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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称呼:陈绍川   联系方式:购买咨询请联系我  17718307669    地址:北京 北京市 大兴区 黄村镇芦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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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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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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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译者: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配套规定(注解版)
出版日期:2009年10月
ISBN:9787503699290 [十位:7503699299]
页数:349      
定价:¥25.00
店铺售价:¥10.00 (为您节省:¥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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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配套规定(注解版)》内容提要:
本丛书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为纲,结合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收录与其相关的配套规定,并在此基础上予以精要解答。以便于广大读者及时解决常见法律问题。
条文解读 以主体法条文为核心,撰写法律术语、条文注解、实用问答和配套索引,介绍相关的法律概念,对法律条文及其配套规定予以注释和解析。
配套规定 根据配套索引所列关联法规,本丛书广泛收录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对于新近修改的法律附录新旧条文对照表。
法律文书 根据法律条文及其配套规定,本丛书还收录、编写相关法律文书的示范文本或者参考样本,供广大读者予以参考,以便充分主张合法权益。
流程图表 根据法律条文及其配套规定,本丛书还按照法律实务操作的具体要求,制作流程图表,方便广大读者依法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配套规定(注解版)》图书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适用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编 总则
**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本法任务
第三条 职责分工
第四条 ****机关职权
第五条 法、检独立行使职权
第六条 诉讼基本原则
第七条 三机关相互关系
第八条 法律监督
第九条 诉讼语言文字
第十条 两审终审
第十一条 审判公开及辩护权
第十二条 无罪推定
第十三条 陪审制
第十四条 保障诉讼权利
第十五条 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
第十六条 外国人刑事责任的处理
第十七条 刑事司法协助
第二章 管辖
第十八条 职能管辖
第十九条 基层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 中级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 **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高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 级别管辖变通
第二十四条 地域管辖
第二十五条 优先、移送管辖
第二十六条 指定管辖
第二十七条 专门管辖
第三章 回避
第二十八条 回避事由和方式
第二十九条 办案人员行为之禁止
第三十条 回避的决定及效力
第三十一条 其他人员的回避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三十二条 自行辩护与委托辩护
第三十三条 委托辩护人的时间
第三十四条 指定辩护
第三十五条 辩护人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 辩护人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 律师调查取证权
第三十八条 辩护人的义务
第三十九条 被告人拒绝与变更辩护
第四十条 诉讼代理
第四十一条 诉讼代理人
第五章 证据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八章 期间、送达
第九章 其他规定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章 立案
第二章 侦查
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三编 审判
**章 审判组织
第二章 **审程序
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四编 执行
附则
配套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配套规定(注解版)》文章节选:
第二章 管辖
第十八条 职能管辖
条文注解
本条共分三款。**款是关于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的规定。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因此,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所有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都应由公安机关负责。第二款是关于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范围的规定,这一款*后一句的理解要注意两点:一是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其犯罪主体限于**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其中“其他重大犯罪案件”指的是个案,而且是公安机关不便立案侦查,由检察院侦查更为适宜的个别案件;二是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或者*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才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从立案与否的批准程序上作了严格控制。第三款是关于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规定,自诉案件具体指哪些案件,见《刑事诉讼法》第170条。
实用问答
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侦查刑事案件时有交叉的。
如何处理?
李某系海南省某县税务局副局长,因涉嫌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该县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后县公安局在侦查该故意伤害案时,发现了李某还有利用职权收受A企业贿款5万元的线索,并获悉李某漠视A企业逃税8万元的行为,给**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本案中,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是没有异议的,关键是:在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又发现了犯罪嫌疑人涉嫌受贿和渎职。受贿罪和渎职罪依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该由检察院负责侦查。那么这时候,*先受理本案的公安机关应该如何处理呢?《*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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