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导论
现代企业理论是国内外经济学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这主要基于三方面的原因:其一,新制度学派在20世纪后半期的产生和迅速发展,使作为新制度经济学重要内容的现代企业理论本身成为研究的热点;其二,以跨国公司为代表的现代企业,不仅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载体,而且在世界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角色日益重要,这激起了理论界对现代企业组织研究的热潮;其三,我国经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各类企业迅速发展,尤其是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急需企业理论的指导。而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学派的企业理论以“真正的企业理论”而自居,迎合了时代的需要,深受中国一些学者的青睐,他们把西方现代企业理论作为“科学理论”,并试图将其应用于我国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实践中。不可否认,与新古典经济学的厂商理论相比,新制度学派企业理论有一定的突破,他们打开了企业“黑箱”,研究了企业内部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然而,新制度学派的现代企业理论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其*根本的缺陷在于它从新古典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出发衍生出的一套理论,对企业本身的一些基本问题不能做出科学解释,更不能作为我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理论基础。但我们也不能因此就对这一理论进行全盘否定,新制度学派的企业理论能被人们接受,这不是单单出于一种理论上的新奇,更主要的是它自身不仅有一定的理论体系,而且对客观事实也具有一定的解释力。马克思曾指出:“理论在一个**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需要的程度。”①当现实问题需要理论做出回答时,哪种理论具有解释力,哪种理论就会赢得群众,哪怕这种理论的解释是暂时的,甚至其本身是错误的。因此,要对西方现代企业理论进行客观评价,并做到“批判地吸收”,是一件复杂而有意义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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