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购物车   | 店铺购物车  
店铺平均得分:99.24 分,再接再厉!!!【查看全部评价】
评分 40分 50分 60分 70分 80分 90分 100分
数量 1 1 0 1 18 54 1286
本店铺共有 5 笔投诉记录,投诉率 0% ,低于平均投诉率 1% 【查看详细】
投诉类型
数量
比例
商品问题
2
40%
发货问题
1
20%
退款问题
1
20%
其他
1
20%
已解决
5
100%
店主称呼:鑫鑫   联系方式:购买咨询请联系我  13759117981    地址:云南省 昆明市 五华区 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泰旸欣城商业步行街186号商铺
图书分类
店铺公告
本店主营大学旧课本,如果要新书请直接到新书店买,旧书多少会有一点瑕疵
,不可能和新书一模一样,最好是在购买前和本店客服沟通一下书的具体情况,以免发生误会!!!!!!
店铺工作电话13759117981;15368097981;087166747981;QQ1099298921
请在购买前和在线客服沟通一下所需要书籍是否有货;是否完好;新旧程度以免耽误你的使用!!!!!!!!
店铺介绍
本书店批发;零售大学各专业旧教材及教辅;量大从优。联系电话13759117981;15368097981;087166747981;QQ1099298921
交易帮助
第一步:选择图书放入购物车。
第二步:结算、填写收货地址。
第三步:担保付款或银行汇款。
第四步:卖家发货。
第五步:确认收货、评价。
作/译者:崔银河 出版社: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广告法规与职业道德
出版日期:2008年01月
ISBN:9787811271133 [十位:7811271133]
页数:200      
定价:¥25.00
店铺售价:¥10.00 (为您节省:¥15.00
店铺库存:1
注:您当前是在入驻店铺购买,非有路网直接销售。
正在处理购买信息,请稍候……
我要买: * 如何购买
** 关于库存、售价、配送费等具体信息建议直接联系店主咨询。
联系店主:购买咨询请联系我  13759117981
本店已缴纳保证金,请放心购买!【如何赔付?】
《广告法规与职业道德》新旧程度及相关说明:
第三版
店主推荐图书:
买家对店铺的满意度评价:查看更多>>
评分
评价内容
评论人
订单图书
《广告法规与职业道德》内容提要:
本书结合具体案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进行逐条详细的解释与分析,对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媒介等从业人员有指导作用。
本书为相关院校广告学专业教材,亦可作为广告业界培训教材。
《广告法规与职业道德》图书目录:
**章 概述
第二章 中国广告法制史
第三章 广告法立法目的与原则
**节 广告法立法目的
第二节 广告原则
第三节 广告活动主体
第四章 《广告法》解读
**节 总则
第二节 广告准则(上)
第三节 广告准则(下)
第四节 广告活动
第五节 广告审查
第六节 法律责任
第五章 广告职业道德
**节广告道德概述
第二节 不道德广告行为
第三节 如何看待名人“效应”
第四节 虚假广告还要猖獗到何时
第五节 加强道德意识更应反不正当竞争
第六章 广告与精神文明建设
附录
附录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附录二 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附录三 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附录四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
附录五 **器械广告审查标准
附录六 **器械广告审查办法
附录七 药品**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复审制度(暂行)
附录八 兽药广告审查标准
附录九 兽药广告审查办法
��录十 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附录十一 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
附录十二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
附录十三 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
附录十四 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
附录十五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附录十六 广告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附录十七 *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通知
附录十八 关于严厉打击违法虚假广告的通知
附录十九 关于禁止发布含有不良内容声讯、短信息等电信信息服务广告的通知
附录二十 关于按照新修订的《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附录二十一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资质标准及经营范围用语规范
附录二十二 广告活动道德规范
附录二十三 广告行业公平竞争自律守则
附录二十四 中国广告主协会章程
出版后记
《广告法规与职业道德》文章节选:
第二章 中国广告法制史
**提示:本章讲述了中国广告的法制史。需要**掌握以下内容,旧中国广告业的相关广告法规,新中国成立后的“17年”里党和政府对广告业的管理,“文革”10年广告业的大破坏,新时期以来中国广告的法制建设历程。
难点提示:新中国成立后至1978年的30年里党和政府对广告业发展的总体方针政策,以及当时制定广告管理法规的出发点。
中国广告法制化进程随着中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及其要求,经历了一个由简单、局部管理到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的过程。
从广告法规史角度研究,其实早在古代社会就有了广告法规以及相关自律条例,往早可追溯到宋代,宋代广告业被认定为整个中国古代社会广告发展的一个高峰;但是就在其广告健康发展的同时,虚假广告也伴随着出现在商业运作中,这从另一方面看也是广告的趋利本性所致,比如在“尹穑的《庸医行》中就揭露了当时的庸医及其虚假广告行为:‘南街医工门如市,争传和扁生后世。膏肓可为死可起,瓦屑蓬根尽珍剂。岁月转久术转疏,十医九死一活无。北市医工色潜动,大字书牌要惊众。偏收弃药与遗方,纵有神方亦无用……’”对于关系他人性命的特殊商品和服务——医药与**广告,那些利欲熏心的不法之徒,置他人性命于不顾,恬不知耻地做着虚假广告,“争传和扁生后世”,“膏肓可为死可起”,实质上“瓦屑蓬根尽珍剂”,结果,“十医九死一活无”。除了药品、**广告外,当时就连文具类商品也有人在产品质量毫无保证的情况下,肆无忌惮地夸大其词做广告,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欧阳修曾描述东京相国寺东笔铺广告‘京师诸笔工,牌榜自称述,累累相国东,比若衣缝虱’,广告中大肆称颂的笔竟然都是‘有表曾无实,价高仍费钱,用不过数日。’”的劣笔,作为消费者的欧阳修对于这类虚假广告深恶痛绝,讽之为“衣缝虱”。鉴于在当时已经引起了老百姓极大不满的虚假广告,宋代统治者曾下令各地要严查从商者用不实广告骗取钱财和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