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税源的��择问题 在税源的选择问题上,主要是考虑税源与税本的关系。税本、税源、税收之间的关系是:税本是税收来源的根本,税源是由税本产生的收益,税收则来自于税源。若将税本比喻为果树,那么果树产生的果实就是税源,从果实中取得一部分交给**,即为税收。显然,有税本才有税源,有税源才有税收,所以税源的选择问题实际上研究的是如何选择税源,才能不使税收侵蚀税本。 .可以作为税源的一般无非是工资、地租和利润,如果以这3者作为税源,并将课税的额度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则一般不会损害税本。至于财产,尤其是在财产中占重要地位的生产性资本,则属于税本的范畴,一般是不能作为课税对象的,否则就会损害资本的形成和积累,*终导致国民经济萎缩,政府收入来源枯竭。当然,一些非生产性的财产,是可以作为课税对象的。比如可以开征遗产税、赠与税,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3.税率的安排问题
税率的安排实际上是要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税率水平的确定;二是税率形式的确定。
(1)税率水平的确定。关于一个**的税率水平应如何确定,美国供给学派的经济学家拉弗(Arthur Lafter)提出了一个**的拉弗曲线原理。其基本观点是:在一定限度以内,税收收入将随税率的提高而增加,因为税源不会因税收的增加而等比例地减少;当税率超过了这个限度,继续提高税率,则税收收入不但不能增加,反而会下降。
如图6.2所示,税率由r提高到r,税收收入将由OP增加到on。但税率提高超过一定限度,就会影响人们工作、储蓄和投资的积极性,从而导致税基减少的幅度大于税率提高的幅度,税收收人反而减少。在图6.2中,当税率由r3提高到r4,税收收入会由ON减少到OPo Rm线就是税率的临界点。 公共管理是一种整合政府与非政府公共组织,充分运用现有的公共权力,在改革和完善对社会公共事务的治理过程中,致力于维护、拓展与分配公共利益以持续地向公民提供优质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管理活动。与此相应,公共管理学应是创造性地将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法学、系统科学及管理学等诸多学科的理论与方法融为一体,研究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管理活动及其规律的学科体系,是一个多学科交叉渗透、集成创新的学科群,是一门追求**治理的科学和艺术。它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促进政府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以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支撑作用和实践导向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