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日期:2012年04月
ISBN:9787514603491
[十位:7514603492]
页数: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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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泰安市
《最后的情书》内容提要:
有���候,我们感觉走到了尽头,其实只是心走到了尽头。
曾以为只要认真地喜欢,就可以打动一个人,原来却只是打动了自己。
失去爱的天空,便没有了颜色。
直到有**,你遇到一个人,你们彼此相爱,终于明白,所有的寻觅,再深的绝望,也只是一个过程。
几米说过,我总是在*深的绝望里,看见*美的风景。
本书汇聚了一个个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有甜美、有苦涩、有失去、有收获……让读者体验爱情*初的那一份悸动,仿若我们收到的那份情书,每一点细节都是烙在我们心底,变化成一生难忘的印记。
《最后的情书》图书目录:
你懂我有多爱你
春天的映像∕文|淡蓝蓝蓝
艳粉街遇见你……∕文|淡蓝蓝蓝
鹿儿岛的春天往事∕文|榛生
面对面的葱花,背对背的天涯∕文|李蕾
天使白,婴儿蓝∕文|潘炫
爱上了一个故事太多的男人∕文|雪小禅
如果爱,请深爱∕文|调色男巫
乌云先生的彩虹小恋人∕文|年念
假如我们不曾相遇
4月下午,白茶与鹿∕文|波塞东
请爱*近的那棵银杏树∕文|淡蓝蓝蓝
苏拉的月光波尔卡∕文|岑桑
凯尔,晚安∕文|海宁
傻瓜都一样∕文|佚名
一只手套里面有多温暖∕文|丁盏合
试论泰国帅哥学习汉语的充要条件∕文|李清浅
爱情面前我们生而平等∕文|草木钡钡
当年华未曾老去
没人知道我爱你∕文|连谏
六月小铺里的男人∕文|榛生
离岛∕文|紫堇轩
请在我的身体上植下玫瑰∕文|月色清舞
你要听话你要乖∕文|华丽的流年
新德里,等北纬28度的一个轮回∕文|佩灵
穷人也有美丽的萍水相逢∕文|桂圆八宝
金口路11号的寂寞∕文|佚名
爱你到时光尽头
琵琶声里汉宫秋∕文|榛生
恋爱资治通鉴∕文|榛生
从我的窗口可以看到月亮∕文|掌心
共富新村的末班地铁∕文|岑桑
请不要让我恨你好吗?∕文|那夏
爱总要拐几个弯才来∕文|思宝
少根筋的女生∕文|锦泽
那些花儿∕文|月色轻舞
世界上*遥远的距离
格桑花一样的女孩∕文|淡蓝蓝蓝
一株小草和一丛灌木呆在一起才不会自卑∕文|牧童草帽
半平方米的拥抱∕文|鲁宁
奶牛小姐快接收我的电波∕文|小茉莉
忽然我记不起你的脸∕文|苏小彩
请问十只鸵鸟能换回一只考拉吗∕文|龙信
贾斯汀先生的花园∕文|沈永新
爱情不在了,有颗钻石也好的∕文|短发夏天
《最后的情书》文章节选:
春天的映像
文/淡蓝蓝蓝
冬天,我买下了一所古旧的房子,在莫南的面包店楼上。每天早晨睁开眼,我似乎都可以闻到浓郁的麦香,觉得连回忆都变得温暖了。
北方的城市,晌午的片刻阳光像是上帝恩赐的温暖,我会围上长长的围巾骑着单车在城市的街路上闲逛。然后把车靠在面包店门前那棵古老的梧桐树旁,买些新鲜的蛋挞,倚着车小口地吃,眯着眼睛看不远处的人群。终于有**,一个女孩子推开面包店门和我打招呼。
“你住在附近吗?*近总是看到你。”
“是啊,我在你们楼上。”我对她笑道,她的眼睛亦如弯月。
“我叫小橘。”她伸出手。
“你可以喊我梧桐。”
我再来的时候,她就会把我叫到店里,让我坐在一个临窗的位置,外送一杯奶茶。店里顾客不多的时候,我们偶尔说话,竟可以像老朋友一样。我看她清亮眸子和绵长的发,然后在记忆里寻找自己曾经的影子。的确,几年前我也有那样的头发和眼神。但是现在在风里飞扬的是一头乱蓬蓬的烫过的发,挑染了五种颜色,发型师说它们在阳光下会有彩虹的光泽。
小橘总是提到莫南这个人,她会嘴角翘翘地说:我男朋友莫南不爱吃面包却*擅长做面包,我男朋友莫南开这个店已经有一年半了,我是在买面包的时候认识我男朋友莫南的,我男朋友莫南已经在教我做面包了,我男朋友莫南下个星期就回来了我介绍你们认识……
我指着墙上一张很精致的照片说:“他就是你男朋友莫南吧。”她点头。
我当然知道那就是莫南。
上学的时候多好,风轻云淡的日子,清澈如水的少年心。那个邻班的男生总是等在校门口,见我推着单车出来便和他的一群兄弟吹起口哨,惹得身旁的女生们一阵窃笑:“梧桐,梧桐,他又来等你了。”她们哄笑成一团,我恨恨地瞪他,然后骑车像风一样离开,慢慢地,眼底竟可记住他那含笑的脸。
偶尔有人谈起他,我便称他小混混,旁人打断:“那人可没一点痞气,倒是才气十足,这届文学赛上打败你的便是他—莫南。”
莫南莫南,心里默念,竟有些温暖。校门口再遇到他时,也便不再恨恨地瞪,换做漫不经心的凝视,然后做骄傲状离开。当这样的相遇已成习惯,始知心里是喜欢的。
大学时便进了同一个中文系。异乡的秋,有碎黄的银杏叶缀满泥土,阳光下远远地凝视如同一片温暖的麦地。我喜欢去校外的那个面包房,要一份新出炉的全麦面包,一杯热奶,坐在秋千上微微荡着。有时会遇到他,他坐在对面只看我吃。
“再这样吃,你自己恐怕就要变成面包了。”他打趣。
“全麦的面包洒满秋天的阳光,味蕾里弥漫的都是麦地的芳香。”我气他。他笑眯眯地看着我,像孩子一样真纯。
我知道他是喜欢我的,只是我心里又是恼他的,恼他的不言不语。而我,偏是矜持的人,明知自己亦是喜欢他,在他的沉默面前却也只能带着孤高的面具。
寒假里,一起回家乡。故人问,你们是不是已经成了情侣?我答没有,没有人信。
情人节前,他终于嘻笑着问我:“情人节可不可以请你共度?到拐角的那家面包店,请你吃*香的全麦面包。”我笑:“那要看本姑娘那天的心情。”转身离开,眼睛里笑出了花朵。
“梧桐,梧桐——”上午九点,有人在楼下大声喊我的名字,那样清亮的声音,只有小橘。我从被子里挣扎着起来,睡眼蒙地看她在楼下摆手,极度幸福的样子。
下楼,就被她抱住,“快点,带你看他,我男朋友莫南。”
眼睛里有水,不敢推开那扇透明的玻璃门。迟疑间,他已走出来,及至两个人指尖相握,那指尖传递来的温暖才将我击醒。
“你好,我是莫南,我刚回来就听小橘说认识了楼上的新朋友。”他看我,彬彬有礼。是的,那样的眼神,除了礼貌,再没有什么含义。
“你好,我是梧桐。”
“梧桐。”他轻轻地念了一遍名字,似有恍惚。
你记得吗?记得一个叫梧桐的女孩吗?那年她没如约出现,你恨她吗?我在心里默默地问。他依然是礼貌地请我坐下,然后递来一杯热奶。
“请你们尝尝我的新手艺,一定是整个城市*棒的全麦面包。”
“嗯,洒满了阳光的麦地。”我吃下**口,对着小橘笑。他忽然仔细看我:“你吃面包的样子和说话的口气好像我的一个朋友。”
“难道也叫梧桐吗?”我漫不经心地看向他。
“也叫梧桐。”他似有黯然。
这个话题没有人再继续下去,在他眼里,我只是像,却不是他当年的梧桐;在我心里,知一切真相,却缄默不语。
也许,回忆只是个人心底*隐私的秘密,永远不能和他人分享,或者说,在时间地点改变之后,已经不适合言说。
整个冬天,我都在莫南和小橘的面包店里吃一种洒满阳光的全麦面包。偶尔有那样的午后,他会坐在我对面,沉默的看着我咀嚼。对他,对我,也许都得到了各自的满足。
春天来的时候,我打算离开。莫南问可不可以租下我的房子,我点头,然后他向小橘求婚。小橘喜笑颜开,四处分发喜帖,整日笑容满面的在店里忙碌。
“小橘是个很可爱的女孩,你真幸运。”我们远远看着小橘的背影闲聊。
“是啊,她**次来买面包,就喜欢上我了,第二次再来的时候,就大声告诉我她要做我女朋友。”
“嗯,喜欢了就要说出来,即便被拒绝也要说出来,因为人和人是那么容易就在人群里失之交臂。”
“你,可不可以参加完我们的婚礼再走,其实,一直对你有种很熟悉的感觉,说不清楚,如果你一直留在这个城市,我们三个会成为很好的朋友。”他看着我,眼神是那样熟悉。
我还是提前走了,在他们结婚的前一个星期,在那间小小的房子里,窗台上留下了一盆小花农的“猫儿脸”。我把种子埋进土里,掬了一捧清水,我告诉小橘,要照顾好我的猫儿脸。有**,它会开出酷似猫脸的花。作为花,它显得有些另类,作为猫脸,它又实在有些丑陋。总之,这不是美丽的花,这是有故事的花。
小橘,照顾好你的爱情,照顾好莫南。我抱着她,沉默不语。
其实,我也想知道,如果那一年的情人节我没有先遇到那个凶残的暴徒,那么与莫南结成连理的人会不会是我;如果那一年的情人节那个暴徒没有气急败坏地毁了我的容,那么莫南还会不会与我对面不相识;如果那一年的情人节之后我没有悄无声息地退学远走他乡,那么莫南会不会还在之后的情人节里请我吃*好的全麦面包……很多的猜想,都是徒劳。时间从来不会为了生命的某次意外而停驻,它不停地走,走到了我们再也无法回头的地方。
我在午后的阳光里闭上眼,火车的汽笛鸣响,空气中有麦香的味道。终于可以安然地离开,卸下很多年来心里牵挂着的遗憾。所有的往事都变成了一张泛白的相片,所有的映像都开始渐渐模糊。
一只手套里面有多温暖
文/丁盏合
一、遗失的手套
段小苏:
初春的午后,我将满满两抽屉的手套整理出来,洗尽、晾晒,那一排排粉红、浅蓝、鹅黄、草绿、雪白的手套吸引了对面楼里那个扎着好多辫子的小女孩,她趴在阳台上,用兴奋的语调问我:“姐姐,你的这些漂亮手套为什么只有一只呢,它们的另一半呢?”
它们的另一半被我落在了夏宇的口袋里。以前,每次让他把手套还给我的时候,我都好赖皮地说,如果有**我们分手了,我一定会因为舍不得那些手套而回去找他。
在刚刚过去的那个冬天,因为找不到一双完整的手套,我的双手被冻裂了好多伤口,我固执地不肯去买双新的手套,带着满手的伤痕走在大街小巷上。我幻想着,有**,不知道是否还在这个城市中的夏宇会在熙熙攘攘地人群中发现了我,看到了我冻得不成样的双手,那样,他一定会跑到我面前,把另一只手套还给我。
我曾经问过夏宇,在手套、蓝色玫瑰、眼镜、卡通枕头、西红柿、杯子中,哪一个代表我在他心里的象征。他选择了手套,为了这个答案,我还难过了好一阵子,因为我选择的是卡通枕头,手套代表一般关系的人,而卡通枕头才是亲近贴心的人。
直到后来,他才告诉我,因为一到冬天,我的双手就会被冻得通红,所以需要一双温暖的手套来保护我的双手。
是的,因为怕冷,所以,每到冬天,我都会买好多既漂亮又温暖的手套。走在一起的时候,夏宇总喜欢用他温暖的大手将我戴着手套的左手放进他的上衣口袋里。冬天结束以后,我总会发现所有的手套都只剩下一只了,另一只落在了夏宇的口袋里。
夏宇:
为了找一本大学时候的工具书,我打开了阳台上那个许久不开启的储物箱,那袋五彩缤纷的手套是那么突兀地跳进我的视线。每年换季的时候,小苏都会把它们拿出来晒晒太阳,因为她说,第二年拿出来的时候,还可以闻到阳光的味道。
一直以来,小苏都是个容易满足的女孩,一双漂亮的手套、一抹冬日的暖阳、一个蛋筒冰淇淋都可以成为她高兴的理由。
小苏过二十一岁生日的时候,刚好遇上母亲住院,把不多的积蓄都寄回家的我翻遍了所有的口袋,也凑不够给她买份像样的礼品的钱,只好硬着头皮给她送了一篮刚上市的樱桃。
“为什么一篮的樱桃都是一样大,一样红?”
“我一次买五斤,把里面大的、红的挑出来给你,剩下了留给自己吃。”
就是因为这篮樱桃,做小学老师的小苏下定了要和我这个还要靠微薄的薪水供养在乡下的母亲和妹妹的小职员永远在一起的决心。
小苏曾不止一次地告诉我,她*讨厌在餐厅里吃东西,因为那里的菜不仅多油多味精,而且不卫生,其实我知道,她是舍不得让我花钱。每天下班后,我总是一手提着蔬菜,一手牵着她回到出租屋内。狭小的厨房里因为有我忙碌的身影和小苏快乐的笑声而显得格外热闹。小苏不会做饭,而我除了会做西红柿炒鸡蛋和青椒肉丝外,也不会做别的,日日重复着*简单的菜式,小苏不仅没有吃厌,反而总是一脸幸福地告诉我,她的朋友都好羡慕她有一个会做菜的男朋友。
可爱的小苏,总是以她特有的方式妥贴地维护着一个男人脆弱的自尊。
二、情人节的礼物
段小苏:
在阳台上收手套的时候,又遇到了那个扎着好多辫子的小女孩。“姐姐,可以把那只飘着雪花的手套送给我吗?”她奶声奶气地问我。
那只淡蓝色的有雪花图案的手套,是夏宇在去年情人节的时候送给我的礼物,也是他送给我的*后一份礼物。如今它是我珍贵的记念,可是曾经,我却以那么恶劣的态度嫌弃过它。
去年情人节的第二天,办公室的女老师们聚在一起分享着昨晚的经历。有人去了旋转餐厅吃西餐,有人去了“哈根达斯”吃冰淇淋,*不济的也收到了玫瑰花与巧克力。我的好朋友彤彤因为收到了做律师的男朋友送的“香奈尔”五号香水和特意从昆明空运过来的蓝色妖姬而成为**的焦点。
“小苏,你的夏哥哥送你什么礼物了啊?”彤彤一句再平常不过的问话,却让我满脸通红地语塞了半天。
因为把薪水拿去给妹妹交了学费,所以夏宇只送了双手套给我做礼物。在同事们那教些炫目的礼物面前,是显得那么的黯然失色。晚上,和夏宇去超市采购的时候,当他拿着一袋大枣用有些欣喜的表情告诉我,他数过了,这袋要比其他袋里的多四颗时,我那上蹿下跳了一个下午的虚荣心顿时就如火山爆发了,“什么都要斤斤计较,你还是个男人吗?”甩下这句话后,我就扔下茫然不知失措的夏宇愤然离开了。
那个时候的我并不知道,就是这句话,深深地伤害了他。
夏宇:
今天,路过超市的时候,我又忍不住去买了些银耳和红枣,银耳红枣汤是从不下厨的小苏**会做的甜品。说实话,我对这些甜滋滋的汤汤水水一直没有好感,可是,每次看着小苏系着围裙,哼着歌曲在厨房里煲这道甜品时,我的心里都会充满了感动。而每一次,我都会故意做出一副狼吞虎咽的姿式喝完碗里的汤水,因为,我是那么的依恋她在这个时候流露出的幸福与满足的笑容。
没有小苏的日子,我会每天煲一碗银耳红枣汤给自己,然后再把它们狼吞虎咽的喝掉,只是,我再也看不到小苏的笑脸。
就在小苏从超市愤然离开的第五天,我接到了她妈妈的电话。小苏的母亲���直不太赞成我和小苏的交往,所以,每一次听到她母亲的声音,我都会特别的忐忑不安。我想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小苏的母亲在那个下午给我说过的每一句话,它们足以让我受用一生。
她说:小苏从小就生活在一个舒适的环境中,在她的眼睛里,这个世界就如同童话一样美好,她只知道,童话里的王子和公主*后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不知道,他们之所以可以一直幸福下去,是因为他们不必为生计而奔波操劳。她说:如果一段感情不能植根于柴米油盐,就不可能天长地久,而小苏的眼里恰恰看不到青菜萝卜这样的琐碎。她说:今天的棒打鸳鸯,是为了避免以后更大的悲剧。
其实,小苏在超市里愤然离开的时候,我就已经意识到了,其实我和小苏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三、你是我要找的那朵云吗?
小苏:
今天,在新买的杂志上看到这样一段话:
女孩:你说,你死后会变成什么?
男孩:会变成天上的一朵云!
女孩:好啊,等我们都不在人世的时候,我就可以去天上找你!
男孩:可是,你怎么知道哪一朵云才是我呢?
女孩:我可以一朵云一朵云敲开去问:嗨!你是我要找的那朵云吗?
爱人啊!如果你是我百年之后还要一朵云一朵云敲开去找的那个人,那么今生我们为什么还要飞开呢?如果有**,我可以再次遇到夏宇,我一定要这样问他。
其实,从超市离开以后,我就后悔了,三步一回头地等着夏宇跑出来追我,可是,从那天晚上算起,到今天已经有五百五十二天了,我还是没有能等到他。
其实,早在第二天,我就想亲自向夏宇道歉了。那天早上,彤彤一脸沮丧地告诉我,她昨晚和男友吵架了,原因是她的律师男友因为忙于工作,从来都是礼到人不到,已经有三个月没有见到他人了,不像夏宇每天都风雨无阻地来接我下班。
彤彤的话让我明白: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开始用*苛刻的眼光审视自己的爱人,他的礼物是否多金?他的情话是否恰到好处?他的职业是否体面?而忘记了背负了太多条件的爱情,是不可能远行的。
我用了十五天的时间,在家偷偷地练习水煮鱼,当我的双手被烫得满是血泡的时候,我终于可以做出夏宇*爱的水煮鱼了,我想象着夏宇在吃到这道菜时的惊讶与欣喜,我希望以这种方式向他表达我的歉意。
可是,不过短短半个月的时间,我却把我深爱的夏宇弄丢了,他辞职了、搬家了,换电话号码了,我再也找不到他了。
夏宇:
原来,想要把自己隐藏在一个五百万人口的城市里,是一件如此容易的事。虽然答应了小苏的母亲,彻底地消失在小苏的视线里,可是,我还是忍不住在每天下班后,悄悄地站在学校对面的小胡同里等她下班。每天,当我看着她那么落寞地一个人从学校里走出来的时候,疼痛就会像潮水一样在我心中弥漫。
有好多次,我都会小心翼翼地跟踪她,去她去过的街道,买她买过的东西,这样,我会觉得,仿佛我从未离开过她一样。
今天,我在小苏常去的书亭,买了一本她买过的杂志,翻开杂志的扉页,我看到了一篇令我揪心的题为《你是我要找的那朵云吗》的文章,我完全可以想象,小苏看到这篇文章时会有多伤心。
亲爱的小苏,请原谅我的离开,也请一定相信,你**是我在百年之后,还要一朵云一朵云敲开去找的那个人。如果有**,我有能力让你过上幸福生活的时候,我会像现在这样,悄悄地跟在你身后,如果那时,你已找到属于自己的*爱,我会在心里默默祝福你;如果还没有,那么,请允许我再说一次,我爱你!
4月下午,白茶与鹿
文/波塞东
一头喝二锅头的野猪
2006年盛夏,云南永德深山里的村民频繁在自家田园中见到豚鹿的身影。徐必在网上看到新闻后,决定到这里来。他是一名野生动物摄影师,*近需要拍一组野生动物的照片。
徐必在海拔800米左右的河岸边支起帐篷等待了1个星期,豚鹿始终没有出现,反而在某天深夜,他的帐篷遭到一头脾气暴躁的野猪造访。野猪像角斗士一样掀翻了帐篷,对着他备用的熏肉大快朵颐,并且把盛在碗里的二锅头喝掉了一大半。
当天凌晨,徐必下山来到村里的一家诊所,他把木板门敲得咚咚响,大约10分钟后,诊所内的灯亮起来。开门的是一位女孩,她打着哈欠问徐必怎么了。
徐必指指自己一瘸一拐的腿说:“被野猪拱了。”
女孩开门把徐必让到屋里,迅速从架子上取下医药箱,“我爸爸有事出去了,你的伤口得先消毒。”
徐必没说话,他坐在板凳上,看着这个姑娘娴熟地扯掉他大腿上用来止血的毛巾,伤口已快结痂,干掉的血块黏住了毛巾,“痛吧?不过你得忍一忍,不然感染了就严重了。”
包扎好伤口之后,徐必问她:“我能在你这里住一晚吗?我的帐篷也被那家伙拱坏了。”“你没被野猪吃掉,算你命大。我们这里有野猪吃掉人的事情哦!”她把那条沾满血的毛巾丢到垃圾篓里。“那你就睡这张床吧。”她指了指小医务室的诊床。
“你知道吗?刚那家伙还喝酒呢,喝了大半碗,现在肯定要打醉拳了。”徐必坐在床上对女孩说。
女孩被他逗笑了,她给他倒了杯热茶,转身离去。
那天晚上,徐必住在这个叫作白茶的女孩家的诊室里,窗外有夏虫长鸣,星星满天。他突然想起三年前和宋喜云一起到这里来的日子。也是这样的仲夏夜,他们躺在木屋里的地板上,说了一整晚的话。
*珍贵的馈赠
宋喜云是徐必的大学同学。系里的男生都在私底下讨论她的美,却又对她敬而远之,因为据说宋喜云的精神不正常,拿他们的话说就是脑子有病!
可是,徐必不那么觉得。徐必追到了宋喜云。他发现那些人所谓的有病不过是她脑子里的奇思妙想太多了的缘故。艺术生嘛,做点出格的事也在所难免。
大四毕业前,他们和班上几对情侣到野外露营。在呆到第四天的时候,他们在灌木丛里发现了两只小鹿,一只受伤了,另一只依偎在它的一旁,用舌头舔着它的伤口。有胆子大一点的男生用石头去砸那只受伤的鹿,可是它的同伴却朝着人们嘶鸣,哀求般望着他们。徐必被那种回归到*原始的感情震撼,掏出包里的相机拍下一张照片,然后带领一队人下山。那是他在旅途中得到的*珍贵的馈赠。
很多年后,徐必成为一名小有名气的野生动物摄影师,长年在野外驻守,使得他和宋喜云聚少离多。宋喜云能做的只有等待,那是纯正的等待,因为徐必常常在深山里,手机都拨不通。这种事情,不论是对于普通的家庭妇女还是对于一个文艺女青年来说都同样残忍,所以,当徐必每次回来,宋喜云就会和他吵架。
*后一次,吵架终于升级为分手。
徐必醒来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白茶的爸爸已经回来。他帮徐必检查了伤口,然后叫白茶去厨房端菜。这个看起来像村干部的中年男人拿出了陈年老酒款待这个城里来的客人。他和徐必碰杯,白茶在一旁只是静静地夹菜、扒饭。
“你是动物学家吗?”白茶的爸爸嚼着花生米问道,词汇僵硬而贫乏。
“不是,我只是喜欢给动物拍照片。”
“这个能赚钱?”
“勉强够养活自己。”
“交女朋友了吗?”当白茶的爸爸问出这个问题时,白茶有点生气。她把碗放到桌子上,起身往楼上走去。
白茶明白爸爸的意思,爸爸太想她离开山里了。有一次,爸爸对一名考古男颇感兴趣,甚至背着白茶去求他把白茶带出深山。对于一个在这座大山生活了几十年的人来说,他们知道,要想走出这里,只能依托进来的城里人。
白茶的父亲把酒杯举起,“来,小徐,希望你能常来这里。”
徐必没有听出他话里的意思,点着头说:“会常来的。”
单独给我拍一张
由于腿伤未愈,徐必一时之间只能留在村子里。白天,白茶的爸爸会去给村民看病,不然,就和徐必坐到一起下象棋。
白茶的生活很单调。她只念到初中毕业,便休学了。她并不是一个热爱学习的女孩,她更乐意在山里穿梭,去采各种各样的草药。她熟悉山里的任何一条小道,并且经常把自己包里的干粮掏出来喂受伤的白马鸡或者丛林猫。
等到徐必的腿好了一点,白茶带着他去附近沼泽一带碰碰运气。徐必跟着白茶在芦苇丛里穿梭,到达一个小土坳,白茶安排徐必坐下来休息。就在他们喝水的间隙,一只形状不明的鹿从蒿草堆里窜出来,直盯盯地望着他们。徐必捏着白茶的手,惊得喊出声来,“豚鹿!”在那一瞬间,徐必觉得他遇到了奇迹。
白茶走过去,把瓶子里的水倒出来,倒在手心里,把手伸了过去。这只受伤的野生豚鹿仿佛能够听懂一样,竟把头低下来,用舌头舔她的手心。
这个时候,徐必敏感地掏出相机,猛摁快门。
“它们其实生性胆小,不咬人的。”白茶把头凑过去。“来,单独给我拍一张。”
透过镜头,徐必看着眼前这个朴素而善良的女孩,内心里突然涌起一股感动。他不得不承认,他喜欢上白茶了。
徐必是在9月底回北京的,他在白茶的家呆了整整两个月后,腿伤已经完全康复。次年,在北京的某个摄影大赛上,他那组名为“白茶”的照片—讲述了女孩偶遇豚鹿的故事—获得了金奖。在颁奖礼上,徐必遇到了宋喜云。她举起酒杯为他庆贺,仿佛他们已经是分手几年的老友。
再次相见,两个人都变得心事重重。宋喜云笑着说:“我可能要结婚了。”
徐必不再说话,那一刻他脑子里突然想起了白茶,她在他离开的那天,送他走了好几里山路,*后在一座桥边,她停住了。她说:“你快走吧,天要黑了。”然后,他一咬牙大步下山。
那个晚上,月朗星稀,宋喜云去了徐必的公寓。一年不见的他们没有感到陌生,反倒多了一份阔别已久的激情。
但整夜徐必都梦到白茶。他还记得在临去时他对她说:“有空来北京玩儿。”他知道,对于一个住在深山里的姑娘来说,去北京是很难的一件事,但是他还能怎么说呢,千万言语,在不合时宜的相遇面前,只能化为这样客套俗气的邀约。
濒临绝种的豚鹿
2008年,徐必辗转收到一大袋子茶叶。徐必知道,白茶一定来过。他无法想象她一个人是如何经历重重困难来到北京的。他猜,她不会再来了。
他不知道,在他离开云南后,白茶无时无刻不想念他,后来她说服爸爸一个人来到北京。在地铁上她看到了无数个徐必的身影,穿着衬衫和牛仔裤、背着一只单反相机或者公文包的男子,在北京真是太多太多了。
当她终于找到徐必的住所,她发现那里早已人去楼空。但她并没有离去,她租下了那间空屋。3个月后,她应聘去了动物园。从小在山里长大的她,能吃苦耐劳,成为一名洗刷铁笼的清洁工。在动物园里,有一个豚鹿的笼子,可是它空着,据说原来住着的那两只老鹿,因为公的死了,母的也绝食而亡。白茶常常想,如果有**,动物园来了新的豚鹿,我也许就可以在笼子的外面见到徐必了吧,他一定会来看那些鹿的,一定!
豚鹿总是成双成对地生活,相伴一生,至死不渝。可人类做不到,有时候是因为人类本身的复杂多变,有时候是世事弄人,使有情人无法再相见。
豚鹿其实已经绝种了吧?那次看到的,并不是真的豚鹿吧?有时候,徐必会这样想。
2008年,徐必已不再四处漂泊。他开了一家摄影工作室,像任何一个人到中年的男人那样沉淀下来。他没有再去过云南,当然也不可能去到永德的深山里。他变懒了,变得像一粒尘埃那样松软。他不想离开北京,甚至都不愿意离开朝阳区。他就守着自己的工作室晒太阳、看书和发呆。有时候会和宋喜云见面,并非不快乐,也并非深爱彼此,寂寞时,有一位旧情人可以来填补感情的空缺,也挺好的。
据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宣布,野生豚鹿在1960年灭绝。
徐必承认他会时常想起白茶,想起和她在一起呆过的短短的两个月时光。他知道,那是他的世外桃源,那是他一生里*美好的时光。
你要听话你要乖
文/华丽的流年
这是一宗悬案。自始至终她都没明白,他是否喜欢过自己。
也不明白,自己是否喜欢过他。
秋来以后,她更加不确认,却总是梦见他离开了她。半夜就吓醒了。天气很凉。她穿着他宽大的T恤,黑色的,长长地盖住了膝头。因为没有穿内衣,小小的胸部仿佛隐了形,看起来完全像一个孩子。
独自穿过空空荡荡的厅堂,到隔壁的那间厨房去取水喝。是那种很老式的楼房,木制结构的,人字梁。脚掠过地板时,有细微的颤动。然后她大口大口将水吞下去,水从喉管过时,有咕咚咕咚的声响。很渴的样子。
打开电视,却并不看。只是安静地坐在黑漆漆的阳台上。
曾经,她在他的左耳边轻声说:让我嫁给你好不好?
他就笑她说:不可以,我都可以做你的叔叔了。然后用手指刮她的鼻子,你要听话你要乖。
她其实并不需要婚姻本身,也许仅仅是为了要开始一种新的生活。这么多年来她漂泊流离,像一棵没有根基的植物,脆弱拘谨,营养不良。
从未见过父亲。关于童年的印象,只是母亲一个人在阴暗的房间里面抽烟、酗酒。母亲脾气暴躁,常常歇斯底里地尖叫。
那时,她就缩在阳台的一角,像一只躲避侵略的猫。但母亲还是开始侵略她,骂她“野种”,她不反抗也不哭。母亲狮子一样吼叫,然后拿起剪刀,拉起她的头发,乱剪,长长短短、参差不齐。然后,把她拉到门外。
一个人坐很长时间,冬天的风在黑夜里穿行得很快很快。
在寂寞的年华里成长。
后来,她大学毕业,来到这个城市。她年轻漂亮,很多地方却像极了母亲,脾气暴躁、爱歇斯底里地尖叫、性情怪僻、不合群。
似乎和母亲也断了联系,从不打电话过去。很多时候,她给未曾谋面的父亲写信。如同万卡把信写给乡下爷爷,是知道没有地方投递的。
到了**,一个人抱着那些信爬到不远的教堂边的天台上,看着看着就哭了,忘了时间。
那时她只有22岁。
终于遇到他。她常去他的诊所,因为失眠得特别厉害。
他是她的医生,39岁。
她和人沟通特别困难,语无伦次地向他阐述自己的病情。
他耐心地倾听,保持温和的微笑。
在他只是职业的必需,在她却是生命里面突然到来的光。她整个人是那么薄脆的冰,一点点热气就能将她融化。
她想要和他一起融化。
他开始带她出来。两个人坐在**广场听刘若英的歌《当爱在靠近》:真的想寂寞的时候有个伴/日子再忙也有人一起吃早餐/虽然这种想法明明就是太简单……有时,也带她去KFC。玩一种游戏,赌第十三个进门的顾客是男是女是老是少。那时,他要大杯的可乐,加很多很多的冰块,而且从没有更改过。
她问:为什么就不换一种饮料。他突然就不说话了。
应该是十多年前吧,那个女孩应该和现在的她年龄相仿。她做新品可乐促销,每天去不同的酒店或者娱乐场所。那时,他们合租一个15平方米的房子,种绿色的植物。守着小小的幸福就够了。但**,她从一家促销的娱乐场所二楼摔了下来,送去医院的路上人就不行了……出事前发生过什么无人知道。
他的爱情就在那个时候死了。
他愣在那里,时光闪回。
她又问了一遍:为什么不换一种饮料?他笑着说,习惯了。
出门时,他问她:向右还是向左走?用硬币的正反面选择,于是他用力地朝空中抛出一枚硬币。
生活,是很简单的快乐。
她的确给他重新带来了快乐。她有那么光洁的额头,葱一样的手指,肌肤干净得没有任何瑕疵。但他在镜中看到自己日渐苍老的脸、掩饰不了的皱纹,胡子每天清早都要用剃须刀刮很多次,刮过的地方有些铁青,他眼睛里面的光又黯淡了。
我可以嫁给你吗?她**次这样问他时,他笑了,说,也许你有点心理障碍。然后,他开始叙述心理障碍的七种常规**方法,其中有一种是环境阻断,简单地说,就是把患者和她曾经熟悉的人和事隔绝开。
她从地板上爬过去捂住他的嘴,她爬行的动作非常迅速,像一个训练有素的英勇的战士,又仿佛她与生俱来就保持这样的姿势。
有**,她在他的房间里呆到很晚,她很直接地说:让我睡在这里好不好?眼神里面全是哀求。
他犹豫了一下说:不行。
她却早已缩进了被窝。
被单是他们一起买的。那天路过“宜家”,她缠着要进去,看到这床被单,分明是婚嫁时用的,那么艳红的玫瑰,一朵朵地洇满了纯白的底色,像血。他皱了皱眉头,她的眼睛却亮了,飞快地付了款。把被单铺到床上的时候她说,如果你哪天对我不好了,我就把它烧掉。她真的拿出火机来,火光一闪一闪,她眼里的光也一闪一闪。
他突然就有些害怕。
他抱着线毯到沙发上去睡,眼睛却睁大了瞪着天花板,这时候他看见有火光倒映在上面,他跳了起来,看到她光着身子,举着火机站在那床被单前。
他扑了过去。问:你到底要干什么?
她尖叫着:为什么,难道我就那么让你讨厌?!她向他靠过来,她的胸小小的,像一个孩子。
他用线毯裹住她,把她抱回床上。颤抖的唇印在她的额头,说,别这样,好吗?她拉住他的衣角。哭泣着说:要我,要我吧。声音沙哑。
突然暴涨的潮水瞬间涌向孤岛,卷起惊天浪。
他近乎很疯狂地要了她,身上,甚至掌心上也满是汗,她有几颗很大的泪碎落在发间。
第三天晚上,他从口袋里掏出两片药片。说:72小时以内,吃**颗,再在12小时后吃第二颗。她不知道药片是做什么用的,愣在那里。
他说:否则你会怀孕的。
她笑:有一个我们的孩子不是更好吗?
他不知道说什么了。跑去冰箱里面拿可乐,拿冰,一块又一块加在里面。他束手无策,像困兽一样在房间里逡巡。
她盯着他,笑了笑,说:我逗你玩儿呢。然后拿出药片放进嘴里,又把茶杯斜扣在嘴上,她大口大口将水吞下去。水从喉管流过,有咕咚咕咚的声响。很渴的样子。
又用手机设定了闹钟,是12个小时以后。
他抱着她时,感觉她的身体微微颤抖,像火车经过铁轨后的余震,久久不息。
母亲从老家打来电话,她也不接。铃声一直响着,她烦了,刚想对着话筒大喊,却是远方的亲戚,说她母亲不行了。
搭*近时间的一班车赶回家,但晚了,母亲酒精中毒太深。
葬礼那天,气压很低,后来下了雨,密密的,使她一度睁不开眼睛。来的人不多,看到一个陌生的男子远远地站在人群后面,神情悲戚。
她疑是父亲,但并不想确证。只是跑到卫生间,呕吐了。
回来时是他接她的。**句话:你是我在这世上的*后一个亲人了,所以你不能离开我。他不作声,只是无声地拥抱了她。
他开始有意逃避她。或者出差,或者借口很忙在诊所彻夜不回家。
有一次,他带她去吃饭。席间有一个男子,器宇轩昂,看上去就有良好家世。他介绍说是某集团人力资源部经理,不久他借机去了洗手间,打来电话说有急事先走了。她方知道陷入一场预谋之中。
回来后她歇斯底里地对他叫:为什么骗我?她疯狂地撕扯着被单,然后用打火机点燃了。
这一次他没有来得及扑救。他手忙脚乱地到卫生间接水,但是水管恰好出了故障,流速缓慢。火终于熄灭的时候,他站在床边,看到那些艳红的玫瑰瞬间变成了灰黑,像爱情的尸体。
他打了她一巴掌,她并不反抗也不哭。她甚至还递给他一把剪刀,然后拉起她的头发看着他。这么多年了,她的头发仍然长长短短、参差不齐。
他把她推到门外。
她一个人坐很长时间,冬天的风在黑夜里穿行得很快很快。
他也不是没想过把她娶回来,但是只是想想。
她不知道,他自己也是一棵没有根基的植物。
两个绝望的人在一起就好像走进沼泽地,越挣扎陷入得越深。
他终于想出一个很俗套的办法。
那天,外面下很大的雨,他知道她会来接他。她来接他的时候,在窗户外面,清晰地看到他和一个女人在接吻。
那一刻,她愣在那里。
他们度过了一个****的缠绵夜晚。
第二天上班前,她手中扬着两颗白色的药片说:72小时以内,吃**颗,再在12小时后吃第二颗,她模仿着他的口音,然后咯咯地笑。
他没有注意到她的表情。
他说:那个海归其实挺好的。她说:我知道。
他走后她收拾了自己的行李离开,把钥匙塞进窗户里面。她给他留了一封信,说她去了一座远方的城市,如他所说,她需要环境阻断,以**自己的心理障碍。
结尾她说:我乖,我听你的话。
他如释重负地睡了一个好觉,床单是新买的,鲜嫩的浅绿色,像春天。
她认真算了一下,和他在一起相处的时间是401天。她自始至终都没有明白,他是否喜欢过自己。
也不明白,自己是否喜欢过他。
她不清楚,于是一直就是悬案。生活中很多事情其实都是悬案。
也许有**她能明白,但是那**有些远,她走了24年,走着走着就累了。
在睡着的一刻,她好像看到了他。他对她说:你要听话你要乖。她踮起脚尖,轻声在他的左耳边说:我乖。
她微笑起来,笑容像婴儿那么甜美。但手还是垂了下去,手边散乱着几颗白色的安定药片……
那时,她的手机震动了一下,是气象台发来的短信,上面说,明天天气依然晴好,气温维持在18度至23度之间,适合外出旅行。
从我的窗口可以看到月亮
文/掌心
他们对于我们,不过是一个过渡,好比春天有他,夏天有他,秋冬就不会再有,正常不过,彼此互为过渡,陪伴着走一程而已。
1.
上陌常回忆起她的19岁,觉得恍若隔世。那年上陌*喜欢和琳琅一起坐在宿舍楼顶的天台上乘凉。夜风习习,琳琅生动的脸在月光里越发顾盼生姿,显出娇媚来。上陌有时候转过脸去端详琳琅,思忖着这样一张脸天底下几个男人可以拒绝。琳琅就说,我其实羡慕你,你有景夕,那样好的一个男人。上陌就把脑袋一歪,不置可否地笑。
两人不再说话,默契地沉默。对面男生宿舍的窗口人影憧憧,轻佻的口哨声此起彼伏,琳琅于是来了兴致,她昂起脸开始唱歌,她唱得响亮而投入……兴起时,琳琅摊开双臂,缓缓地抱在前胸。
琳琅总是有这样的兴致,小小年纪便媚倒众生。也有人说她的不好,憎恶她,那是些平常女子。上陌却丝毫不受影响,每每听到这样的话,她便轻蔑地望向别处。上陌喜欢琳琅,喜欢她,连同她的轻浮。轻浮又如何,在含苞待放的年纪,老成持重是无疑的浪费。
2.
当时上陌身边是林景夕。景夕给校园里众多女生提供了**男友的标准版本,仪表堂堂、玉树临风,一等奖学金拿到手软。
琳琅曾经对上陌说你要看牢点,不少女孩至今对景夕垂涎三尺。
谁啊,这么懂得为我排忧解难。上陌微笑。
梁小瑜,化学系的系花,你知道的。琳琅愤愤不平道。
那好啊,我送货上门,终生保修。上陌望着楼下熙熙攘攘的来往人群,笑了。又到吃饭时间,景夕远远地站在宿舍外的槐树下向她招手。
她像鸟儿一样奔向他,两人偎依着往食堂去,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没有破绽。
3.
第二年暑假上陌跟着景夕回家。
夜晚,上陌睡在布置舒适的客房,一边喝景妈妈送进来的银耳莲子羹,一边给琳琅打电话,语气里掩饰不住喜悦。
很晚了,景夕推门进来,说晚了该睡了。我在隔壁,晚上有什么事就把我叫醒。言毕,景夕吻她的额头,然后转身带上门。
上陌倒在床上,惬意而平静。景夕就在隔壁,这是他的家,将来也是她的,上陌不自觉地笑了出来。幸福就在眼前,触手可的柔嫩和安宁。
4.
他们这种状况结束于大三。也许琳琅是对的,她曾说爱情就像是作战,两个人在一起当然要交心,是为知己知彼百战不贻,然后就开战,战平的结果是婚姻,在没走到这一步之前,永远也不要丧失警惕备战的心理。
琳琅是对的,上陌没有及时参透这个道理,所以败下阵来。
时间是深秋,景夕给上陌打电话,说是给高中生补习,晚自习就不去了。
上陌放下电话,拎了书包蹦蹦跳跳地下了楼,抬眼一看,琳琅坐在楼梯处等她,一脸惨白。
景夕不对劲,上陌,你*好离他远一点……琳琅欲言又止。
上陌心里一个冷战。
果然。酒吧里光怪陆离,上陌看到梁小瑜,斜斜地倒在一个男人的臂弯,媚眼如丝,谈笑风生。上陌眯起眼睛再看,男人是林景夕。他坐在那里,不过是一个寻欢作乐的男人。
上陌心中大痛,身体里似有血液直冲头顶,面色却纹丝不动,她走过去,示意让诧异的景夕起身,举手挥去响亮的一记耳光,她不解恨,再挥,却被景夕轻轻一偏头,躲闪了过去。这个男人,连承载第二记耳光的勇气也没有。
上陌转身便走,恍惚中景夕似唤了她一声,她仍头也不回。
秋天快结束的时候林景夕打来电话。
上陌你还在生气?竟然问出这样的话,仿佛只是一个因为打碎玻璃杯的孩子。
上陌没有说话。
我爱你,现在也是,林景夕犹豫着说。
你爱梁小瑜吗?
景夕嗫嚅着没出声,上陌就把电话挂了。
5.
毕业后上陌留在G城。
遇到子青只是一个偶然。
上陌以为不会那么快,谁知道自己早已被寂寞捆缚得紧不透气,这个时候,只要有人走近,轻轻一扯,自己就会迫不及待地就势松绑,从寂寞里挣脱出来。
子青并不是个年轻男人,三十多岁,经历复杂。上陌初见到他时,他坐在酒吧那头似笑非笑。就这样很简单地相识。
子青是酒吧的主人,他的气质却俨然将自己和酒吧隔开。
有时上陌靠在他怀里,说你其实更像个画家。上陌把子青的手掌摊开,你的手指这么长,应该是个画家,或者钢琴师。
子青笑而不语,伸出右手在空中虚晃几下:你看,这时我又像个指挥家。
上陌怔怔地,想这个男人如此温和自若,似不会属于自己—太好的人和事已经离自己太远,怎么想也无法拥有。
6.
有时子青没有消息,上陌也不主动和他联系,她牢牢记住琳琅的话,将希望降到*低。她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放很大音量的音乐,高声唱歌,看幽蓝的天空开始一点一点变得漆黑。
几个孤单的夜晚就如水一样从指间流过。
然后,在某天深夜,上陌接到子青的电话。
上陌,我想你,子青慢吞吞地说。
上陌突然丧失了语言,一时间心揪结得无法呼吸。
上陌突然流泪了,然后轻声说,从我的窗口看月亮,从这个角度,感觉圆得没有一丝破绽,你过来看吧。
生活以崭新的面目登场。
7.
见到琳琅是在两个月以后,她穿着简单的连衣黑裙,神色憔悴得让人不敢相认。坐进咖啡厅里仔细端详,发现她的黑眼圈若隐若现,嘴唇浮肿,连发质也变得枯黄。
谁能相信这是当年那个媚倒众生的琳琅?上陌的眼睛变得湿润,悲从中来。
接受了一个香港男人轰炸式的追求,宠爱如珍珠,真相败露,香港老婆前来大动干戈,扭打、纠缠……*后溃败的是自己,一无所有。
那么长的故事,琳琅三言两语就交代得清清楚楚。
不知道,总会有人受伤。琳琅自嘲地笑。
8.
上陌把琳琅带回家,她像个受惊吓的孩子,现在她应该受到安抚。
琳琅把衣服往沙发上扔,打着呵欠说要好好洗个澡,然后砰地一声关上浴室的门。上陌吁了口气,走到窗口去抽烟,天空的那种蓝纯净极了,间或有星星点点,闪烁着发出柔和的光。
她站了好一会儿,直到琳琅裹着洁白的浴巾走了出来,一脸委屈地说叫你也不应,我忘了把衣服拿进去了。
如命定那样,门外传来钥匙声,子青熟门熟路地打开门,径直走了进来。见到全身上下只裹着浴巾的琳琅,子青无疑吓了一大跳。
然后三人举杯共饮,子青揽住上陌,说要相信爱情的,再灰心也要相信,它太美好,一辈子都不能放弃。
子青对于爱情的憧憬曾经久不散,上陌是个意外,那样柔软而又坚定地让子青不断追求的心停驻了下来。
琳琅又叫又笑,间或安静地聆听子青说他们的故事,一声不吭,目光迷离。
9.
阳光清澈的日子上陌和琳琅出门去穿了耳洞,兴致勃勃地,买来两对湛蓝色假钻的耳环,琳琅又买了一对粉红色的菱形耳环。几天后,她又换了新款式,乐此不疲。
上陌却一直戴着湛蓝色那对,不肯换掉。
晚上吃饭时子青突然歪了歪脑袋,对琳琅说又换耳环了?
琳琅笑而不语。
10.
是个下着雨的下午,上陌坐在餐厅慢慢地喝一碗热汤,感到久违的温暖。她不想回去,何况,回到哪里去?
琳琅的坦白在冬天来临之前,她冒失而慌乱,或许还流着泪。
上陌端详琳琅,她的气色恢复得很快,双眼明亮顾盼生姿,她还是她,美得诡异,没有人忍心对她苛求太多。
真相其实早已在那个有纯净夜幕的晚上埋下伏笔。
谁是谁,谁深爱着谁,谁对谁有多么重要,谁不过是谁的一段过渡。
上陌一边喝汤一边隐忍地笑了起来。
上陌换了份工作,在另一个城市,那里有神色冷漠的人群、利益和欲望交杂的声音、浑浊暧昧的夜晚。
琳琅有时和上陌打电话,她终于嫁为人妇,是个商人,高龄。琳琅只字不提子青,关于他们的爱情的战争,谁败谁胜,不得而知。
11.
**夜晚上陌收到来自另一个城市的电话。
那头先是沉默,然后小声地说话,从我的窗口看月亮,从这个角度,感觉圆得没有一丝破绽,我想起了很多年前你出现在我面前的样子,青灰色格子裙,寂寥得不像话。
上陌将听筒贴在耳边,认真地听。直到对方停了下来,再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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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一个人,不需要语言,却需要勇气;想念一个人,也许面带微笑,但你的心却哭泣。
《最后的情书》作者介绍:
沈永新:**作家、主编,有青春文学丛书《不如我们恋爱吧》、《再见我的成人礼先生》、《遇见百分百花痴》等,现任知音传媒集团《知音女孩》杂志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