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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译者:刘广三 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犯罪控制视野下的刑事诉讼
出版日期:2007年09月
ISBN:9787811098358 [十位:7811098350]
页数:244      
定价:¥23.00
店铺售价:¥9.20 (为您节省:¥1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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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控制视野下的刑事诉讼》内容提要:
本书以犯罪控制作为视角,研究宏观的刑事诉讼问题。也就是从犯罪学的语境出发使用犯罪控制一词,并用以观照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启动、侦查、起诉、审判等各种程序问题及其发展趋势。“度”是控制一词的基本内涵,作者认为,犯罪控制既是刑事诉讼中惩罚犯罪的“度”,也是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的“度”。就**启动刑事诉讼而言,惩罚犯罪是其*原始、*基本的功能,而人权保障是保证刑事诉讼不偏离既定方向的有力手段,惩罚犯罪与人权保障必须统一在犯罪控制的“力度”范围之内。
《犯罪控制视野下的刑事诉讼》图书目录:
绪 论
**章 犯罪控制自视
一、犯罪控制的一般标准一一犯罪正常度
二、犯罪控制的首要选择一一社会控制
三、犯罪控制的次级方案一一法律控制
四、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犯罪控制系统
小 结
第二章 犯罪控制视野下的刑事诉讼总论
一、刑事诉讼从惩罚犯罪向控制犯罪观念的转变
二、犯罪控制视野下的刑事诉讼问题清单
三、犯罪控制视野下的刑事诉讼总论
小 结
第三章 犯罪控制视野下的刑事诉讼启动程序——兼及刑事管辖制度
一、是否发生了刑事案件
二、立案管辖问题
三、管辖的牵连问题
小 结
第四章 犯罪控制视野下的刑事侦查
一、刑事侦查程序概述
二、刑事侦查程序合法性的取得
三、我国刑事侦查程序面临的几个问题
四、犯罪控制视野下刑事侦查程序的完善
五、增强警察能力
小 结
第五章 犯罪控制视野下的刑事起诉
一、犯罪控制视野下的刑事起诉政策
二、起诉裁量权的扩大化与犯罪控制
三、国外基于犯罪控制的整体效益对刑事起诉程序的改革
四、重塑我国起诉程序以更好的控制犯罪
小 结
第六章 犯罪控制视野下的刑事审判 ——模式、功能与法官的态度
一、现代刑事审判的模式与犯罪控制
二、刑事审判的功能与犯罪控制
三、刑事法官的态度与犯罪控制
小 结
参考文献
后 记
《犯罪控制视野下的刑事诉讼》文章节选:
**章 犯罪控制自视
“控制”一词有两重含义:一是掌握住不使任意活动或超出范围,即操纵、驾驭、遏制;二是使处于自己的占有、管理或影响之下。“犯罪控制”就是使犯罪不超出一定范围或使犯罪处于自己的影响之下,即将犯罪状况限制在正常度以内。应当说,这是“犯罪控制”一词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近年来犯罪学界不使用“消灭犯罪”甚至不简单使用“犯罪预防”一词的由来所在。“犯罪控制以犯罪无法消灭为前提,也是一种不得已的理性选择。”目前,“犯罪控制”的提法因其具有现实的理论意义已经为我国越来越多的犯罪学学者所接受。
关于犯罪预防与犯罪控制的关系,有学者称犯罪控制是指在犯罪行为发生后或过程中采取的不使犯罪行为继续发生或再次发生,并防止犯罪数量和质量超出正常范围(或日社会能容忍的范围)的硬性**手段。犯罪控制着眼于对犯罪场④(现实场和心理场)的控制,主要目的和作用在于消除犯罪目标,减少犯罪机会,加大犯罪的风险和代价,强化犯罪人和潜在犯罪人以及一般公众对**权威以及刑罚的畏服,促使人们对社会规范和社会秩序的遵守与维护,从而把犯罪控制在正常范围内。犯罪预防是指对犯罪的事先防范活动,具体说是指旨在消除犯罪原因,避免犯罪发生的各种社会组织和管理、建设与发展活动。犯罪预防着眼于犯罪原因的消除,主要目的在于使犯罪无从发生。犯罪预防与犯罪控制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是对犯罪的积极避免和主动出击,后者是对犯罪的被动防守和事后处置。①笔者认为,区分犯罪预防与犯罪控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均不大,而且两者也难以区分,犯罪事先预防措施同时也是在控制犯罪,犯罪的事后控制又何尝不是在预防犯罪,如果说两者有区别也仅仅是表达的角度不同而已,犯罪控制从犯罪的规模出发,犯罪预防从犯罪的时间出发。前述两者的区别可以视为狭义上的区别,在广义上,犯罪预防可以包括犯罪控制(前述主张区别两者的学者持如此观点),②犯罪控制亦可以包括犯罪预防。本书在广义上使用的犯罪控制这个概念,它包括犯罪的事先控制(狭义的犯罪预防)和犯罪的事后控制(狭义的犯罪控制)。
……
《犯罪控制视野下的刑事诉讼》作者介绍:
刘广三,男,l967年10月出生于安徽省怀宁县。l985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后,先后获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现为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刑事诉讼法研究所副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任中纪委监察部客座教授(北戴河培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已出版个人独立专著《犯罪现象论》和《计算机犯罪论》。在国内外法学类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5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