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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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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法理学
作/译者:朱景文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理学
出版日期:2008年01月
ISBN:9787300087528 [十位:7300087523]
页数:626      
定价:¥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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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内容提要:
《法理学》一书是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级规划教材之一。作者在编写本教材的过程中广泛参考了国内外法理学已有的教科书,特别是由孙国华和朱景文主编的《法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2004),沈宗灵主编的《法理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l994,2004)和张文显主编的《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l999,2003,2007)。
与以往教材相比,本教材增加了两篇内容,一是第四篇法与发展,包括法与人权,法与现代化和法与全球化三章内容;二是第七篇法律文化和法学理论,其中法律文化和法律意识是以前教材中包括的内容,而法学理论部分包括三章,即中国古代的法律思想,西方法律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
《法理学》图书目录:
导论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框架和方法
**编 法的概念、作用和历史发展
**章 法的概念
第二章 法的作用
第三章 法的价值
第四章 法的历史发展
第五章 社会主义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二编 法制、法的原则与法治
第六章 法制和法制调整机制
第七章 法治
第八章 法的原则
第三编 法与社会
第九章 法与经济
第十章 法与政治
第十一章 法与文化
第十二章 法与社会、社会建设
第四编 法与发展
第十三章 法与人权
第十四章 法与现代化
第十五章 法与全球化
第五编 法的创制
第十六章 法的制定
第十七章 法的渊源
第十八章 法律规范
第十九章 法律体系
第六编 法的实施
第二十章 法的实施
第二十一章 法的适用
第二十二章 法律关系
第二十三章 法律解释、推理与类推
第二十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章 法律监督
第七 法律文化和法学理论
第二十六章 法律文化
第二十七章 法律意识
第二十八章 中国古代的法律思想
第二十九章 西方法律思想
第三十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
参考书目
《法理学》文章节选:
第二章 法的作用
**节 法与社会调整
一、社会调整的概念
(一)社会及社会关系
法律现象是一种社会现象,法的产生、发展和变化都是在社会中进行的,是社会运动的特殊形态。所以,分析法律现象首先应了解什么是社会。
社会是由以共同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而相互联系的人们生活的共同体,是人们相互作用的产物。人们所从事的生产活动和其他社会活动,都会对他人产生一定的影响,并由此而结成人们之间的社会联系,包括生产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人们结成社会才使得生物学意义上的人获得人的社会本质。社会性从一开始就是人的本质属性,人结成社会才使人成为有自我意识、对象意识和群体意识的有机整体,才使人真正从动物界分立出来。
人们在社会中结成的种种联系就是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构成社会关系体系。在社会关系体系中,*根本的是人们在物质生产活动中所结成的生产关系。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在此基础上又产生了政治、思想等各方面的社会关系。经济基础对社会意识、社会组织等上层建筑现象有决性的作用。由生产力提高所引起的生产关系的发展标志着社会的发展。
人是社会关系的主体。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构成人的本质。社会关系的发展,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原因,人们活动的方式、目标及结果总是受一定社会环境的制约。但社会关系的发展也离不开人的积极的创造性活动(实践)的作用,人的需要及满足需要的种种活动推动着社会关系的变迁。在*初的社会环境中,人们积极活动的能力(自由)是很有限的,生产力的水平决定了人必须在很大程度上屈从于自然的威力,在人们相互的社会关系中也相应地表现出更多自然的必然性。随着生产力的提高,人们积极活动的能力(自由)得到增强,人们的社会关系也随之从低级向**发展。而越是在社会发展的**阶段,人的主体性、人对自然和社会环境的作用就越为显著和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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