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购物车   | 店铺购物车  
店铺平均得分:99.81 分,再接再厉!!!【查看全部评价】
评分 40分 50分 60分 70分 80分 90分 100分
数量 3 0 1 0 8 29 3430
本店铺共有 0 笔投诉记录,投诉率 0% ,低于平均投诉率 1% 【查看详细】
投诉类型
数量
比例
店主称呼:拾光   联系方式:购买咨询请联系我  15974791540    地址:湖南省 长沙市 望城区 书堂山
促销广告:正版二手 八五成新左右 ,多仓发货,多本可优惠,可开发票,急单慎重,最好先咨询。
图书分类
店铺公告
提交订单后,在“入驻店铺订单”内查看。
多本可优惠,具体联系客服。

正版二手书籍,八五成新左右,发货以后品相问题不退货退款,买家原因造成的退货退款拒收,都需要买家承担相应的运费。
确认后的订单在入驻店铺订单里找;确认后请及时付款,长时间未付款书籍也会被别人买走。店铺二手书默认不含CD,有CD的我们会附赠的,购买套装的请联系客服,低价是一本书的价格。
多本书籍多仓寄出,请耐心等待,有问题最好电话或者短信联系。

电话或微信:15974791540
店铺介绍
找书具体联系客服。
多本多仓发货,不指定快递,具体看公告
咨询,找书,售后都打电话加微信,QQ上不了
订单在入驻店铺订单查看
交易帮助
第一步:选择图书放入购物车。
第二步:结算、填写收货地址。
第三步:担保付款或银行汇款。
第四步:卖家发货。
第五步:确认收货、评价。
作/译者:李永军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民法总论(第二版)
出版日期:2012年05月
ISBN:9787562042594 [十位:7562042594]
页数:321      
定价:¥33.00
店铺售价:¥8.30 (为您节省:¥24.70
店铺库存:1
注:您当前是在入驻店铺购买,非有路网直接销售。
正在处理购买信息,请稍候……
我要买: * 如何购买
** 关于库存、售价、配送费等具体信息建议直接联系店主咨询。
联系店主:购买咨询请联系我  15974791540
本店已缴纳保证金,请放心购买!【如何赔付?】
买家对店铺的满意度评价:查看更多>>
评分
评价内容
评论人
��单图书
《民法总论(第二版)》内容提要:
《民法总论(第2版)》**章讲述了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以民事法律关系为红线,阐述了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以及法律行为的分类和效力状态,并论述了代理和民法上的时间。《民法总论(第2版)》的修改并没有改变其基本的风格和框架,其仍然本着“体系统一、结构清晰、便于教学、利于接受”的宗旨,力图一直保持其“*受读者喜欢的教科书”的地位。《民法总论(第2版)》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
《民法总论(第二版)》图书目录:
**编 绪论
**章 民法概述
**节 民法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民法在私法体系中的地位
第三节 民法的法律渊源
第四节 民事法律关系
第五节 民法的构造与基本内容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节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 意思自治原则
第三节 过错责任原则
第四节 私有财产权神圣原则
第五节 权利本位原则
第六节 民事主体地位平等
第七节 诚实信用原则
第三章 民事权利通论
**节 民事权利的概述
第二节 民事权利的分类
第三节 请求权体系
第四节 抗辩权体系
第五节 支配权体系
第六节 形成权体系
第七节 权利主体、权利的取得与丧失
第八节 民事权利的限制
第九节 权利的实现
第二编 民事主体及其法律属性
**章 民事主体概述
**节 民事主体的概念及形式结构
第二节 民事主体的法律标志——权利能力
第三节 民事主体的理性标志——行为能力
第二章 自然人
**节 自然人的概念及主体性基础
第二节 自然人的人格权
第三节 自然人的其他法律属性
第三章 法人
**节 法人的概述
第二节 社团法人
第三节 财团法人
第四章 无权利能力的社团与合伙
**节 无权利能力的社团及合伙的概述
第二节 合伙
第三编 法律事实
**章 法律事实概要
**节 法律事实的概念与作用
第二节 法律事实的种类分述
第二章 法律行为
**节 法律行为的概念及其在私法上的说明意义
第二节 法律行为的分类及其意义
第三节 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第四节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第五节 法律行为的无效
第六节 法律行为的可撤销与可变更
第七节 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与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的法律行为
第八节 法律行为的解释
第三章 法律行为的代理
**节 代理的基本概述
第二节 有效代理的要件与后果
第三节 无权代理及其法律后果
第四节 表见代理
第四章 民法上的时间
**节 时效制度概述
第二节 诉讼时效
第三节 除斥期间
第四节 关于期日与期间的实体法解释规则
参考书目
《民法总论(第二版)》作者介绍:
李永军 男,1964年10月生,山东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破产法起草小组成员。1995年获**博士后**研究奖;1998年获霍英东科研基金资助;1997~1998年被评为中国政法大学**教师;2000年被评为曾宪梓教学奖一等奖;2001年被列入北京“百人工程”培养人选;2002年被评为“*受学生欢迎的教师”、“杰出青年教师”,并获得“杰出青年教师基金”奖励。代表性作品有:《合同法》、《合同法原理》、《破产法律制度》、《破产重整制度研究》、《票据法理论与实务》等。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主要有:“我国民法上真的不存在物权行为吗?”、“契约效力的根源及其正当化说明理论”、“我国合同法是否需要独立的预期违约制度”、“论破产法上的免责制度”、“中国新破产法起草中的主要问题”、“重申破产法的私法精神”、“私法中的人文主义及其衰落”、“论商法的传统与理性基础”、“论商事合伙的特质与法律地位”、“论合同解释对当事人自治否定的正当性与矫正性制度安排”、“论权利能力的本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