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讲了识道的纲纪和行道的楷模,此段便讲识道与行道的统一。强调在识道基础上行道,因而先讲了识道的两个要领:**是“致虚,极也”。识道要穷根究底,不能一知半解;第二是“守情,表也”。把握事物,要抓住其特征。事物的特征,是表明事物之所以是如此事物的标记,是去粗之后所取之精,是表明事物本质的东西。故“守情,表也”,是说把握事物,要求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掌握其本质并洞察其发展变化的固有规律。讲了识道的两个要领,便讲行道的必然逻辑及其意义。
对于这段的解释,历来分歧较大。争论的焦点,在“致虚”与“守情”。
司马迁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记述他父亲司马谈的《六家要旨》,其中论道家说:“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无成势,无常形,故能究万物之情。不为物先,不为物后,故能为万物主。”又说:“虚者,道之常也。”这段话是对“致虚,极也;守情,表也”的*好阐释。按司马谈的看法:“虚”就是“常”(恒),是客观事物本身的规律。要真正掌握这规律,即认识其中道理,则要有穷根究底的精神。要真正做到穷根究底,则要求不带主观成见的倾向(“无成势”),人不带��何框框(“无常形”),只能坚持从事物本身出发,去伪存真,去粗取精,把握实实在在的事物(“不为物先,不为物后”),这样就能“究万物之情”,亦即“守情”。认识事物的本来面貌,是为了能驾御事物(“能为万物主”)这就是在充分认识事物本质及其客观规律的基础上(“以虚无为本”)遵循其客观规律,从而驾御它,为人所用(“以因循为用”)。这种论述,反映了西汉早期学者对老子学说的**认识。
汉初“崇黄老之学”,大显奇功。因为比较尊重客观规律,所以能使社会经济、文化迅速发展。文帝、景帝尝到了甜头,乃至景帝将《老子》书“改子为经”,并“敕令朝野悉讽诵之”(参见马叙伦《老子校诂·老子称经及篇章考》),造就了老学的大普及。但到汉武帝时,这个武夫皇帝,不尊重客观规律,而要为所欲为,自然就要排斥以老学为主的“百家”,而独尊“有以为”的儒家了。人们都知道,武帝中期后,西汉开始走下坡路,虽有“昭宣中兴”,到成帝时已走向迅速没落。 这是一篇人才学专论,又是社会改革的方法论,主旨在“圣人恒善救人而无弃人”。
在社会改革中,如何对待人的问题,是改革成败的首要关键。老子认为,对于那些“失道者”和“不善人”,也就是**分封制度的代表人物,应该抱“救”的态度,而不应抱“弃”的态度。他认为人与人之间不应有厌弃,正如物无所弃皆为财,凡人也都是材,都对社会有其用。即使对于旧制度的代表人物,“躁则失君”了,也要把他们引导向光明,不能抛弃他们。总之,改革者必须团结人,尊重人,而且在团结、尊重人的问题上,首先要突出“恒”字,恒者,普遍也,必须普遍地尊重人,救助人,团结人。
其次要突出个“善”字。文中所举五善,皆喻“救人”的方法:一无迹达,无迹可寻,说的是潜移默化而不以救者自居;二是无瑕谪,无可指责,说的是通情达理,以情动人,以理曳明;三是不用筹策,说的是要了解对象的生活现实,所处环境等等,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四是讲善闭,说的是纠正某种错误,改革某种弊端,要使人口服心服,自觉自愿,无可悔反。五讲善结,说的是对人要以诚相待,同心相结,密不可分。若有此“五善”,则堪称“善救”。老子强调这样的“善”,诚是为了既达到社会改革的目的,又不造成社会的大震荡,以开拓人间和谐的新世界,这是老子学说中一以贯之的思想。
老子进一步讲到了“善人”与“不善人”相反相成的道理,认为善人既可做人们的老师,而不善人也有他的教训可供善人们借鉴。作为人,既要尊重老师而效法之,也要爱惜借鉴而警己,方能成为得道君子。否则,即使是聪明的人,也会误入迷途的。对比那些忌贤妒能或落井下石者此论实可流芳百世。
如果说,在二千五百年前的奴隶社会里,老子的这些论述有点过于天真的话,那么,今天读来,倒是让人感到有些亲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