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日期:2012年11月
ISBN:9787040362404
[十位:7040362406]
页数:386
定价:¥36.30
店铺售价:¥9.00
(为您节省:¥27.30)
店铺库存:3
本
正在处理购买信息,请稍候……
我要买:
本
* 如何购买
联系店主:
18157865383
店主推荐图书:
-
¥16.50
-
¥15.90
-
¥5.00
-
¥19.60
-
100分
满分
确认收货后30天未评价,系统默认好评!
[2019-11-23 16:24:15]
刘**
珠海市
-
100分
满分
确认收货后30天未评价,系统默认好评!
[2019-11-16 21:49:19]
罗**
珠海市
-
100分
满分
确认收货后30天未评价,系统默认好评!
[2019-11-16 15:39:06]
龚**
成都市
-
100分
满分
确认收货后30天未评价,系统默认好评!
[2019-11-13 18:02:35]
廖**
南宁市
-
100分
满分
确认收货后30天未评价,系统默认好评!
[2019-11-08 13:23:10]
莫**
河池市
《竞争法学(第二版)》内容提要:
竞争法是调整市场竞争每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经济法制度的核心内容。在制度体系方面,竞争法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二者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既有个性,又有共性。《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竞争法学(第2版)》在体系安排方面既突出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各自的制度特色,又兼顾它们在基本原理和制度实施方面的共性。《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竞争法学(第2版)》分为四编。**编是基础理论,主要分析了竞争法产生的制度根源、性质、目标以及其与相关法律的关系,同时,介绍了以英、美、德、日为主的资本主义**和国际经济组织的竞争法律制度。第二编和第三编是《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竞争法学(第2版)》的核心内容,以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为依据,系统介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基本原理与制度实践。第四编是竞争法的实施,主要对国内外竞争法执行机构和执行程序进行了系统介绍和比较分析。 竞争法学-(第二版)_种明钊,盛学军,郑鹏程,等_高等教育出版社_
《竞争法学(第二版)》图书目录:
**编 竞争法基础理论
**章 竞争法概述
**节 竞争的一般考察
第二节 竞争法的调整对象和概念
第三节 竞争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 竞争法的性质
第五节 竞争法的作用
第六节 竞争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
第二章 美英德日的竞争法律制度
**节 美国的竞争法律制度
第二节 英国的竞争法律制度
第三节 德国的竞争法律制度
第四节 日本的竞争法律制度
第三章 国际组织的竞争法律制度
**节 欧盟的竞争法律制度
第二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竞争法律制度
第三节 联合国的竞争法律制度
第二编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四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节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
第三节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
第四节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规范的历史概况
第五节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和特征
第六节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完善
第五章 欺骗性市场交易行为
**节 欺骗性市场交易行为概述
第二节 市场混淆行为
第三节 欺骗性商业宣传行为
第六章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节 有奖销售行为概述
第二节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表现
第三节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危害
第四节 禁止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法律规定
第七章 商业贿赂行为
**节 商业贿赂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法律规定
第三节 商业贿赂行为认定中的具体问题
第八章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节 商业秘密的概念及其种类
第二节 商业秘密的性质与特征
第三节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及其危害
第四节 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规定
第九章 商业诋毁行为
**节 商誉和商誉权
第二节 商业诋毁行为的概念、表现形式及危害
第三节 禁止商业诋毁行为的法律规定
第三编 反垄断法
第十章 反垄断法概述
**节 垄断的含义和类型
第二节 反垄断法的含义和特征
第三节 垄断规制的基本思想和方法
第四节 垄断行为认定的原则及法律责任
第五节 反垄断法的适用及适用除外制度
第十一章 垄断协议
**节 垄断协议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横向垄断协议
第三节 纵向垄断协议
第四节 垄断协议的豁免
第十二章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节 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第二节 相关市场的法律界定
第三节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认定
第四节 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法律规制
第十三章 经营者集中
**节 经营者集中概述
第二节 经营者集中规制的程序规则
第三节 经营者集中规制的实体标准
第四节 经营者集中规制的抗辩与救济
第五节 我国经营者集中的法律规制
第十四章 行政性垄断
**节 行政性垄断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行政性垄断的表现形式
第三节 行政性垄断的危害
第四节 对行政性垄断的法律规制
第十五章 竞争法的执行机构
**节 竞争法执行机构的类型和性质
第二节 外国竞争法执行机构介绍
第三节 我国竞争法执行机构
第十六章 竞争法的执法程序
**节 美德日法竞争法的执法程序
第二节 我国竞争法的执法程序
《竞争法学(第二版)》文章节选:
二、竞争法的调整对象
关于竞争法的调整对象,我国多数学者认为是市场竞争关系。因而可以说,它是一种通说,几乎不存在任何争议。问题在于,除了市场竞争关系之外,市场竞争管理关系是否也是竞争法的调整对象,对此则存在不同的认识。有的学者虽然也承认市场管理关系是竞争法调整的对象,但并不把它与市场竞争关系相并列作为竞争法的调整对象,而是把它涵盖于竞争关系之内。我们认为,竞争法所调整的对象,除了市场竞争关系这一极其重要的方面之外,还应该包括市场竞争管理关系,这两者是有机的、并列的,是不可或缺的,它们共同构成了竞争法的调整对象。
所谓竞争关系或市场竞争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市场主体,在竞争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竞争关系的特点主要是:**,它只能发生于取得经营资格的平等的市场主体之间,具体地说,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第二,竞争关系的发生是以市场主体的自愿为前提的,如果一方不愿参与竞争,则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第三,竞争关系必须以竞争主体夺取在市场中的优势地位,获取经济利益的*大化为目的,如果行为本身不是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也就谈不上市场竞争行为,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就不是一种竞争关系。竞争关系是竞争法调整的*根本的关系,没有竞争关系的存在,也就不可能有竞争管理关系的存在,它是竞争法调整的核心内容。
所谓竞争管理关系是**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赋予的职权在监督、管理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竞争管理关系的特点主要是:**,竞争管理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是具有**所赋予的管理职能的竞争管理机关。第二,竞争管理关系中的双方是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即一方依法享有管理权,另一方则依法承担接受管理的义务。第三,作为竞争管理关系的一方的管理者,其进行管理的行为不是竞争行为,行为的目的也不是为了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而是以保护公平竞争、正当竞争,制止和制裁不正当竞争,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为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