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有路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QQ咨���:
有路璐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作者: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03620324
  • 出版日期:2003年09月01日
  • 页数:28
  • 定价:¥2.00
  • 分享领佣金
    手机购买
    城市
    店铺名称
    店主联系方式
    店铺售价
    库存
    店铺得分/总交易量
    发布时间
    操作

    新书比价

    网站名称
    书名
    售价
    优惠
    操作

    图书详情

    • 出版社
    • ISBN
      9787503620324
    • 作者
    • 页数
      28
    • 出版时间
      2003年09月01日
    • 定价
      ¥2.00
    • 所属分类
    内容提要
    本通则介绍了基本原则、公民(自然人)、法人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权利、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附则八个部分。具体包括: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一般规定;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联营;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债权;知识产权等等。
    目录
    **章 基本原则
    第二章 公民(自然人)
    **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节 监护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五节 个人合伙
    第三章 法人
    **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企业法人
    第三节 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第四节 联营
    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节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代理
    第五章 民事权利
    **节 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
    第二节 债权
    第三节 知识产权
    第四节 人身权
    第六章 民事责任
    **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第三节 侵权的民事责任
    第四节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第七章 诉讼时效
    第八章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九章 附则
    编辑推荐语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下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绳索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与描述相符

    100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