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普通话训练
第1章 普通话概论
**节 什么是普通话
一、民族共同语的形成和发展
民族共同语是指一个民族全体成员通用的语言。
早在先秦时期,汉民族就存在着古代汉民族共同语。春秋时期,这种共同语被称为“雅言”。《论语•述而》中说:“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汉朝时期,汉民族共同语被称为“通语”,西汉扬雄所著《方言》中可考。一直到元、明时期,还有“中原雅音”、“天下通语”的说法。元代周德清(1277—1365)于公元1324年编纂了《中原音韵》,其中归纳了当时的共同语——中原之音的语音系统。在明、清时期,汉民族共同语被改称为“官话”。据史料记载,公元1728年,雍正皇帝命令福建、广东两省成立“正音书院”,专门培训地方官员学习“官话”,以解决这两省官员方言难懂的问题。清朝末年,时任京师大学堂总教习的吴汝纶奉命考察日本的文化、教育,回国后在他的《东游丛论》中*早使用了“国语”这一名称表示“**的通用语言”,通过介绍日本普及国语的做法指出了“国语”的重要性,并大力宣传统一国语。在他的推动下,清政府成立了“国语编审委员会”,并于1911年公议通过了“统一国语办法案”,但是由于辛亥革命的爆发而告终。辛亥革命后,国民政府也十分重视统一国语的工作,先后成立了“读音统一会”、“国语研究会”和“国语促进会”,为统一国语做了大量的工作。“五四运动”时期的“白话文运动”促使汉民族共同语进一步发展,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中国现代社会,形成了现代汉语。此后20多年间,**政府意识到民族共同语在**政治、文化生活中的重要性,将其正式定名为“国语”,以官方的力量确立了它的全国性地位,并积极加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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