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临时政府中学校历史课程的设置
1912年1月,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将"学堂"改为"学校",中学学制四年。有关中学校历史课程设置的情况是:**学年本国史,第二学年本国史、东洋史,第三学年西洋史,第四学年补习世界近代史。同年12月,教育部又公布《中学校令施行规定》,男子中学校和女子中学校每学年均设历史课程���与暂行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历史课程相比,一、二年级每周3课时减为2课时,三、四年级不变,仍为每周2课时。1913年3月,教育部正式公布《中学校历史课程标准》,规定**学年开设本国史(上古、中古、近古),第二学年开设本国史(近世、现代),第三学年开设东亚各国史、西洋史,第四学年开设西洋史,每周均为2课时。可见,当时的历史课程比较简单,没有具体规定各阶段(如上古、中古、近古)教学时间的分配,也没有提出历史教材、教具的选择及教学方法的运用,只规定了课程和课U,IJ-o所以,历史课程标准颁布后,各地中学校因时因地酌情增添课程及课时。例如,江苏省立**中学校1917年6月改订历史课程,规定**学年本国史只学上古、中古部分,而把近古部分推迟到第二学年和近世、现代部分一起讲授。①与清末中学堂的历史课程相比较,南京临时政府时期中学校的历史课程目标发生了一些重大变革:民初学校历史课程目标较好地体现了南京临时政府的新教育宗旨,即以培养民主共和国精神为目的;体现在编写历史教材时,"对中华民国成立后几年的历史叙述尤详,举凡民国政体、军制、学术、教育、宗教、民族,皆有专述"。
2.北洋军阀政府时期中学校历史课程的设置
北洋军阀政府统治时期,对中学校历史课程设置产生重大影响的是1922年的学制改革。1922年,北洋军阀政府颁布"壬戌学制",确定了小学、初中、高中'的"六三三"学制,规定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均开设历史课,内容包括中国史和世界史。初级中学历史课程属社会科,每周8课时,8学分,具有综合课程的性质。**中学的普通科,以**为主要目的,无论是注重文学和社会科学的**组课程(约等于清末的文科课程),还是注重数学和自然为主的第二组课程(约等于清末的实科课程)都把"文化史"列为公共必修课,6学分,把本国史(6学分)、西洋近代史(4学分)列为文科选修课。
《新编历史教学论》为适应基础教育历史课程改革的需要而编写,主要面向高等师范院校历史专业的本科学生,可作为“历史教学论”类课程的教材,也可作为中学历史教师及教研员培训和工作的参考用书。本教材在继承以往同类教材优点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基础教育历史课程改革的新理念,以及教学实践中总结的新经验,力图在理论和实践方面有所创新,既能体现出较高的学术水平,又能对本专业学生今后的教学工作发挥较强的指导作用。与同类教材相比,本教材具有以下特点:
1.注重理论性和实践性的有机结合
历史教学论虽然是一门学科教学理论课程,但是具有很强的实践性。特别是在本科阶段,要求学生通过课程的学习,既能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又能初步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因此,本教材注重把本学科的基本概念和基础知识按其内在的逻辑体系完整地、合理地呈现出来,注重教材的理论性。同时,在内容的选择和编排上考虑到实际操作的需要,增加了案例和实践练习等环节,用案例和实践帮助学生理解理论、应用理论,努力做到理论性与实践性有机结合。
2.注意吸收课程改革新成果
在保证教材能覆盖本学科基本概念和基础知识及技能的基础上,注意吸纳课程改革的新成果、实践案例等,尽量反映本学科的新理论、新方法和新趋势。教材加强了对历史课程新理念的阐释,并将新理念贯穿到历史教学的各个环节。 3.实现了形式的创新性 本教材在内容的呈现形式上也有很大创新。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和学生的学习心理,设计了许多新颖的栏目,如“知识链接”、“阅读思考”、“各抒己见”、“实践练习”、“教法指引”等,通过这些栏目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引导他们积极思考、努力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