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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称呼:小小书坊   联系方式:购买咨询请联系我  15969862975    地址:北京 北京市 海淀区 学院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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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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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仲裁法学
仲裁法学
出版日期:2008年03月
ISBN:9787562031710 [十位:7562031711]
页数:230      
定价:¥20.00
店铺售价:¥16.00 (为您节省:¥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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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学》内容提要: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都有不同程度的社会交往存在。有交往就有可能产生纠纷。为了顺利进行交往,人们必须解决彼此之间的纠纷。随着人们相互间的交往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纠纷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纠纷的解决及其方式因而日益受到重视。从法律的角度看,解决纠纷的方式主要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其中,仲裁是一种非常重要和有效的纠纷解决方式,在民商事领域,其作用尤为显著。在汉语里,“仲”就是居中的意思,“裁”就是衡量、裁判的意思。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仲裁”就是“争执双方同意的第三者对争执事项作出决定”。因此,仲裁在中国也曾被称为公断。但现在则通用“仲裁”一词。
本套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级规划教材的出版,凝结了我社二十年法学教材出版经验和众多知名学者的理论成果。在江平、张晋藩、陈光中、应松年等法学界泰斗级教授的鼎力支持下,在许多中青年法学家的积极参与下,我们相信,本套教材一定会给读者带来惊喜。我们的出版思路是坚持教材内容必须与教学大纲紧密结合的原则。各学科以教育部规定的教学大纲为蓝本,紧贴课堂教学实际,力求达到以“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并体现*新的学术动向
《仲裁法学》图书目录:
**章 导论
**节 仲裁的概念
第二节 仲裁的性质和特点
第三节 仲裁的历史沿革

第二章 中国仲裁法概述
**节 仲裁法的概念
第二节 中国仲裁法上的仲裁范围
第三节 中国仲裁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仲裁机构和仲裁协会
**节 仲裁机构概述
第二节 仲裁委员会
第三节 中国仲裁协会
第四节 仲裁规则
第五节 **仲裁机构简介

第四章 仲裁员
**节 仲裁员的资格条件
第二节 仲裁员的聘任与指定
第三节 仲裁员行为的性质及规范
第四节 仲裁员的责任

第五章 仲裁协议
**节 仲裁协议概述
第二节 仲裁协议的内容
第三节 仲裁协议的效力
第四节 仲裁庭管辖权自决问题
第五节 仲裁协议的无效和失效
第六节 仲裁条款的独立性问题

第六章 仲裁程序
**节 仲裁当事人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三节 仲裁庭的组成
第四节 仲裁审理和裁决
第五节 简易程序
第六节 仲裁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比较

第七章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第二节 概述
第二节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和理由
第三节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后果

第八章 仲裁裁决的执行
**节 执行仲裁裁决的条件和程序
第二节 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
第三节 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终结执行和恢复执行

第九章 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
**节 内地执行港澳台地区的仲裁裁决
第二节 港澳台地区执行内地的仲裁裁决

第十章 涉外仲裁
**节 涉外仲裁概述
第二节 涉外仲裁机构
第三节 涉外仲裁协议
第四节 涉外仲裁程序
第五节 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
第六节 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
第七节 中国涉外仲裁中的报告制度

第十一章 仲裁时效和仲裁费用

第十二章 仲裁监督
附录一主要参考书目
附录二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附录三*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
《仲裁法学》文章节选:
**章 导论
**节 仲裁的概念
二、仲裁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仲裁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这里,主要介绍几种在理论和实践中具有重大意义的分类。
(一)国内仲裁(domestic arbitration)和国际仲裁(.intemational arbitration)
现代仲裁法的显著特征之一,是对国际仲裁和国内仲裁作出区分,而且通常情况下,一国的仲裁制度是由国内仲裁和国际仲裁两部分组成。从一个**的角度看,所谓国内仲裁,就是指解决本国当事人之间没有涉外因素的国内民商事纠纷的仲裁;而国际仲裁,亦可称为涉外仲裁、国际商事仲裁,泛指处理具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争议或国际性民商事争议的仲裁。但严格说来,各国涉外仲裁只构成国际商事仲裁的一部分,国际商事仲裁还包括一些国际组织的仲裁制度和区域性的仲裁制度,如解决投资争端国际**(ICSD)、国际商会(ICC)仲裁院、美洲**间商业仲裁委员会等机构的制度,但人们一般并不特别地区别使用这一对范畴。
(二)临时仲裁(ad hoc arbitration)和机构仲裁(institut:ional arbitration)
根据仲裁组织产生和存续的状态,仲裁可分为临时仲裁和机构仲裁。临时仲裁亦称为特别仲裁、临时性仲裁,它是一种在事先并不存在仲裁管理组织的情况下,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将争议交给他们临时组成的仲裁庭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仲裁。仲裁结束,仲裁庭即自行解散。机构仲裁也称为制度性仲裁、常设仲裁,是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给某一常设仲裁机构所进行的仲裁。需要说明的是,仲裁机构本身并不审理案件,实际审理案件的仍是为特定案件临时组建的仲裁庭,仲裁程序终结后仲裁庭即告解散。这两类仲裁,各有短长。临时仲裁的优点在于当事人享有较大的自主权,仲裁程序也有相当的灵活性,仿佛量体裁衣,能*大限度地给当事人以便利;常设仲裁机构要对当事人收取管理和服务费用,临时仲裁则可省却这笔开支。
《仲裁法学》编辑推荐与评论: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是**教育部直属**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高校法学类专业出版机构,其宗旨是为中国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服务。多年来我社始终把法学教材建设放在首位,向广大读者提供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中专等各种层次、多种系列的精品法学教材,其中很多教材荣获**教育部、司法部、新闻出版总署等部委的**教材奖,是我国重要的法学教材出版基地之一。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曾多次荣获**良好出版社、先进高校出版社荣誉称号。在新时期,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真诚为广大读者服务,努力为中国的法学教育事业做贡献。
《仲裁法学》作者介绍:
黄进 法学博士,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教授,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体育法研究会副会长、国际体育仲裁院(CAS)仲裁员、国际投资争议解决**(ICSID)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委员和仲裁员、武汉仲裁委员会委员和仲裁员。1995年获中国法学会授予的首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主要著作有:《**及其财产豁免问题研究》、《区际冲突法研究》、《中国国际私法》、《澳门国际私法总论》、《国际私法》(主编)、《中国的区际法律问题研究》(主编)、《仲裁法学》、《国际私法与国际商事仲裁》(主编)等。
宋连斌 法学博士,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教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武汉、北京、上海、海口、湘潭等仲裁委员会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京仲裁》顾问。主要著、译作有:《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研究》、《国际商事仲裁新资料选编》、《国际商事仲裁资料精选》、《信息技术法》、《国际商事仲裁法律与实践》、《仲裁理论与实务》(主编)等,单独或合作发表、出版《理念走向规则:仲裁法修订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中国仲裁的国际化、本土化与民间化:基于2004.年(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个案研究》、《再论中国国际私法的实践困境及出路》等论文、译文多篇。徐前权 长江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法学系主任,武汉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荆州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暨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阜阳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湖北楚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荆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荆州市人民政府律师顾问团成员,湖北省律师协会民事委员会委员,湖北省法学会仲裁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主持过省级科研项目5项,校级科研项目多项,出版专著(合著)1部,发表《论仲裁监督体制》、《中国仲裁制度的沿革、现状及前瞻》等论文50余篇,其中多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资料**全文复印。2004.年8月,获全国**仲裁员称号;2003年11月,获荆州市十佳律师称号;2002年,获荆州市首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2001年获荆州市人民政府首届社科**成果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