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日期:2008年01月
ISBN:9787306031303
[十位:7306031309]
页数: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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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第三版)》新旧程度及相关说明:
大学物理(上册)(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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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第三版)》内容提要:
《知识产权法》**版、第二版分别在2002年和2005年出版后,由于内容新颖、实用而受到读者的好评。
《知识产权法》第三版在基本保留第二版内容的基础上,根据近年来修订通过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反垄断法》,以及2007年在我国生效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等法规和条约,对第二版的有关内容作了删改和补充,力求反映*新的知识产权法的立法内容。
《知识产权法》介绍了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理论、著作权法、商标法、其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及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等内容,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从理论和实践方面进行了较系统地阐述和分析。
《知识产权法》内容新颖,体现了理论性、实践性与科学性的统一,既适合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生做教材,也适合政府有关部门及司法工作者做参考用书;对希望了解知识产权法的广大群众来说,《知识产权法》也是一本理想的法学读物。
《知识产权法(第三版)》图书目录:
第三版总序
第三版序
**编知识产权法导论
**章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法
**节知识与知识产权概述
一、知识的含义
二、知识与知识产权
第二节知识产权的定义和范围
一、“知识产权”一词的由来
二、对知识产权定义的若干观点
三、知识产权的范围及其与定义之间的关系
四、本书对知识产权的定义
第三节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
一、知识产权的性质
二、知识产权的特征
第四节知识产权法的概念与制度系统
一、知识产权法的概念
二、知识产权法的制度系统
第五节知识产权法的体系和地位
一、知识产权法的法律体系
二、知识产权法的地位
第二编著作权法
第二章著作权法概述
**节著作权的概念
一、著作权的概念
二、著作权与相近权利的区别
第二节著作权法的概念
第三节著作权制度的历史发展
一、著作权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二、中国著作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第三章著作权的客体
**节作品的概念及其构成
一、作品的概念
二、作品的构成要件
第二节作品的种类
一、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种类
二、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排除
三、作品的分类
第四章著作权的主体
**节作者
一、自然人作者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作者
三、作者的认定
第二节其他著作权人
一、因合同而取得著作权
二、因继承而取得著作权
三、因遗赠、遗赠扶养协议而取得著作权
四、因特殊情形**取得著作权
第三节著作权的归属
一、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
二、各种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第五章著作权的内容
**节著作人身权
一、著作人身权概述
二、著作人身权的内容
第二节著作财产权
一、著作财产权概述
二、著作财产权的内容
第三节著作权的限制
一、合理使用
二、法定许可
三、强制许可
第四节著作权的取得和期限
一、著作权的取得
二、著作权的期限
第六章著作权的行使与管理
**节著作权的行使
一、著作权的许可使用
二、著作权转让
三、著作权的继承
第二节著作权的管理
一、著作权的行政管理
二、著作权的集体管理
第七章邻接权
第八章著作权的保护
第三编商标法
第九章商标的概述
第十章商标权
第十一章商标权的取得
第十二章注册商标的使用
第十三章注册商标的争议与无效
第十四章商标的管理
第十五章商标权的保护
第四编专利法
第十六章专利制度概述
第十七章专利权的主体
第十八章专利权的客体
第十九章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第二十章专利权的取得、无效和终止
第二十一章专利权的内容
第二十二章专利权的保护
第五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第六编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主要参考文献
……
《知识产权法(第三版)》文章节选:
**编知识产权法导论
**章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法
**节知识与知识产权概述
一、知识的含义
知识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积累起来的经验。从本质上说,知识属于认识的范畴”。根据世界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在1996年发表的题为《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的报告对知识作出的系列的界定,知识包括:①知道是什么,即“KNOW—WHAT”,表明了知识是一些明确的事实;②知道为什么,即“KNOW—WHY”,表明了知识是自然规律与社会进化的规则;③知道怎么做,即“KNOW—HOW”,表明了知识是人们改善自然和社会的能力、素质和技术;④知道谁,即“KNOW—WHO”,表明了获得改造自然界和促进社会进步技能的主体。我国也有学者认为,除上述四个界定以外,知识还应该包括知道什么时间(KNOW—WHEN)和知道什么地点(KNOW—WHERE)。因为即使知道了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谁来做,但如果在错误的时间和地点来做,仍然会产生错误。
从来源看,知识来源于知识主体的生产和社会实践行为与活动,来源于对其所赖以生存的社会与自然环境的认知,也来源于后人对前人积累的知识的理解、运用、转化和增加。自从有人类产生以来,人们就不断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去挖掘、积累知识,并以所积累的知识指导和改造所处的自然和社会环境。
从主体来看,掌握和使用知识的主体是具有智慧、能进行复杂的脑力劳动的人类。只有具备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自然人才能将实践中的事实、自然规律加以归纳概括,并且有目的地运用于改造自然和社会的活动。
从目的来看,掌握和运用知识的目的在于为人类自身创造更优越的社会与自然环境,满足人类不断提高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 第三版总序2002年3月至8月,在中山大学出版社领导的直接关心和支持下,在中山大学法学院和其他法学院民商法教师的共同参与下,“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民商法系列教材(1)”顺利出版并受到读者欢迎。为及时反映司法的*新原则和立法的*新要求,2005年1月,“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民商法系列教材(1)”进行第二版修订。近两年来,我国又陆续制定并通过一系列新的法律。因此,有必要对“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民商法系列教材(1)”进行第三版修订。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次将中国公司法学者近10年来在公司法领域研究的*新成果规定在公司法中,诸如公司社会责任理论、公司契约理论、小股东保护理论、公司股东的派生诉讼理论、公司持异议股东的股份价值评估权理论、公司董事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理论、公司僵局与公司强制性解散理论等,使我国新《公司法》的制度同当今两大法系***先进的公司法律制度保持一致。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法》),**次将当今两大法系**存在了几个世纪的有限合伙法律制度规定下来,使我国合伙法律制度同两大法系**的合伙法律制度逐渐一致。当这两部新的法律通过之后,法学界尤其是民商法学界掀起了一股修改民商法教材的热潮。如果你翻开“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民商法系列教材(1)”中的《商事法学》时,你就会惊奇地发现,我国新《公司法》和新《合伙法》中规定的上述新内容早在2002年的时候就已经编入该教材中。在**版和第二版的《商事法学》中,作者对公司契约理论进行了介绍,认为公司契约理论可以解决公司内部各利益美系主体之间的冲突。
《知识产权法(第三版)》作者介绍:
李颖怡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生,**“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民商法专业(知识产权法方向)硕士生导师,主要教学与研究领域为知识产权法和民商法。兼任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广州市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广州市知识产权专家顾问团顾问、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常务委员等职务。先后在《中外法学》、《法学评论》、《政治与法律》、《中山大学学报》、《学术研究》、《南方经济》等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主编和参编的主要著作:《著作权法知识问答》、《广东省互联网发展报告》、《知识产权法》、《法学概论》、《民法学》、《法学大辞典》、《妇女打工者权益保护》、《中国房地产法理论与实务》等。
王爱华法学学士,法学硕士。现任暨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主要教学与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和知识产权法。兼任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干事、广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广东省**人民法院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广州市知识产权专家顾问团顾问。发表的主要论文有:《也谈商标抢注行为》、《商标权的质押》、《诚实信用原则在商标注册中的地位和作用》、《浅析侵犯商业秘密罪》等。参编和编著的主要著作:《知识产权法》等。
王秋华法学学士,法学硕士。现任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经济法专业硕士生导师,主要教学与研究领域为知识产权法、合同法、民法、房地产法、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兼任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深圳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深圳市WTO研究会理事、深圳市商标协会顾问。先后在《法学研究》、《法学家》、《法学杂志》、《当代法学》、《深圳大学学报》和《律师世界》等专业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和文章20余篇。参编和编著的主要著作:《中华法学大辞典》(国际法学卷)、《中国大陆房地产法律与实务》、《法律基础》、《知识产权法》等。
李春芳法学学士,法学硕士。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主要教学与研究领域为知识产权法、经济法、票据法。兼任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发表的主要论文有:《网络与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浅析》、《高校知识产权教育改进方略刍议》、《我国会展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完善》、《论我国商标权的刑法保护》、《权利穷竭原则及其地域性研究》等。编著的主要著作:《知识产权法》、《房地产法理论和实务》、《中美创新机制比较研究》、《票据法》、《经济法学》等。
陈莉法学学士,法学硕士。现任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副教授,主要教学与研究领域为民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兼任华南农业大学地方法制研究**副主任。先后发表学术论文lO多篇。主编和参编的主要著作: 《民法教程》、《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等。
詹海宁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曾从事知识产权代理及外商投资事务咨询工作,现在美国留学。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法、知识产权法、民商法。发表的主要论文有:《西方经济法与政府经济职能--兼谈对我国经济法的启示》、《论(合同法)的价值取向》、《涉外产品责��的法律探析》等。参加编著的主要著作:《企业技术创新与合同法律保护》。
巫玉芳理学学士,法学硕士。曾任汕头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知识产权法。
江忠英法学硕士。现任广东金融学院法律系讲师。主要教学与研究领域为民法、知识产权法。先后在《法制与社会》、《电影评介》等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近10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