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母)外翻:近节趾骨截骨术
一、简介
近节趾骨截骨术常和其他**手段一起**(母)外翻(Akin,1925;Collof and Weitz,1967;Giarmestras,1972;Silberman,1972;Seelenfreund and Fried,1973;Lavigne,1974;Magerl,1982;Bonnevialle et al,1986;Goldberg et al,1987;Barouk,1988、1992、1993a;Plattner and Van Manen,1990)。通常单独使用近节趾骨截骨术不足以矫正(母)趾的畸形(Gutzeit-Neidenburg,1914;Barouk,1993b)。在进行近节趾骨截骨术之前,必须恢复**跖趾关节的对称性,矫正籽骨的移位,纠正**跖骨内翻(Groulier et al,1998;Barouk,1994、2000)。因此,如果需要的话,在进行截骨之前,对**跖趾关节外侧进行松解并紧缩内侧关节囊,同时,通过跖骨截骨术矫正跖骨间角度��Jarde et al,1999),这些都是必须完成的。尽管如此,近节趾骨截骨术仍然被我们应用在80%的(母)外翻病人中。
其适应证介绍如下:
一旦矫正了**跖趾关节的不匹配、籽骨的脱位以及**跖骨的内翻,并且完成了其他足趾所需进行的手术,即可以通过模拟负重试验来决定是否具有进行近节趾骨截骨术的适应证。该试验模拟了处于站立位时(母)趾的位置。术者在跖骨头下面用手掌向足背侧推挤跖侧,在此过程中,比较 趾和第二趾的长度,同时可以看到(母)趾内外翻的对线情况。如果(母)趾在正确的位置上,跖趾关节的对线正常,并且(母)趾的长度和第二趾相同,则没有进行(母)趾截骨术的适应证。如果(母)指外翻的矫正不充分,即使跖趾关节的对称性恢复了,或者(母)趾的长度长于第二趾,都应该考虑行近节趾骨截骨术。这种情况经常发生在晚期的(母)外翻病人中。在这些病例中,未行截骨术的(母)趾的对线只能通过跖趾关节轻微的过度矫正来纠正。
常见的趾骨截骨术有两种,趾骨基底部截骨术和趾骨骨干截骨术,这两种术式分别有各自的适应证和手术方法(图1-1)。
二、趾骨基底部截骨带
(1)适用于(母)趾不太长的(希腊型足或方形足)情况。
(2)截骨术在松质骨上进行,松质骨可以很好地愈合。
(3)该手术保留外侧皮质作为合叶。
(4)使用“U”形钉可以使截骨之后的固定变得简单易行。