业广告的;②举办大型游乐等活动的;③改变水资源、水环境自然状态的活动的;④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的活动。
(7)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和地形地貌造成破坏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恢复原状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施工。
(8)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的;②风景名胜区自设立之日起未在2年内编制完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③选择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的;④风景名胜区规划批准前批准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建设活动的;⑤擅自修改风景名胜区规划的;⑥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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