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日期:2008年07月
ISBN:9787307062337
[十位:730706233X]
页数: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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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法》内容提要:
“世界法学精粹文库”的目的是有选择地将国外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法学著述译介过来,供国内读者研究、借鉴、批判地吸取之用。我们希望也相信读者会以正确的态度阅读这些著述,采集其精华,剔除其糟粕。 本书为其中一册,主要介绍了欧洲联盟等**有关体育法方面的基本知识。
《体育法》图书目录:
**章 导论——体育法的性质
一、对主题的介绍
二、体育法的发展
(一)契约自由原则
(二)有约必守原则
(三)不可抗力原则
(四)情势变迁原则
(五)诚实信用原则
(六)保护合法期待利益原则
(七)解释合同探求当事人真实意图原则
(八)格式合同解释有利于弱方当事人原则
(九)约定、规定不明确有利于义务当事人原则
(十)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罚原则
(十一)平等原则
(十二)比例原则
(十三)善意原则
三、本书的目的
第二章 概览:与体育相关的法律的基本框架
一、体育行会的法律性质
二、合同创设的权利与义务
三、体育组织规则的解释
四、体育与刑法
五、侵权法
六、公法
七、单行成文法
八、欧洲共同体法
九、欧洲人权公约
第三章 体育竞赛的参赛资格
一、导论:参加体育活动的准人规则
二、体育组织对非成员的公平对待义务
三、涉及体育竞赛参赛资格的合同诉讼及与合同有关的诉讼
四、禁止限制贸易行为理论
五、涉及体育竞赛参赛资格的非合同诉求:自立式诉请
六、竞争法与体育竞赛参赛资格
第四章 运动员的权利
一、导论
二、运动员与俱乐部之间关系的形式
(一)转会费
(二)体育领域的欧共体法简介
(三)欧共体法:第48条(现在的第39条)与其他自由流动条款
(四)欧共体法:第85(81)条与第86(82)条
(五)禁止限制贸易行为
(六)国籍的限制
(七)联盟对国籍的限制
(八)移民规则
三、运动员与俱乐部之间关系的内容
(一)工作的待遇与条件
(二)歧视
(三)普通法
(四)反歧视的单行成文法
(五)歧视存在的领域
(六)辩护理由
(七)豁免
第五章 比赛规则
一、导论
被禁止的体育项目
二、组织与比赛
(一)简介
(二)成文法
三、侵权与体育
(一)概述
(二)过失
(三)参赛者相互之间的义务
(四)抗辩
(五)妨害
(六)人身伤害
(七)损害赔偿
(八)体育侵权诉讼中产生的一些实际问题
(九)刑法
四、决定比赛结果的诉讼
第六章 比赛转播、市场营销与竞争法
一、导论
二、转播
(一)简介
(二)什么是转播权?
(三)转播涉及的著作权问题
(四)转播的权利是怎样被规范的?
(五)成文法的规定
三、竞争法
(一)简介
(二)第85(81)条
(三)第86条(现在的第82条)
(四)转播与竞争法
四、市场营销
(一)门票销售
(二)商品销售
五、关于禁止限制竞争法院对英超联赛案件判决的评论
第七章 体育运动中的纪律处罚程序
一、简介:体育运动中的纪律处罚程序概览
二、纪律处罚规则的合法性和具体含义:纪律处罚机构的权限
三、纪律处罚程序中的证据与证明标准
四、纪律处罚程序——程序正义的具体内容
五、纪律处罚程序中的处罚措施
六、纪律处罚程序的费用
七、纪律处罚程序中的上诉
八、纪律处罚的实际管理问题
九、余论:CAS判例法特别是兴奋剂案件中总结的基本原则
(一)一般原则
(二)与兴奋剂案件有关的特殊原则
第八章 救济:体育领域法律纠纷的解决
一、概论
二、法院诉讼——公法上的救济
三、欧洲人权公约下的救济
四、法院诉讼——私法上的救济
(一)宣告性判决
(二)禁令
五、程序的多样性
六、损害赔偿
七、公司法下的不公平偏私诉愿
八、体育仲裁
九、管辖权、法律冲突与冲突规则
十、路向前方:通向统一的体育纠纷解决机制
判例与法条列表
索引
译后记
……
《体育法》文章节选:
尽管欧洲足联和国际足联制定了全世界通行的转会制度的规则基础,但是各个**的转会规则各不相同。在博斯曼案件中就适用哪一个转会规则产生了争议①。有人进一步主张,足球产业近来已经进行了革命,结果就是俱乐部之间的商业关系不会再对球员产生影响,在合同到期之后球员可以自由为新俱乐部服役,任何转会费之类的争议都应当由一个独立的仲裁庭来解决②。但是,从法院判决所采用的宽泛的办法来看,这一点是清楚的,就是法院的裁决是建立在球员合同到期后支付一笔转会费这一普遍性要求的基础上。因此,不应当认为,对该法院裁决的适用将取决于在欧盟境内的不同转会制度的特定细节。
法院认定,被指控的转会规则构成了对劳工自由流动的障碍,这是为条约第48条(现在的第39条)所禁止的。其推理是,第48条(现在的第39条)排除这样一些措施,当欧共体的居民想在其他成员国领域内寻求从事一项经济行为的时候,这些措施可能将他们置于一个不利的地位。这些措施包括那些事先禁止某一共同体国民为工作的缘故离开某一成员国且进入其他成员国,以及使这样做更加困难的措施。转会规则属于这种类型。这样一个事实,即转会规则同样适用于同一成员国内的俱乐部之间的球员的转会,因此没有以国籍为基础进行歧视,并不意味着它们就符合第48(39)条的要求。 尽管我完全是一个法律的门外汉,但是我可以确信我们非常需要这样一本书。在我自己的运动生涯中,见到了越来越多令人吃惊和担忧的法律官司。体育,其本质是简单的,却受到了日益增多的职业化问题、商业赞助问题、严重的伤害问题、滥用兴奋剂问题以及其他更多问题的威胁。这些问题影响了体育的实质公平,而如果没有公平,体育将毫无意义。任何一个对体育感兴趣的人都应该欢迎这部对体育进行全面的法律分析的著作所提供的清晰结论。我热切地盼望,体育运动中所有的法律问题都能够在*大限度的公正和善意的基础上迅速地解决。
《体育法》作者介绍:
米歇尔·贝洛夫(Michael Beloff):**律师(QC),格雷律师公会(Gray's Inn)会长,泽西与格恩西上诉法院(cA Jersey and Guernsey)法官,牛津大学三一学院(Trinity Col:lege,Oxford)院长,体育仲裁院(cAs)仲裁员,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1998年吉隆坡英联邦运动会、2000年悉尼奥运会、2002年曼彻斯特英联邦运动会、2004年雅典奥运会、2006年悉尼英联邦运动会cAs特别仲裁机构仲裁员,《国际体育法评论》(Sweet & Maxwell's International Sport Law Reviewl)主编。
蒂姆·克尔(rI'im Kerr):**律师,格雷律师公会成员,具有丰富的体育法执业经验,曾经担任切尔西足球俱乐部、图特汉姆热刺足球俱乐部、米德尔堡足球俱乐部、AEK雅典足球俱乐部、橄榄球联盟五个重要的俱乐部、橄榄球联合会、威尔士橄榄球联合会、橄榄球联盟与足球联盟的法律顾问。
玛丽·德米特里(Marie Demetiiou):前牛津大学圣希尔达学院(stHilda's College,Oxford)讲师,1995年取得出庭律师资格,格雷律师公会成员。她曾经为足球联盟、国际赛车联合会、布莱顿与荷甫(Brighton and}love)足球俱乐部、诺丁汉森林足球俱乐部担任法律顾问。曾经在卢森堡的欧洲法院担任大卫·爱德华(I)avid Edward)法官办公室的顾问。目前是the Brick Court Chambers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郭树理: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体育法学研究**主任,武汉大学法学博士,荷兰海牙阿瑟尔研究所国际体育法**(17he Asser InternationalSports Law Center。)访问学者(2005年6月~2006年4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理事。著作有《体育纠纷的多元化救济机制探讨——国际法与比较法的视野》(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译作有《体育纠纷的调解解决》(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