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购物车   | 店铺购物车  
店铺平均得分:99.85 分,再接再厉!!!【查看全部评价】
评分 40分 50分 60分 70分 80分 90分 100分
数量 4 2 4 2 4 14 5338
本店铺共有 0 笔投诉记录,投诉率 0% ,低于平均投诉率 1% 【查看详细】
投诉类型
数量
比例
店主称呼:优学悦书店   联系方式:购买咨询请联系我  18079558195    地址:江西省 九江市 共青城市 甘露镇双塘
促销广告:经营大学正版旧教材教辅以及考试类图书
图书分类
店铺公告
由于旧书库存不准确经常断货,若超过48小时未发货或超48小时无物流,请取消订单,客服会尽快给您处理。
店铺介绍
小店是多仓发货,购买多种时会分仓多物流发货,不指定快递。由于旧书库存不准确经常断货(超48小时未发货,请申请退款),为保证您的利益,下单后请及时关注平台上的“在线交谈”信息或务必加QQ:1149497861确定发货事宜。二手书不附带小册子光盘之类的附加资料。
交易帮助
第一步:选择图书放入购物车。
第二步:结算、填写收货地址。
第三步:担保付款或银行汇款。
第四步:卖家发货。
第五步:确认收货、评价。
作/译者:房绍坤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房地产法(第三版)
出版日期:2009年01月
ISBN:9787301147085 [十位:7301147082]
页数:310      
定价:¥29.00
店铺售价:¥4.30 (为您节省:¥24.70
店铺库存:2
注:您当前是在入驻店铺购买,非有路网直接销售。
正在处理购买信息,请稍候……
我要买: * 如何购买
** 关于库存、售价、配送费等具体信息建议直接联系店主咨询。
联系店主:购买咨询请联系我  18079558195
本店已缴纳保证金,请放心购买!【如何赔付?】
店主推荐图书:
买家对店铺的满意度评价:查看更多>>
评分
评价内容
评论人
订单图书
《房地产法(第三版)》内容提要:
房地产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房地产法律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本书结合*新的房地产法律、法规、规章,在第二版的基础上进行了全面修订。全书共分十三章,主要内容包括房地产所有权法律制度、城市房地产转让法律制度、房地产租赁法律制度、住房保障与住房信贷法律制度、房地产中介服务法律制度、农村房地产法律制度、涉外房地产法律制度等。
《房地产法(第三版)》图书目录:
**章 房地产法概述
**节 房地产概述
第二节 房地产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
第三节 房地产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 房地产法的渊源
第五节 新中国房地产法的发展
本章讨论案例
第二章 房地产所有权法律制度
**节 房地产权利概述
第二节 土地所有权
第三节 房屋所有权
第四节 房地产共有
第五节 房地产相邻关系
本章讨论案例
第三章 房地产权属登记法律制度
**节 房地产权属登记概述
第二节 土地权属登记
第三节 房屋权属登记
本章讨论案例
第四章 房地产开发法律制度
**节 房地产开发概述
第二节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三节 城市房屋拆迁
第四节 房地产开发企业
第五节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本章讨论案例
第五章 城市房地产转让法律制度
**节 房地产转让概述
第二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第三节 商品房现售
第四节 商品房预售
本章讨论案例
第六章 房地产抵押法律制度
**节 房地产抵押概述
第二节 房地产抵押权的设定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权的效力
第四节 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
第五节 房地产抵押权的消灭
第六节 特殊房地产抵押
本章讨论案例
第七章 房地产租赁法律制度
**节 房屋租赁
第二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
本章讨论案例
第八章 住房保障与住房信贷法律制度
**节 住房保障制度
第二节 住房信贷制度
本章讨论案例
第九章 物业管理法律制度
**节 物业管理概述
第二节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三节 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节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五节 物业管理服务
第六节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本章讨论案例
第十章 房地产中介服务法律制度
**节 房地产中介服务概述
第二节 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资格
第三节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第四节 房地产中介业务
本章讨论案例
第十一章 房地产税费法律制度
**节 房地产税
第二节 房地产费
本章讨论案例
第十二章 农村房地产法律制度
**节 农村耕地的保护
第二节 农村建设用地
第三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四节 集体土地的征收
本章讨论案例
第十三章 涉外房地产法律制度
**节 涉外房地产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
第三节 外商投资企业建设用地
第四节 涉外商品房的销售
本章讨论案例
《房地产法(第三版)》文章节选:
**章 房地产法概述
**节 房地产概述
一、房地产的概念和特点
房地产既是经济学上的概念,也是法学上的概念。我国现行法对涉及房地产关系的诸多问题作了规定,但并没有界定房地产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房地产的理解也不一致。例如,有学者认为,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通称),与不动产具有相同的含义。①有学者认为,房地产是指土地以及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②也有学者认为,房地产是土地财产和土地上的房屋财产的总称。③
我们认为,正确认识房地产的含义,应当把握两个方面的关系:一方面,房地产与不动产的关系。不动产是指不能依通常方法移动或者移动后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92条规定:“本法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显然这里所指的不动产包括土地和地上定着物。此外,海域、矿产资源等也属于不动产的范围。④从范围上看,房地产包括土地、土地上的房屋,而不包括林木、海域、矿产资源等。可见,房地产只能是不动产的_部分,因而不能将房地产等同于不动产。另一方面,房地产与房屋、土地的关系。房地产是就民事财产(权)而言的,侧重于它的社会属性;而房屋、土地是就自然物而言的,侧重于它的自然属性。因此,房地产与房屋、土地在范围上也是不同的。例如,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房地产的范畴,但不是土地,土地只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客体;而沙漠、冰峰、雪山、戈壁滩属于土地(领土)的范围,但并不属于地产。当然,由于房屋均属于民事财产的范畴,因而房产与房屋可以同等看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