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购物车   | 店铺购物车  
店铺平均得分:99.59 分,再接再厉!!!【查看全部评价】
评分 40分 50分 60分 70分 80分 90分 100分
数量 3 2 1 4 8 45 2480
本店铺共有 3 笔投诉记录,投诉率 0% ,低于平均投诉率 1% 【查看详细】
投诉类型
数量
比例
商品问题
1
33%
发货问题
2
67%
已解决
3
100%
店主称呼:超越梦想书店   联系方式:购买咨询请联系我  18179217950    地址:江西省 九江市 共青城市 共青城市大学城(微信号18179217950)(全国多仓库发货)
促销广告:本店正常都是实际库存,请直接下单。每天16点左右发货。
图书分类
店铺公告
本店主仓是江西九江共青城发货,购买多种书时会也可能分到其他仓多物流发货,主仓发极兔,韵达快递,不指定快递。由于旧书库存软件更新可能不及时导致库存不准确出现缺货情况时,我们会在线通知你退款处理(超48小时未发货,请申请退款),为保证您的利益,下单后请及时关注平台上的“在线交谈”信息或务必加QQ:895814297或电话微信18179217950联系确定发货事宜。非常感谢!
店铺介绍
本书店位于江西省国家赣江新区共青城市高校园区,有数百万册各类新旧教材、教辅,欢迎学生、老师及同行团购!同时大量经营注会、司考、证券、银行从业、公务员、教师资格、会计从业、考研、自考等各类考试用书。本店所有书籍质量上乘、价格实惠,大家可以放心购买。在这里您可以购买到您想要的一切关于学习的资料,若在此没有找到您所需资料,请给店主留言或电联:18179217950(微信),QQ:895814297,定会给您满意的答复。
交易帮助
第一步:选择图书放入购物车。
第二步:结算、填写收货地址。
第三步:担保付款或银行汇款。
第四步:卖家发货。
第五步:确认收货、评价。
书名:商法学
作/译者:赵旭东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商法学
出版日期:2007年03月
ISBN:9787040207897 [十位:7040207893]
页数:862      
定价:¥56.00
店铺售价:¥11.20 (为您节省:¥44.80
店铺库存:1
注:您当前是在入驻店铺购买,非有路网直接销售。
正在处理购买信息,请稍候……
我要买: * 如何购买
** 关于库存、售价、配送费等具体信息建议直接联系店主咨询。
联系店主:购买咨询请联系我  18179217950
本店已缴纳保证金,请放心购买!【如何赔付?】
店主推荐图书:
买家对店铺的满意度评价:查看更多>>
评分
评价内容
评论人
订单图书
《商法学》内容提要:
本书是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14门核心课程教材,也是商法教学的*新教材。在总结和比较研究现有教材的基础上,在坚持教材的通说性和规范性的前提下,本书的内容和体系都有明显的发展和创新。本书主编赵旭东教授负责的商法学被评为北京市精品课程。
本书突出其先进性,以新《公司法》、新《证券法》、新《企业破产法》和新《合伙企业法》的内容和结构为基础,全面总结和评价这些法律修改的成果,借鉴各国商事立法和理论发展的*新发展,对商法学的法律原理和学说作出新的闸释和说明。在体系结构上,为使其更接近课堂教学的实际需要并开拓学生的视野,本书在大部分章末专设“本章前沿问题”栏目介绍理论热点或突出的实践问题,还在每章特设了“导语”、“本章思考题”栏日,并在每编之后设“本编参考文献”,加强了教材应有的导学、助学功能。
《商法学》图书目录:
**编 商法总论
**章 商法概述
**节 商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第二节 商法的性质与特点
第三节 商法的地位
第四节 商法的基本原则
第五节 商法的历史与发展
第二章 商事主体
**节 商事主体概述
第二节 商事主体的分类
第三节 商事能力
第三章 商事行为
**节 商事行为概述
第二节 商事行为分类
第三节 一般商事行为
第四节 特殊商事行为
第四章 商事登记与公告
**节 商事登记
第二节 商事公告
第五章 商业名称
**节 商业名称概述
第二节 商业名称的构成、选定和取得
第三节 商业名称权及其保护
第六章 营业
**节 营业的概念
第二节 营业活动
第三节 营业组织
第七章 商事代理
**节 商事代理概述
第二节 代理商
第三节 商事代理法律关系
第八章 商事账簿
**节 商事账簿概述
第二节 商事账簿的种类
第三节 商事账簿的意义
第四节 商事账簿的保管
第二编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
**章 个人独资企业
**节 个人独资企业概述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第三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五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 合伙企业
**节 合伙企业概述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第三节 有限合伙企业
第四节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五节 合伙企业的法律责任
第三编 公司法
**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
**节 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公司的沿革和作用
第三节 公司法概述
第二章 公司的类型
**节 公司的分类
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节 一人公司
第五节 国有独资公司
第六节 上市公司
第七节 外商投资企业(公司)
第三章 公司的设立
**节 公司设立概述
第二节 公司的设立登记
第三节 公司设立的效力
第四节 公司设立的条件
第五节 公司设立的程序
第六节 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四章 公司章 程
**节 公司章 程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公司章 程的制定和修改
第三节 公司章 程的效力
第五章 公司的能力
**节 公司的权利能力
第二节 公司的行为能力
第三节 公司的侵权行为能力
第六章 公司资本制度
**节 公司资本的概念和意义
第二节 公司资本原则与资本形成制度
第三节 *低资本额制度
第四节 公司资本募集与股份发行
第五节 增加资本与减少资本
第七章 股东出资制度
**节 股东出资概述
第二节 股东出资的形式
第三节 股东出资的法定要求
第八章 股东与股权
**节 股东
第二节 股权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
第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股份
第九章 公司组织机构
**节 概述
第二节 股东会
第三节 董事会
第四节 监事会
第五节 独立董事制度
第六节 经理
第七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
第八节 董事、监事、经理的义务与民事责任
第十章 公司债
**节 公司债概述
第二节 公司债的主要种类
第三节 公司债的发行
第四节 公司债转让、偿还与转换制度
第五节 公司债持有人保护制度
第十一章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节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概述
第二节 公司财务报告
第三节 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
第十二章 公司的合并、分立与组织变更
**节 公司的合并
第二节 公司的分立
第三节 公司的组织变更
第十三章 公司的终止与清算
**节 公司的终止
第二节 公司的清算
第十四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节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概述
第二节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
第三节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撤销和清算
第四编 证券法
**章 证券与证券法
**节 证券与证券市场
第二节 证券法概述
第二章 证券发行与承销
**节 证券发行
第二节 证券承销制度
第三章 证券上市与交易
**节 证券上市
第二节 证券交易程序与种类
第三节 证券交易的强制性规则
第四章 信息披露
**节 信息披露概述
第二节 初次信息披露
第三节 持续信息披露
第五章 上市公司收购制度
**节 上市公司收购概述
第二节 上市公司的要约收购
第三节 上市公司的协议收购
第六章 证券市场主体
**节 证券交易所
第二节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第三节 证券公司
第四节 证券服务机构
第五节 证券业协会
第七章 证券监管制度
**节 证券监管概述
第二节 证券监管体制
第三节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第八章 证券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节 证券违法行为概述
第二节 虚假陈述及其法律责任
第三节 内幕交易及其法律责任
第四节 操纵市场及其法律责任
第五节 欺诈客户及其法律责任
第五编 票据法
**章 票据法总论
**节 票据概述
第二节 票据法概述
第三节 票据关系及其基础关系
第四节 票据行为
第五节 票据权利
第六节 票据的伪造与变造
第七节 票据抗辩权
第八节 票据时效
第九节 票据丧失后的救济
第二章 汇票制度
**节 汇票概述
第二节 汇票的种类
第三节 汇票的出票
第四节 汇票的转让、担保和贴现
第五节 汇票的承兑和保证
第六节 付款
第七节 追索权
第三章 本票
**节 本票概述
第二节 出票和见票
第三节 汇票规范对本票的适用
第四章 支票_
**节 支票概述
第二节 支票的出票
第三节 汇票规范对支票的适用
第五章 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
第六编 保险法
**章 保险制度概述
**节 保险及其制度分析
第二节 保险制度的发展
第二章 保险法概述
**节 保险法的概念、体系和立法体例
第二节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保险合同总论
**节 保险合同概述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履行
第五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六节 重复保险和超额保险
第七节 再保险
第四章 财产保险合同,
**节 财产保险合同概述
第二节 几种主要的财产保险合同
第五章 人身保险合同
**节 人身保险合同概述
第二节 几种主要的人身保险合同
第六章 保险业法
**节 保险业法与保险监管
第二节 保险组织监管
第三节 保险经营监管
第四节 保险中介人监管
第七编 破产法
**章 破产法概述
**节 破产和破产法
第二节 破产法的立法准则
第三节 破产法的历史沿革
第四节 新中国破产法的立法概况
第五节 我国《企业破产法》的一般规则
第二章 破产程序的开始
**节 破产申请
第二节 破产案件的受理
第三章 破产财产管理
**节 破产财产
第二节 管理人
第三节 撤销权和追回权
第四节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第四章 破产案件中的债权人
**节 债权申报
第二节 债权人会议
第三节 债权人会议的程序规则
第四节 债权人的代表机构——债权人委员会
第五章 重整
**节 重整制度概述
第二节 重整的开始
第三节 重整期间的财产和营业事务管理
第四节 重整计划
第六章 和解
**节 和解概述
第二节 和解的程序规则
第七章 破产清算
**节 破产宣告
第二节 取回权和别除权
第三节 破产债权和抵销权
第四节 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
第五节 破产程序的终结
第八章 破产法律责任
**节 破产法律责任概述
第二节 破产违法行为
《商法学》文章节选:
第二章 商事主体
**节 商事主体概述
一、商事主体的概念
商事主体,也称商事法律关系主体、商主体,是指依照商法的规定具有商事权利能力和商事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商事行为,在商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和组织。
在传统商法上,商事主也叫商人。欧洲11世纪中叶,随着城市的兴盛,越来越多的人从事商业,逐渐产生了商人这一特定社会**。商人形成之初曾受到封建法律和寺院法的种种限制和歧视,严重损害了商人**的利益,制约了商业的自由发展,代表商人利益的商会以行业立法的形式自行规范商事活动,形成了中世纪的商人习惯法。早期的商人是指一个具有特殊身份和利益的社会**,在从事商事交易中享有特权,但这一概念并不具有确切的法律含义。19世纪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业职能与生产职能密切结合,社会普遍商化,商人不再是社会上的特定**,也不再存在所谓的商人特权,商人的特殊地位和利益已逐步消失。这时,各国商法基本都将商人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固定下来。
商人的概念带有旧时代的痕迹。由于旧时代我国商法不发达,商人往往被人误解为仅指从事商业经营的自然人,并且由于我国传统上已倾向于采用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因此将商法上权利义务的归属者表述为“商事主体”,概念更为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