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国际私法的概念
第三节 国际私法的渊源
国际私法的渊源就是国际私法法律规范的存在方式和表现形式。广义理解的国际私法是指用来调整涉外民商事关系的跨部门的法律体系,既包括国内法规范,又包括国际法规范。因此,国际私法的渊源也是多种多样的。
一、国内立法
国内立法是国际私法的*为主要的渊源,也是国际私法*为古老的渊源之一。国际私法的国内立法主要体现为各国宪法、民商法以及专门的国际私法立法,其内容主要包括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冲突规范、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国际商事仲裁规范。世界上绝大多数**和地区都制定有专门的或者分散的国际私法方面的法律法规。
(一)国际私法国内立法的主要模式
国际私法*主要的规范是冲突规范,冲突规范的不同立法模式代表了国际私法的不同立法模式。就此而言,国际私法的国内立法主要包括三种基本的立法模式。**种是分散立法模式,即将冲突规范分散规定在民商法典和(或)其他单行的民商法律法规的相关章节之中。例如,1804年《法国民法典》就分别在总则、人法和物法的相应部分规定了涉外民事法律适用的内容。第二种是专章专篇立法模式,即在民商事法典或其他民商事立法之中以专门的篇章较为系统地、比较集中地规定国际私法的内容。例如,1986年中国《民法通则》就在第八章专门规定了“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即国际私法的内容。第三种是单行法典立法模式,即采用专门的、单行的法律法规的方式全面地、系统地规定国际私法的内容。例如瑞士l989年《国际私法法规》就是典型的体现。
(二)国际私法国内立法的主要趋势
在当代,国际私法的国内立法在形式和内容上体现出了一些新的发展特点和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