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就篇——建筑业改革开放三十年
一、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生产部门转变为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产业
(一)改革开放之前建筑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特征
行政隶属,条块分割,任务分派,物资调拨,不搞经济核算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筑行业的主要特征。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建筑业管理运行体制的显著特点是,为了完成**的基本建设任务组织建筑业队伍,工程建设管理部门主要是队伍管理和**工程的直接组织指挥,企业只是政府组织中的一个单位,没有任何自主权和独立经营权,是一种高度集权、政企不分的管理和行业运行体制。
我国于1952年成立**人民政府建筑工程部,主要任务是统管全国建筑业,承包****工程。全国六大行政区设有工程管理局,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当地主管建筑业的工程管理局,设计施工队伍按照自营和承包两个体系设置,分属主管行政系统,建工部也成立了8个直属工程局,每个工业部和**部门几乎都有自己的直属专业工程承包队伍。这即是以后工程建设管理的条块、专业分割,企业分领域而治、承包范围受局限的体制基础。建筑企业任务由**分派,经济实报实销,物资统一调拨和分配。在十年动乱以前建筑业也推行过承发包制和施工取费、经济核算,但都未形成制度并发展下去。十年动乱期间,建筑业的发展也受到严重挫折。经济工作中的“左”的错误,在十年动乱以前调整时期有些就未得到彻底纠正,十年动乱开始又泛滥起来。1966年2月,**建委提出对全国300万人的施工队伍(集体所有制建筑企业除外)分期分批进行整顿和整编,进行军事化试点。建筑业在调整时期建立起来的一整套制度、办法,统统被当作“管、卡、压”进行批判,企业管理陷入瘫痪。同时,废除了承发包制度,取消了施工取费制度,从1967年元旦起至1973年3月底止,实行了经常费制度,即按照大体相同的标准由**直接给施工队伍发工资和管理费,用超经济手段取代了经济管理,用军队式组织管企业,用军事化方式搞施工,造成企业管理和施工生产的极度混乱。1973年到1976年建工系统企业亏损面达到50%,吃**财政补贴4.4亿元。建筑业的劳动生产率大幅度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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