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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疫防治法规文件汇编(200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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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疫防治法规文件汇编(2008年版)

  • 作者:甘培尚 甘培尚
  • 出版社:兰州大学出版社
  • ISBN:9787311029715
  • 出版日期:2008年01月01日
  • 页数:439
  • 定价:¥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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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鼠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规定的甲类1号传染病,是严重危害人类生命和健康的烈急性传染病,20世纪90年代以来,鼠疫在世界范围内呈明显回升趋势,人间鼠疫发病显著增加,已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重新流行的20种传染病之一。鼠疫是一种不可能消除的自然疫源性疾病,尽管目前科学技术高度发展,**卫生条件显著改善,鼠疫大规模流行的可能性较小,但局部鼠疫暴发和流行仍然是严重威胁人类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文章节选
    第十条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应当通过陆路运输;没有陆路通道,必须经水路运输的,可以通过水路运输;紧急情况下或者需要将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运往国外的,可以通过民用航空运输。
    第十一条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运输目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用途和接收单位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容器应当密封,容器或者包装材料还应当符合防水、防破损、防外泄、耐高(低)温、耐高压的要求;
    (三)容器或者包装材料上应当印有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生物危险标识、警告用语和提示用语。
    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批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运输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批准;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或者运往国外的,由出发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分别报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批准。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检验检疫过程中需要运输病原微生物样本的,由国务院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批准,并同时向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通报。
    通过民用航空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除依照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取得批准外,还应当经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关于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申请利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本条**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即时批准。
    鼠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规定的甲类1号传染病,是严重危害人类生命和健康的烈急性传染病,20世纪90年代以来,鼠疫在世界范围内呈明显回升趋势,人间鼠疫发病显著增加,已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重新流行的20种传染病之一。鼠疫是一种不可能消除的自然疫源性疾病,尽管目前科学技术高度发展,**卫生条件显著改善,鼠疫大规模流行的可能性较小,但局部鼠疫暴发和流行仍然是严重威胁人类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我国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鼠疫**工作,特别是在2003年SARS以后,**不仅逐步加大对公共卫生的投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救治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而且先后颁布了一系列传染病预防控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预案等,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依法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国鼠疫**工作的法制建设起步较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发布了鼠疫**的5个**标准。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我国**个传染病单病种应急预案,即"**鼠疫控制应急预案》。我省也紧密结合本省实际,相继发布了有关法规文件,如1987年省政府发布了《关于严防发生人间鼠疫的通告》,2001年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甘肃省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等。截止目前,有关鼠疫等传染病**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基本健全,依法进行鼠疫等传染病**工作的法律环境已经初步形成。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36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管理条例/46
    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64
    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实施方案/69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95
    **废物管理条例/108
    **卫生机构**废物管理办法/119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30
    **鼠疫控制应急预案/161
    甘肃省鼠疫控制应急预案/176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193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通知/202
    **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213
    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规定/215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219
    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
    **审批管理办法/233
    卫生部关于印发《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的通知/251
    人问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252
    卫生部关于印发《突发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战略》的通知/287
    全国鼠疫**“十一五”规划(2006年2010年)/296
    鼠疫诊断标准(GB 15991—1995)/307
    人间鼠疫疫区处理标准及原则(GB 15978—1995)/317
    鼠疫自然疫源地及动物鼠疫流行判定标准(GB 16883-一1997)/325
    鼠疫控制及考核原则与方法(GB 15992—1995)/333
    动物鼠疫监测标准(GB 16882—1997)/341
    全国鼠疫监测方案/351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严防发生人问鼠疫的通告/369
    关于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鼠疫**工作的通知/371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启动《鼠疫**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374
    鼠疫**管理信息系统——疫情及监测工作规范/375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关于《鼠疫**管理信息系统》运行有关管理信息项的通知/400
    鼠疫**管理信息系统——疫情及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技术指南/404
    关于加强预防控制传染病境外传入和通过交通工具传播的通知/412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全省鼠疫疫源地面积分布及监测面域的通知》/427
    甘肃省鼠疫**项目(监测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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