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日期:2008年01月
ISBN:9787562032533
[十位:756203253X]
页数: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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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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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原理(高等政法院校系列教材)》内容提要:
《物权法原理》内容包括物权法总论、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五编,分为二十二章,另附第二十三章优先权与非典型担保。《物权法原理》的编写以我国《物权法》内容为框架,但并不局限于我国《物权法》所肯定的内容,而是以物权示传统理论和*新研究成果为基础,力求做到理论体系的完整和清晰,以方便初学者对物权法基础理论的全面理解和掌握。
《物权法原理(高等政法院校系列教材)》图书目录:
**编 物权法总论
**章 物权概述
**节 物权法概述
第二节 物权的概念
第三节 物权的特征
第四节 物权与其他财产权的关系
第五节 物权的效力
第六节 物权的客体
第七节 物权的类型和关系
第二章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节 物权法定原则
第二节 物权**原则
第三节 公示、公信原则
第三章 物权的变动
**节 物权变动概述
第二节 不动产登记和动产交付
第四章 物权的保护
**节 物权保护概述
第二节 物权请求权
第二编 所有权
第五章 所有权的一般原理
**节 所有权概述
第二节 所有权的种类
第三节 所有权的权能
第六章 **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节 **所有权
第二节 集体所有权
第三节 私人所有权
第七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
第二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
第八章 相邻关系
**节 相邻关系概述
第二节 相邻关系的基本类型
第三节 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
第九章 共有
**节 共有概述
第二节 按份共有
第三节 共同共有
第四节 共有物的分割
第十章 所有权取得和消灭
**节 所有权取得和消灭的一般原理
第二节 善意取得
第三节 拾得丢失物之取得
第四节 发现埋藏物、隐藏物之取得
第五节 先占取得
第六节 添附取得
第七节 时效取得
第三编 用益物权
第十一章 用益物权概述
**节 用益物权的概念
第二节 用益物权的种类和立法体系
第十二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概述
第二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和消灭
第三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权利义务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第十三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
**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概述
第二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和消灭
第三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
第十四章 宅基地使用权
**节 宅基地使用权概述
第二节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和消灭
第三节 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
第十五章 地役权
**节 地役权概述
第二节 地役权的取得与丧失
第三节 地役权的内容
第十六章 典权
**节 典权概述
第二节 典权的取得与消灭
第三节 典权的效力
第十七章 其他类型的用益物权
**节 居住权
第二节 空间利用权
第三节 特别法上的用益物权
第四编 担保物权
第十八章 担保物权概述
第十九章 抵押权
第二十章 质权
第二十一章 留置权
第五编 占有
第二十二章 占有
第二十三章 优先权与非典型担保
……
《物权法原理(高等政法院校系列教材)》文章节选:
**编 物权法总论 **章 物权法概述 一、物权法的概念物权法是调整人对物的支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物权法是大陆法特有的概念,是大陆法民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物权法”一语系由潘德克吞法学首创,并在1900年《德国民法典》中形成完整的物权制度体系。《德国民法典》将物作为权利客体规定在总则部分,并将物权、债权、继承作为三种不同的财产权,分别成编加以规定,使物权法形成体第独立、内容完整的法律,并成为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英美法并无民法和物权法概念。在英美法中,有关物权的法律规范被称为财产法,与合同法、侵权行为法相对应,内容上基本包括了大陆法的物权法内容,甚至比大陆法内容更广泛,大陆法合同中的内容如租凭、赠与等也补包括在其财产法中。物权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物权法,也称实质意义上的物权法,指所有调整物权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易言之,凡属于规定物权关系的法规,不论其属于民法上的物权编,独立的物权单行法,还是其他法律,如我国《宪法》、《土地管理法》、《担保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渔业法》、《森林法》、《草原法》、《矿产资源法》、《水法》、《文物保护法》等法律中有关物权的规定,都属于物权法的范畴。我们物权法的定义就是从广义上的物权法来界定的。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这对完善我国法律体系、推进我国法制进程,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物权法原理作为民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学专业本科学生的重要专业课程,正被越来越多的法学院校和法学专业作为独立课程开设。为适应本科生物权法学习的需要, 我们组织编写了这部物权法教材。本书内容包括物权法总论、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五编,分为二十二章, 另附第二十三章优先权与非典型担保。本教材的编写以我国《物权法》内容为框架,但并不局限于我国《物权法》所肯定的内容,而是以物权法传统理论和*新研究成果为基础,力求做到理论体系的完整和清晰,以方便初学者对物权法基础理论的全面理解和掌握。本书的编写参考了众多学者的教材、专著和学术论文,在此深表感谢。尽管我们付出了努力,但由于水平所限,本书的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敬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本书由石春玲担任主编, 参加编写的作者为(以撰写章节先后为序):石春玲:**章、第二章、第二十三章。李绍章:第三章至第十章。黄吉品:第十一章至第十八章、第二十二章。翟新辉:第十九章至第二十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