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日期:2012年10月
ISBN:9787302301004
[十位:730230100X]
页数:472
定价:¥48.00
店铺售价:¥48.00
(为您节省:¥0.00)
店铺库存:16
本
正在处理购买信息,请稍候……
我要买:
本
* 如何购买
联系店主:
02085287516
店主推荐图书:
-
¥8.00
-
¥31.60
-
¥48.00
-
¥11.90
-
100分
满分
确认收货后30天未评价,系统默认好评!
[2019-09-09 18:03:33]
严**
佛山市
-
100分
满分
确认收货后30天未评价,系统默认好评!
[2019-09-05 17:08:53]
许**
潮州市
-
100分
满分
确认收货后30天未评价,系统默认好评!
[2019-09-05 16:14:45]
郑**
温州市
-
100分
满分
确认收货后30天未评价,系统默认好评!
[2019-09-02 10:44:57]
李**
绍兴市
-
100分
满分
确认收货后30天未评价,系统默认好评!
[2019-08-30 15:52:41]
胡**
深圳市
《民事诉讼法学》内容提要:
近年来,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呈现出****的精致化趋势,国内外民事诉讼法学说与见解也层出不穷,但当前中国的民事诉讼在构建自身基本理论体系方面距离现代法治**尚有很大差距,尤其是对民事诉讼法理论的抽象概括还差得很多,法律职业共同体对这些基础理论的认同程度也很低。立法和实践中过于重审判政策,轻诉讼法理,诸如诉讼标的论和既判力等支柱学理在民事诉讼的立法与实践中并没有多大的生存空间,至于一些下位的精致制度更是难觅踪影。为改变这种状况,《民事诉讼法学》对民事诉讼法学的基础理论展开必要的、适度的分析,一一编排,对国内外学术界的代表观点以及域外立法例也予以扼要解说,使读者能够较为深入地了解相关学理。
《民事诉讼法学》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重理论体系,使读者对相关学理能够较为深入的了解;二是反映*新立法动态,特别是对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进行深入系统的评介;三是突出**,分别利用示意图、流程图、比较图表等说明民事诉讼学理和诉讼流程,引导读者做进一步的深刻思考,以期读者能更迅速掌握**,提高学习效率。 民事诉讼法学_王福华_清华大学出版社_
《民事诉讼法学》图书目录:
目录回到顶部↑
《民事诉讼法学》
**编民事诉讼程序法理
**章绪论
**节民事纠纷及其处理机制
第二节民事诉讼
第三节民事诉讼法
第四节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第二章诉讼价值与目的
**节民事诉讼价值
第二节民事诉讼的目的
第三章民事诉讼基本原则与制度
**节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宪法层次上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民事诉讼法层面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
第二编民事诉讼主体与客体
第四章法院管辖
**节法院管辖概述
第二节级别管辖
第三节地域管辖
.第四节裁定管辖
第五节管辖权异议
第五章当事人原理
**节当事人概述
第二节当事人能力和诉讼能力
第三节当事人适格
第六章多数人诉讼
**节共同诉讼概述
第二节必要共同诉讼
第三节普通共同诉讼
第四节第三人
第五节代表人诉讼与公益诉讼
第七章诉讼代理人
**节诉讼代理人概述
第二节法定诉讼代理人
第三节委托诉讼代理人
第八章诉讼客体
**节诉的法理
第二节诉讼标的
第三节诉的合并、追加、变更和反诉
第三编证据制度
第九章民事诉讼证据
**节民事诉讼证据概述
第二节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第十章民事诉讼证明
**节证明与证明对象
第二节证明责任
第三节证明标准与自由心证
第四节证明过程
第四编民事诉讼保障制度
第十一章保全与先予执行
**节民事保全
第二节先予执行
第十二章期间、期日与送达
**节期间和期日
第二节送达
第十三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十四章诉讼费用和司法救助
第五编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普通程序
**节起诉与受理
第二节审前准备
第三节开庭审理
第十六章简易程序
**节简易程序概述
第二节小额诉讼程序
第十七章第二审程序
**节第二审程序概述
第二节上诉的提起、受理与撤回
第三节上诉案件的审理
第四节上诉案件的裁判
第十八章再审程序
**节再审程序概述
第二节提起再审的主体与条件
第三节再审案件的审理
第十九章法院裁判
**节法院裁判概述
第二节民事判决概述
第三节民事判决的效力
第六编特别程序与略式程序
第二十章特别程序
**节特别程序概述
第二节特别程序的适用
第三节非讼程序理论
第二十一章督促程序
**节督促程序概述
第二节支付令审理程序
第三节支付令
第四节支付令的异议和督促程序的终结
第二十二章公示催告程序
**节公示催告程序概述
第二节公示催告案件的申请和受理
第三节公示催告案件的审理程序
第四节除权判决
第七编执行程序
第二十三章执行程序概论
**节执行程序总论
第二节执行主体
第三节执行标的
第四节执行救济
第五节执行程序的进行
第二十四章执行措施
**节对**债权的执行
第二节对非**债权的执行
第三节参与分配与执行竞合
第八编涉外程序
第二十五章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节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概述
第二节涉外民事诉讼管辖
第三节涉外送达、期间
第二十六章司法协助
**节国际司法协助
第二节区际司法协助与涉港澳台民事诉讼程序
《民事诉讼法学》文章节选:
检察机关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终于将学界一直主张的“同级抗”的建议落实为法律。学界和检察机关同样强烈主张的“同级审”获得部分实现,除第200条第1项至第5项之情形可以交下一级法院再审之外,其余情形必须由同级法院再审。接受抗诉的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再审裁定。
四、审理程序
(一)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之所以如此操作,是因为决定再审的案件已发现原裁判有错误,尽管尚未*后确定,但为了避免由于原判决的履行或执行对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可以先中止原裁判的执行,待再审作出新裁判后,执行再审后的裁判。没有必要中止执行的,则继续执行。
(二)组成合议庭
依照再审程序审理案件时,一律实行合议制。原来实行独任制审理的案件,在再审时,应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如果再审是由原审人民法院进行的,还应另行组成合议庭,原合议庭成员或独任审判员,不得参加再审合议庭,以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
(三)分别适用一、二审程序审理
人民法院进行再审的案件,如果生效裁判是由**审法院作出的,按照**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如果生效的裁判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一律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法院决定再审或提审的案件,审结后,在新的判决、裁定中应确定是否撤销、改变或者维持原判决、裁定;再审时可以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调解书送达后,原判决、裁定即视为撤销。
《民事诉讼法》对一审及二审的审理范围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对再审的审理范围没有规定。那么,再审的审理范围应如何确定呢?本书认为,人民法院决定再审与人民检察院抗诉引起再审是基于审判监督权而发生的,为此应全面审查原审裁判在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上是否有错误,在审理范围上也就不应受到限制。而当事人申请再审是基于当事人依法行使其诉讼权利,法院应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即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168条关于二审审理范围的规定,只对再审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