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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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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发货问题
84
44%
退款问题
27
14%
其他
12
6%
已解决
192
100%
店主称呼:精品二手书店   联系方式:购买咨询请联系我  13302463387    地址:广东省 中山市 其它区 只卖正版,多地仓库发货,有时候会分多个快递发,可以放心下单
促销广告:只卖正版,多地仓库发货,有时候会分多个快递发,可以放心下单
图书分类
店铺公告
重点公告:
本店是多地仓库,多种快递发货,经常发生一个订单分多个快递发出的情况,还请各位买家知晓
本店是多地仓库,多种快递发货,经常发生一个订单分多个快递发出的情况,还请各位买家知晓
二手书不支持退货,请知晓
本店不提供任何发票收据,请知晓
本店快递圆通、汇通、申通、韵达、全峰,不接受指定,随机发货,指定无效
大部分都有货,部分地区包邮
不接急单,只卖正版,部分地区包邮,多仓库发货,大部分都有货,可以放心下单
图书发出后,不接受拒收
您好,二手图书为旧书、用过的图书,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售后问题请直接电话联系客服
本店有多个仓库,多仓库发货,多仓库发货
本店快递圆通、汇通、申通、韵达、全峰,不接受指定,随机发货,指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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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店有多个仓库,多仓库发货,多仓库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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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收来的都是二手图书,只卖正版二手,如收到书不是正版,可以直接联系我们退货退款,运费我们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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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介绍
不接急单,重点公告:本店是多地仓库,多种快递发货,经常发生一个订单分多个快递发出的情况

重点公告:
本店是多地仓库,多种快递发货,经常发生一个订单分多个快递发出的情况,还请各位买家知晓
本店是多地仓库,多种快递发货,经常发生一个订单分多个快递发出的情况,还请各位买家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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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店不提供任何发票收据,请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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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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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结算、填写收货地址。
第三步:担保付款或银行汇款。
第四步:卖家发货。
第五步:确认收货、评价。
作/译者:郑玉敏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新编民法理论与实务 (内容一致,印次、封面、原价不同,统一售价,随机发货)
出版日期:2009年02月
ISBN:9787040257816 [十位:7040257815]
页数:229      
定价:¥22.90
店铺售价:¥5.90 (为您节省:¥17.00
店铺库存:3
注:您当前是在入驻店铺购买,非有路网直接销售。
正在处理购买信息,��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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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店主:购买咨询请联系我  13302463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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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民法理论与实务 (内容一致,印次、封面、原价不同,统一售价,随机发货)》内容提要:
本书是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级规划教材。
本书内容包括民法及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诉讼时效和期间等民法基本理论以及人身权、物权、债权和继承权法律制度等共14章。本书采用案例导人式编写体例,理论阐述深入浅出,简明易懂;理论与实务并重,突出实务技能训练,利于学生摆脱枯燥理论学习和机械记忆的困扰,掌握民法主要内容,培养和提高实务操作能力。
本书可作为高等职业院校、高等专科院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二级学院、本科院校高职教育法律事务专业及相关专业培养高等应用性、技能型人才的教学用书,也可作为社会从业人士的业务参考书和培训用书。
《新编民法理论与实务 (内容一致,印次、封面、原价不同,统一售价,随机发货)》图书目录:
**章 民法和民事法律关系
学习目标
**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渊源和基本原则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
本章**内容图解
同步练习
第二章 民事主体
学习目标
**节 民事主体概述
第二节 自然人
第三节 法人
第四节 非法人组织
本章**内容图解
同步练习
第三章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学习目标
**节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代理
本章**内容图解
同步练习
第四章 诉讼时效和期闻
学习目标
**节 时效概述
第二节 诉讼时效
第三节 期日与期间
本章**内容图解
同步练习
第五章 人身权
学习目标
**节 人身权概述
第二节 人格权
第三节 身份权
第四节 人身权的法律保护
本章**内容图解
同步练习
第六章 物权慨述
学习目标
**节 物权与物权法
第二节 物权的种类
第三节 物权的变动
第四节 物权的保护
第五节 占有
本章**内容图解
同步练习
第七章 所有权
学习目标
**节 所有权概述
第二节 所有权的取得、行使和所有权的形式
第三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四节 相邻关系
第五节 共有
本章**内容图解
同步练习
……
第八章 用益物权
第九章 担保物权
第十章 债权概述
第十一章 合同之债
第十二章 侵权和地为之债
第十三章 无因管理之债和不当得利之债
第十四章 继承权
参考文献
《新编民法理论与实务 (内容一致,印次、封面、原价不同,统一售价,随机发货)》文章节选:
**章 民法和民事法律关系
**节 民事主体概述
一、民事主体的含义
(一)民事主体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为民事主体,是指依法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民事主体具有如下特征:
(1)民事主体具有民法规定的主体资格。只有民法规定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才能成为合格的民事主体,才能依照民法的规定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2)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具有平等性。民事主体与行政法和刑法的法律主体的主要区别就是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平等性,无论是自然人、法人还是**在民事法律领域内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
(3)民事主体具有多样性。由于民事活动是人们*普遍、*基本的活动,因此,民事主体具有多样性。自然人、法人和**都可成为民事主体。
(二)民事主体的分类
我国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在某些情况下也以民事主体的身份出现。
1.自然人
自然人是人类社会的基本成员,因此也是*基本的民事主体。
2.法人
社会的发展使法人成为重要的社会单位,因此法人是重要的民事主体。
3.非法人组织
非法人组织是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4.**
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和国债发行者的**,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也以民事主体的身份出现。
二、民事主体资格
民事主体资格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民事活动,或者借助他人的民事活动,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和行使民事权利,承担和履行民事义务的资格。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是成为民事主体的前提,民法通过赋予不同的民事主体以不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来确定不同民事主体的民事法律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