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用
1.2 信用的产生和发展
信用是个历史范畴,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商业信用是历史上*早出现的信用形式(曾康霖,1993)。在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由于市场范围狭小且稳定,商品交换者之间通过反复不断的日常接触和反复交易,相互逐渐熟悉并信任,于是发生了相互赊欠,信用便产生了。信用*早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中,信用主要是以高利贷形式存在的。
在原始公社制度瓦解时期,由于私有财产的出现及社会分工和交换的发展,原始公社内部发生了贫富分化,出现了富裕家族和贫穷家族。由于财富集中在富有家族手中,而贫穷家族会因种种原因需要向富有家族告借实物和货币财富,于是便产生了高利贷信用。*初,高利贷是以实物借贷形式出现的,如借贷粮食等。但随着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货币借贷逐渐成为主要形式。不过在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货币关系不很发展的地方,在小额借贷中,实物借贷就比较普遍。旧中国的农村就是如此。
在原始公社解体时期产生的高利贷,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获得了广泛的发展。小生产者的存在是高利贷信用存在和发展的经济基础,而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统治**的寄生生活,也是高利贷信用得以发展的经济条件。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小生产占优势地位,小生产者靠自己的劳动和占有的生产工具进行生产,生产极不稳定,一旦遭遇天灾人祸,生产便不能继续进行,为了维持生产和生活,不得不去告贷。马克思指出:“高利贷资本作为生息资本的具有特征的形态,是同小生产、自耕农和小手工业主占优势的情况相适应的。”统治**的穷奢极欲的生活需要和统治需要不能由他们的收入来满足时,也必须靠借贷来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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