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日期:2007年09月
ISBN:9787040221145
[十位:7040221144]
页数:576
定价:¥38.00
店铺售价:¥5.70
(为您节省:¥32.30)
店铺库存:10
本
正在处理购买信息,请稍候……
我要买:
本
* 如何购买
联系店主:
18339167916
-
100分
满分
确认收货后30天未评价,系统默认好评!
[2024-12-15 19:44:29]
桂*
连云港市
-
100分
满分
确认收货后30天未评价,系统默认好评!
[2024-12-12 18:18:30]
李**
威海市
-
100分
满分
确认收货后30天未评价,系统默认好评!
[2024-12-05 08:40:41]
苏**
淮安市
-
100分
满分
确认收货后30天未评价,系统默认好评!
[2024-12-04 08:33:00]
巴**
武汉市
-
100分
满分
确认收货后30天未评价,系统默认好评!
[2024-12-03 18:31:45]
万*
苏州市
《商法第三版》内容提要:
《商法》是教育部统一组织编写的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法学规划教材《商法》的第三版。
《商法》共分七编,分别为总论、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全书立足于我国现行商法制度,以简洁的行文涵括了当前商事立法与商法理论的基本内容,构建了较为完整的商法学体系。
与第二版相比,因理论发展、立法修订及编写人员构成上的变化,本书全部内容基本上都是重新编写的,从而保证了其内容上的新颖性。
《商法第三版》图书目录:
**编 总论
第二编 公司法
第三编 证券法
第四编 破产法
第五编 票据法
第六编 保险法
第七编 海商法
后记
主要参考文献
……
《商法第三版》文章节选:
一个**的法律体系中,如何确立商法的地位,如何把握商法与民法、商法与经济法之间的关系,是20世纪以来商法理论中*为重要和基础的问题之一,这一问题集中表明了商法的价值,决定着商法的前途和命运。
在20世纪上半叶,确切地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商法的独立性问题主要表现在商法与民法的关系上。商法从民法中分划出来,构成一个独立而完整的体系,成为法学的一个部门,这是19世纪法学发展的一大成就,是人们对经济活动,尤其对经营活动之规律、特点在理性的基础上有了更为深刻认识的结果,是法律技术和立法完善的标志。尽管在20世纪上半叶,少数**一反19世纪已成定局的法律部门划分方法,实行民商合一,将商法并人民法之中,在法学界引起了商法的独立性危机。但透过民商合一的迷雾,我们可以发现:首先竭力推行民商合一的**,或者是地域小、人口少、经济关系并不十分复杂、法律体系比较单一的**,如瑞士、荷兰、丹麦、挪威、瑞典等;或者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仍处于不发达状态,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矛盾表现得很不充分的**,如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中国、蒙古以及已实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前苏联。其次,即使在奉行民商合一的**中,民法与商法也仅仅是一种形式上的合一,即将商法典的内容附加到民法典之中。这种简单的合并,在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上衍生了许多问题,它不但未能解决实体商法的独立性,反而给民法本身的协调增添了许多难度。再次,民商合一仅仅消除了形式意义上的商法典,在法律理论和法律体系上,它并不能消除商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存在,未能否定商法在理论上的整体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商法理论与商事立法的冲突与矛盾。因此,无论实行民商分立,还是民商合一,商法都是一个实体的法律部门,它与民法在基本原则、调整对象和方法、社会功用及价值等方面都存在不可替代的巨大差异。但是,承认商法的独立性,并非否定其与民法的共性,即民法是私法的普通法,而商法始终是其特别法,二者之间存在着一种无法割裂的私法结构上的关联。 本书自2005年再版以来,中国商法无论是立法还是理论都取得了重大进展。立法方面,*引人注目的无疑为2005年10月27日同时获得通过的新《公司法》、新《证券法》以及2006年8月27日颁布的《企业破产法》。为配套《公司法》、《证券法》的实施,还修订了《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或修订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重要规章。这些新修订或发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共同为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提供了制度支持。
近年来,商法理论方面也取得了突飞猛进的成绩。一大批商法理论著作、教科书相继问世,使我国商法理论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了较大跨越。其中,商法总论、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方面的成果尤为显著。
在立法与理论都有较大变化的背景下,本书再次启动修订工作。此次修订涉及全书七编内容。**编总论部分,继续加强了商法基础理论的内容,吸收了近年来形成较大共识的基础理论,如商法的调整对象、商主体的内涵与外延、商行为的内涵与外延等,使商法总论更加完善与成熟。第二编公司法部分,按照新《公司法》与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展开。第三编证券法部分,根据新《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证券发行与承销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展开,充分吸收了*新证券法规则与理论研究成果,从而使其具备了实践适用性与理论前沿性。第四编破产法部分是本次修订时新增内容,根据新《企业破产法》展开。第五编票据法、第六编保险法、第七编海商法部分,虽然相关立法未作重大修订,但相关作者充分吸收与梳理了相关领域的前言理论,并结合实践作了深入浅出的阐释。除以上内容的调整外,本次修订还依照出版社的统一要求,在每章首尾分别加上了简洁明了的“本章导语”与精心设计的“练习思考题”,以利于学生预习与复习。
值此三版付梓之际,再次向给本书以关爱的法学界同仁、学子以及高等教育出版社编辑致以诚挚的谢意!
《商法第三版》作者介绍:
范健,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首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995年)。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主要研究领域为商法、经济法、国际商法。主要著作有《商法》、《公司法》、《证券法》、《商法基础理论专题研究》、《商法的价值源流及本体》、《商法论》、《德国商法》、《公司法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