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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称呼:李老师   联系方式:购买咨询请联系我  17335588169    地址:重庆 重庆市 北碚区 重庆市 北碚区天生路2号 西南大学 北碚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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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译者:黄京平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刑法总则案例分析
出版日期:2000年10月
ISBN:9787300034195 [十位:7300034195]
页数:275      
定价:¥22.00
店铺售价:¥8.80 (为您节省:¥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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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则案例分析》内容提要:
本书立足于刑法学基础之上,所选案例大多是司法实践中近年来遇到的重大典型案例。具有新颖性、复杂性和疑难性的特点。作者结合现行刑法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案例进行法理评析,既有理论上的阐述。又有对办案过程中或者理论上的各种争议观点的评析,以案说法、以案释理。深入浅出地阐释刑法学总论的重大问题。本书无论对政法院校师生教学研究,还是对司法工作者和律师办案均具有重要的指导参考价值。
《刑法总则案例分析》图书目录:
**章 刑法的空间效力 1
一、梅某等诈骗、伪造公文、印章案(属地管辖) 1
二、丁某被控伪造公文、印章宣告无罪案(属人管辖) 4
三、奥格雷劫机案(普遍管辖) 6
第二章 刑法的时间效力 8
一、陈某等投机倒把案(从旧兼从轻原则) 8
二、王某挪用公款案(刑法溯及力) 11
第三章 犯罪客体 14
一、赵某投毒案 (犯罪客体与犯罪构成的关系) 14
二、杨某等破坏通讯设备、盗窃案 (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关系) 17
第四章 犯罪客观方面 21
一、陈某被控故意杀人宣告无罪案(危害行为的实行行为性) 21
二、张某被控故意杀人宣告无罪案(危害行为的有意性) 24
三、汪某偷税案(作为与不作为) 28
四、吴某过失致人死亡案(不作为的义务来源) 32
五、李某等被控玩忽职守宣告无罪案(危害结果) 37
六、林某被控过失致人死亡宣告无罪案(因果关系) 41
第五章 犯罪主体 44
一、于某被控故意杀人宣告无罪案(刑事责任年龄) 44
二、林某抢劫案(跨年龄段犯罪的刑事责任) 47
三、白某故意杀人案(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49
四、王某交通肇事案(生理醉酒人的刑事责任) 51
五、高甲故意杀人案(病理性醉酒人的刑事责任) 54
六、付某故意杀人案(聋哑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58
七、肖某侵犯著作权案(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区分) 62
八、章某贪污案(犯罪的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 65
第六章 犯罪主观方面 69
一、陈甲故意杀人案(直接故意) 69
二、魏某等故意伤害、虐待案(间接故意) 71
三、杨某被控玩忽职守宣告无罪案(疏忽大意过失) 74
四、丁某等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案(过于自信过失) 76
五、冷某玩忽职守、受贿案(复合罪过) 78
六、田某等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单位犯罪的主观方面) 80
七、李某伪造货币案(犯罪目的) 83
八、钟甲等非法拘禁案(犯罪动机) 85
九、许某被控交通肇事宣告无罪案(意外事件) 87
十、林某等贩卖毒品案(对象认识错误) 88
十一、马某故意杀人案(手段认识错误) 90
十二、刘某故意杀人案(因果关系认识错误) 91
十三、王某招摇撞骗案(法律错误) 93
第七章 犯罪停止形态 96
一、尹某绑架案(犯罪既遂的认定) 96
二、郭某故意杀人案 (间接故意犯罪是否存在停止形态) 100
三、高某强奸案 (结果加重犯是否存在未遂) 102
四、蔡某被控故意杀人宣告无罪案 (犯罪预备的认定) 105
五、王甲等抢劫案 (着手实行的认定) 108
六、陈甲抢劫案 (犯罪未遂) 111
七、陈某绑架儿童案 (犯罪中止) 115
第八章 共同犯罪形态 119
一、 吴某等故意杀人、流氓案 (共同犯罪的范围) 119
二、 陈甲故意伤害案 (共同犯罪故意) 122
三、 陈某流氓案 (片面共犯) 125
四、吴甲等故意伤害案 (共同犯罪行为) 128
五、蒋甲非法拘禁案 (帮助犯的认定) 131
六、李某等盗窃案 (主犯、从犯的认定) 134
七、刘某等抢劫、盗窃案 (共同犯罪中实行过限、共同犯罪中把风放哨 行为的性质)
八、李某等劫持航空器、故意杀人案 (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 141
第九章 罪数形态 145
一、乔某重婚案(继续犯) 145
二、马某等非法拘禁案(转化犯) 147
三、吴某投毒案(徐行犯) 149
四、林某等流氓、爆炸案(想象竞合犯) 151
五、陈某故意伤害案(结果加重犯) 154
六、罗某等抢劫、杀人案(结合犯) 156
七、刘某侵占、赌博案(惯犯) 159
八、马某等挪用公款案(连续犯) 161
九、卢某诈骗案(牵连犯) 164
十、陈某等组织、强迫卖淫案(吸收犯) 167
十一、蒋某破坏生产经营案(法条竞合) 170
十二、王某等抢劫、私藏枪支弹药案(同种数罪) 172
第十章 排除犯罪性行为 174
一、杜某被控流氓宣告无罪案(防卫权) 174
二、曹某被控故意伤害宣告无罪案(不法侵害) 176
三、秦某被控过失致人死亡宣告无罪案(不法侵害的时间认定) 179
四、王某被控故意伤害宣告无罪案(假想防卫) 182
五、于某故意伤害案(偶然防卫) 184
六、李某故意伤害案(防卫第三者) 186
七、朱某被控故意伤害宣告无罪案(防卫限度) 188
八、叶某被控故意杀人宣告无罪案(无限防卫权) 191
九、何某被控故意毁坏财物宣告无罪案(紧急避险) 194
十、周某过失致人死亡案(避险过当) 196
第十一章 刑罚种类 199
一、刘某故意伤害案(管制刑存废之争) 199
二、周某破坏军婚案(拘役刑存废之争) 203
三、胡某盗窃案(我国刑法中应否确立不定期刑) 206
四、赵某故意杀人案(孕妇可否人工流产后适用死刑) 209
第十二章 刑罚裁量制度 212
一、唐某抢劫案(逆向数情节适用) 212
二、李某等盗窃案(特别减轻处罚权) 215
三、高某等故意杀人、抢劫、放火、贪污案(普通累犯) 217
四、乔某贩卖毒品案(特别累犯) 220
五、李某寻衅滋事案(再犯) 222
六、李某故意杀人案(一般自首) 223
七、郭甲等盗掘古墓葬案(特别自首) 226
八、吴某等故意杀人、流氓、抢劫、窝藏案(立功制度) 229
九、邓某盗窃、故意杀人案(自首与立功处罚原则) 231
十、李某强奸、盗窃、脱逃、招摇撞骗案(并罚制度) 235
十一、杨某等盗窃案(选择性罪名并罚) 237
十二、屈某过失致人死亡案(缓刑制度) 240
第十三章 刑罚执行制度 243
一、曹某减刑案(减刑适用的条件) 243
二、周某减刑案(缓刑期间减刑的适用) 246
三、赵甲减刑案(刑罚执行期间再犯新罪后减刑的适用) 249
四、王某假释案(减刑后假释的适用) 251
第十四章 刑罚消灭制度 255
一、江某盗窃案(追诉时效的期限) 255
二、王某故意伤害案(追诉时效延长) 258
三、高某偷税案(单位犯罪的追诉时效) 261
第十五章 前科制度 264
一、张某盗窃、杀人案(前科报告制度) 264
二、陈某放火案(前科消灭制度) 265
第十六章 刑法与单行刑法的衔接 268
一、文某骗购外汇案(刑法与被废止的单行刑法的衔接) 268
二、关某偷税案(刑法与被保留的单行刑法的衔接) 270
主要参考书目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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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则案例分析》作者介绍:
黄京平,教授,法学博士。刑法教研室副主任,中国犯罪学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北京市地石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